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是正常的,不做也沒關係,還有很多的好職業!<br />
離職沒差啦!!我是鼓勵你可多方嘗試不同的工作,<br />
一定會有適合你,且你也喜歡的工作!<br />
還有,無論工作幾天或是幾個小時,店家都必須支付你薪水,<br />
記得離職前,薪水要算清楚,若店家不給,可以去勞保局告他,<br />
沒有所謂的「教育費」或只是因為你工作個幾天扣東扣西的,<br />
這種理由,店家是會被罰款的!<br />
我也是在餐飲業做2天就離職了,原因是制度不符合自己的期待,<br />
然後,店家以各種理由不支付我薪水,<br />
於是我直接去勞保局提出控告的訴求&hellip;勞保局的人員會教你,<br />
然後,我就以120元,兩天實作的薪水和1.33倍的加班費,<br />
拿到我應該得到的工資了!<br />
勞保局的動作很快哦!不到一個星期就解決了!<br />
所以,不適合的還是可以離職,不必勉強,<br />
現在的我轉換跑道做辦公室人員,老闆和同事們人都很好,<br />
且也依照勞保局的制度跑,每天我都工作的很開心哦!!<br />
我覺得工作還是要做自己合適的和自己喜歡的工作,才會每天都有精神的在上班,那很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