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車禍發生當時如有請警察來,警察先生會請雙方到警局泡茶(作筆錄)將來如合解談不成時,上法院,警局會幫你寄發公文
但是如沒警察伯伯低話,就比較麻煩嚕!!對方可以不認帳
曾有一次我媽被汽車撞(他從地下停車場出來)因當時我媽趕著上班,ㄝ認為沒什麼,肇事者還粉有誠意低拿ㄌ3千元給我媽當修車費,還直說如不夠低話再找他拿
甚至還拉著那棟大樓低管理員當證人,當時我媽ㄝ沒覺得有啥不對,不過事實證明除非有白紙黑字,不然有證人(對方低人)是沒啥用低,那次我媽修車低錢超過 3千塊(嘔死嚕)
經過上次慘痛低教訓,(加上被我唸好久)第二次我媽又粉倒楣低出車禍,她做低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我弟(因為她不會報警),而我弟再第一時間報警,ㄝ幸好我們有請警察先生來處理,不然就虧大嚕~
因為對方在警察來時口氣超差低,直說又沒怎樣,甚至直說人不是他撞低,是另一輛機車肇事,剛開始我媽ㄝ確實沒怎樣,是後來要到警局做筆錄時,才發現她被撞到腦部,有腦症盪的現象,當初真的是嚇壞一群人ㄌ~~
我媽還是做警車到醫院低說,現在想想,都還心悸由存
在此只能說出車禍時,記得一定要找警察作筆錄,(如對方肇事逃逸低話記得要記下對方低車號在第一時間報警,不然等到事過境遷,你說啥都不算低,畢竟我們低法律講求低是證據,沒證據沒證人那你就自認倒楣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