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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中國地溝油透過香港入侵台灣

本內容由新新聞提供文/汪仁玠中國地溝油市場每年不法獲利超過新台幣一千億元,隨著近三年北京嚴厲打擊食品犯罪活動,台灣會不會成為中國黑心油業者轉進的 新市場?從強冠公司涉嫌使用香港工業用豬油的案件來看,可能性並不低。九月十一日上午強冠董事長葉文祥終於正式出面,自況「生不如死,心如刀割」的他,在 喝油、下跪、哽咽之餘,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出貨的金寶運公司、出假文件的英匯公證行聯手騙了他,負責採購的公司副總戴啟川瞞著他,所以自己也是「受害 者」。強冠公司「不能戳的祕密」但在關鍵證辭與證據無從狡賴之下,葉文祥終於坦承見過郭烈成,也曾經跟金寶運負責人江桂才合組香港強冠公司,並擔任董事 長,台灣強冠的持股比率還高達七成三。根據食藥署公布的資料,強冠自二○○八年至一一年,總計從香港進口五十六批、二二九八噸豬油。換言之,強冠在這四年 當中,平均每二十六天即進口一批香港豬油,而且平均每次數量為四十一噸,足見香港已然成為它的常態供貨來源。但相當離奇的是,一二與一三這兩年,關務署竟 然沒有強冠的報關資料,直至今年三、五月才又出現二筆,總計八十七噸,平均每批四十三.五噸,與先前四年的每批噸數相去不遠。這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 強冠中斷兩年向香港進貨?而後來又為何恢復向香港購油?針對此,本刊去電強冠總公司,一名自稱負責發言的人資部門女性員工,表示目前公司的人都在休假,但 詢問是否連採購部門也是如此,該名員工卻不斷跳針似地搶話,「我不知道你要問什麼」、「我沒辦法回答你的問題」。記者等她「跳」累了,要求轉接採購部門, 轉去的分機久久無人接聽。如此敏感的應對方式讓人不得不懷疑,這並非「盲區」而是「雷區」,或許是強冠「不能戳的祕密」。完全站不住腳的解釋事實上,中斷 向香港購油的這兩年,剛好是強冠積極布局香港、中國的期間。按理說,合作方的金寶運是靠豬油業起家的家族企業,負責人江桂才為中國國有企業北大荒油脂的第 二大股東,妻子洪彩霞還經營合發祥油莊。如此熟門熟路,雙方又正處於共同投資的「蜜月期」階段,強冠為何反倒停止採購?葉文祥究竟是怎麼想的?「到中國去 投資,因為投資得不順,所以香港那家公司就撤銷掉了。」對於投資香港鎩羽而歸,葉文祥在記者會上的說法未必可信。一一年強冠與金寶運合資在香港成立香港強 冠後,總共進行了兩次油品製造方面的投資計畫。其中,一次是一二年收購位在廣東江門市創利來工業區內,從事動植物油脂精煉、人造奶油生產的鴻信食品公司。 另一次則是在香港元朗區成立煉油廠,不過並未成功,港媒報導一三年六月香港強冠因「領取牌照費時甚久、租金昂貴」而結束營業。但根據中國廣東省江門市工商 局的資料,鴻信食品目前仍處於營運狀態,投資方──維港亞太公司,持有人正是江桂才、江仲文父子,招聘啟事甚至以「已於新會大澤興建五十一畝花園式廠房, 現求賢若渴」做為號召。葉文祥在收購鴻信食品的同年就撤股,內情不見得像他所說的「投資不順」那麼單純。元朗設廠計畫更令人不解,強冠為豬油大廠,境外設 廠自然鎖定豬油做為核心產品,這一點由六年來從香港、日本進口的幾乎皆為豬油,可以當做佐證。但港府食?局長高永文卻指出,在香港若要設立生產食用豬油的 工廠,必須同時向食環署申請「食物製造廠」及「厭惡性行業」兩張牌照,且香港近年根本沒有可生產食用豬油的場所。「內地生產,香港中轉」流入國際而港府食 環署長劉利群也證實,香港現有九間工廠領有牌照可生產食用油,但都沒有食用豬油;另有三間豬油廠領有厭惡性行業牌照,生產的是非食用性豬油。換言之,即使 葉文祥對香港人生地不熟,靠著上一代經營豬油廠累積可觀財富的江桂才家族,又怎會外行到想在香港設廠煉製食用性豬油?「租金昂貴」更說不過去,香港雖然寸 土寸金,但厭惡性行業僅能在元朗、安達臣道等偏僻地區設廠,這些地區廠租相當便宜。就以江桂才父親當年開設豬油廠的安達臣道為例,根本就是香港人口中的 「掘頭路(死路)」,以葉文祥的精明、江桂才的熟稔,豈會自尋「死路」?香港養豬產業已經式微多年,更沒有生產食用性豬油的合法廠家,但過去三年每年卻能 出口三至五千噸。香港業界人士披露,一些不肖廠家私下從中國進口原料,製成豬油後會先運往中國地區,再以「內地生產,香港中轉」的假象輸往台灣、澳門等 地。而這種魚目混「豬」的迂迴模式,也讓中國的地溝油有可乘之機。尤其,中國各級政府自二○一一下半年起嚴厲打擊地溝油犯罪,已經讓黑心業者產生危機意 識。但中國地溝油市場規模龐大,甚至已經結構起產官勾結的生態,因此尚無法收立竿見影之效。
  • 根據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君石的估算,中國每年產生的廢油當中,有三五○萬噸被製成地溝油回流到食用油市場。一噸地溝油售價折合新台幣約三萬五千元,而收集與處理成本僅為五千 元,換算下來每年的獲利超過一千億元。到了二○一二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更聯合下發〈關於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犯罪 者最高可處以死刑,瀆職公務員則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今年一月七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兩宗地溝油犯罪案,朱姓地溝油家族一個被判處死刑、兩個為無期 徒刑,其餘多人也獲判有期徒刑。其他各地的地溝油案,法院也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做燃油利潤僅食用油六成地溝油流入生質柴油的利潤僅為食用油產業的六成, 兩者差距每年高達四、五百億元,不肖業者畏於死刑、無期徒刑的嚴懲,不良公務員為了避免遭連坐,藉由「內銷轉出口」,進行分散風險、分散市場的「國際化布 局」,堪稱是對彼得.杜拉克名言──「不創新,便死亡」的另類實踐。強冠結束了在香港的投資計畫,卻反而開始向金寶運購油,究竟是真的一拍兩散但藕斷絲 連,還是完成產銷通路布局後巧妙切割,避免因為「香港強冠→中國→台灣強冠」的路徑引人起疑,有關單位必須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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