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

憲法中並沒有提到公投的結果可以作為立法依據
(但人民是有選舉罷免創制復決權我知道)
那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公投不論結果如何 能改變什麼嗎?
到現在還一頭霧水...

如果真的公投有法律效力
你們希望公投啥?
我倒希望來個教改/多元入學的公投
你們呢
  • 我並不懂法律
    我希望對核四公投
    雖然公投的結果並不能改變什麼
    至少表示我對核四建設的立場
  • 《台灣前途決議文》最核心的概念─臺灣前途由臺灣全體住民決定。這篇文章會有其歷史地位,將來可與美國《獨立宣言》並列。此文揭櫫的是民主的精神,自由的思想。以前歷史上搞篡國把戲的都是少數亂臣賊子,奸相佞人,專制中還生專制;此決議文邀全民入股,集體篡國,民主中方生民主,偉哉!《台灣前途決議文》。不過這類偉大概念崇高理想的文獻通常難以兩全,對於技術程序的枝微末節就無法兼顧。目前社會上已經慢慢形成共識,以決議文中提議的公民投票來完成全體人民意志的表示。
    如果要公投,我個人建議要分兩階段來執行。
    第壹階段:確定國號,二輪投票。
    不做第壹階段的必也正名,會發生公投獨立後無國名可用的窘境。大伙仔細琢磨琢磨,公投選票上只有獨立與不獨立兩個選項其實是很粗糙很不負責任的行為,假設您贊成獨立,那國號是什麼?這也要有選項印在選票上才成。臺灣國、臺灣獨立國、臺灣共和國、臺灣民主國,如果只有這些選項,那本人無法茍同,這樣的搞法是寡頭式的民主。憑什麼我們能決定自身前途,國號反而現成擺在那兒由少數政治人物先撿過了?他們又不是皇帝,憑什麼他們說了算?如前文所述及《台灣前途決議文》所述,全民入股,集體篡國,應該先辦個全民命名大競賽才對。
    中華民國、臺灣國、福爾摩沙〈也不知是歐洲哪一國海盜喊出來的〉都是漢文,還是用中國字寫出來的,好不好加入原住民對此島的呼喚當作選項呢?況且這之中有極其細膩精緻如外科手術的政治操作,譬如說叫倭國、蝦夷國、太陽國、慰安國、天照大國,隱含有朝一日能回歸日本母國的可能;如果叫米國、美國、花旗國、美麗島國,代表不久將來可成為美國第五十一州。
    確定了一個國名之後,進入第二輪投票,與中華民國來個二選一。為何?讀者不妨想一想,連立國精神,人民權利義務終極保障的憲法,十年中修六次,比一般法,甚至行政命令都不如,誰能保證不會過一陣子又要換國號?就好像生意人迷信,被倒了幾筆帳諸事不順就想換名改運,一張名片上三、四個名字。換個國名就能天下太平風調雨順四境無驚教育發達治安良好經濟成長國運昌隆,我看那得叫天堂國或極樂國才成。
    所以要建立憲政慣例,先來後到,前一個國名優先保障進入第二輪的投票。
  • 如果投票結果還是沿用中華民國,搞了半天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不,不至於白做工,以後大伙就不用繞口令了─「『臺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很囉唆吧?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講那麼多廢話幹什麼?
    我常在想,剛到臺灣學中文的老外,對中文掌控還不嫻熟,要是問人:「到底你們國家叫什麼?」
    「我們國家叫『臺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還有進階版哦:「『臺、澎、金、馬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她們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更有玩家版:「『臺、澎、金、馬、綠島、蘭嶼、小琉球、烏坵、東沙、南沙、釣魚台列島但是被日本國霸佔了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她們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學中文來臺灣就對了,這兒的人中文說得真好。不說別的,光練練繞口令,就值回飛機票了。」
    第貳階段公投分三大類選擇,獨立、統一、不統不獨。
    獨立:有可能進入戰爭狀態,斷水斷電戰時配給可願意?願意加入臺灣義勇軍?打完獨立戰爭勝利後一片廢墟努力重建?失敗後一無所有努力重建?當然很可能和平解決,中共承認我們為一主權獨立國家。我先恭喜大家啦。
    統一:按照總統李公定的《國統綱領》或葉劍英的《葉九條》,江澤民的《江八點》或是鄧小平的一國兩制,臺灣特區?聯邦?邦聯?
    不統不獨:不承認九二共識的不統不獨?承認九二共識的不統不獨?三通的不統不獨?三不通的不統不獨?一個中國的不統不獨?兩個中國的不統不獨?一中一臺的不統不獨?撐到中共垮台後再獨的不統不獨?撐到中國民主再統的不統不獨?
    總之,菜色齊全,任君挑選。
    中華民國這四個字沒什麼了不得不得了,當初與高堂生離與妻小訣別,拿刀子捅人,拿炸彈炸人,拿槍殺人的革命烈士以現在的角度看,是亡命之徒,是恐怖份子,是武裝暴力團,他們能推翻大清帝國,為什我們不能篡了中華民國?
  • 但陳水扁這次公投所要訴求的就是核四問題....

