全省擁有十家連鎖分店、最重視卡友的新光三越百貨,10/9起將全面實施分期付款優惠活動!凡持新光三越信用卡及台新銀行信用卡(台新銀行發行之美國運通卡除外),於新光三越全省分店館內消費單筆滿5,000元(含)以上,即可享分期付款(遞延性商品、超市、小吃除外),分3期酌收手續費100元,分6期酌收手續費200元,分12期酌收手續費500元,如此優惠的固定手續費,絕對優於市場上隨刷卡金額收取3~10%的高額手續費!例如於新光三越百貨刷卡消費10,000元來說,分3期付款手續費僅需支付100元、分12期也只要500元,而市場上其他銀行分3期須付300元、分期12期則要支付高達1,000元!10/9起,新光三越百貨分期付款固定手續費全面上路,讓您快樂購物、輕鬆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