    但核四已經在進行中的工程了....如果公投出來結果是廢核四....那起步就像一個懷孕8個月的孕婦你要他剖腹把小孩拿掉嗎....

    民進黨的當初政見就是要建立個非核家園....我也很贊同....但他如此的魯莽行事讓人看了很心寒..

    公投核四不錯..但如要公投是否進WHO我覺得就沒什麼意義...因為沒人會反對...但人家WHO還是不會讓我們入會的.....
  • 「有需要法律效力嗎 我不懂」

    沒有法律效力的公投的結果也沒有法律效力

    「車諾堡核災」
    車諾比的設計是蘇聯的設計
    該電廠的核後端可做核子彈原料
    與臺灣的核電廠是美國設計的核後端不可做核彈原料不同
    況且美國自己也發生過三哩島事件
    他們後來的核電廠設計有改善

    「台灣只有一個 我愛這裡 也希望後代子孫
    可以不用擔心核災的發生快樂生活」

    那核一核二核三要不要一起廢掉?

    電不夠用現在就沒生活


  • 我不懂耶...癈核四不是執政黨向來的主張和承諾嗎?
    那為什麼還要公投呢?
  • 沒有法律效力的公投的結果也沒有法律效力
  • Bertha
    Bertha
    是因為又有反對廢核四的聲音出現嗎?

    我也不懂法律,但我覺得尊重民意投票哪裡有錯呢?
  • 主張歸主張

    出一隻嘴還不容易
  • 我不懂
    當初建造者真的只是因為電不夠用嗎?

  • 沒有人願意建核能發電廠,但是除了核能發電,台灣還有其他方法來應付龐大的用電量嗎??水力??火力??
    每次限水限電,大家直跳腳;每次水電費調漲,大家怨聲四起..台灣人節約能源的觀念有待加強.

    不建核四不知政府有無可行的替代方案??不要一味的廢核四,又不知可行的替代方案在哪裡??

    不要未來讓台灣每天逃不掉限水限電的惡夢....
  • 「我也不懂法律,但我覺得尊重民意投票哪裡有錯呢?」

    那先來個不用當兵的投票
    再來個不納稅的投票

    尊重民意嘛
  • 因為美利姦核重國要臺灣蓋臺灣就得蓋
    奇異公司光從核電廠賺臺灣多少錢

    機組啊
    設計啊

    老美最賤你不知道嗎
  • 所以才希望用公投來表示反對
    不要讓建造的人說
    蓋核電廠是台灣人民所希望
    因為不想缺水缺電的
  • 反對有個屁用
    臺灣靠美國保護
    敢得罪美嗎?
  • 看看茉爾的話

    「不建核四不知政府有無可行的替代方案??不要一味的廢核四,又不知可行的替代方案在哪裡??」
  • WC
    WC

    taipeijk的思路很清楚我喜歡
    那既然沒法律效力還公投啥
    勞民傷財
  • 先謝
  • 那就有勞大家
    讓公投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 我也覺得taipeijk和茉爾說得很對...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