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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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br />
那被你殺的人他們也不想死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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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br />
2015年02月10日12:29 (更新:鄭捷說法、宣判時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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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鄭捷犯下的4死22傷血案,法官上午在聽完律師與檢察官的言詞辯論後,要鄭捷表示對自己的犯行意見,鄭捷首度說:「對於我的行為,我已經無法彌補,如果可以,我願意接受心理諮商,如果可以出去,我不會再殺人。」鄭捷語畢,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傷者,均憤慨痛罵「屁啦」、「你怎麼可以出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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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最後決定全案在3月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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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庭時,鄭捷的委任律師梁家贏、劉繼蔚先後發言,梁家贏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外適當之刑,劉繼蔚則以「求其生而不可得」反問檢察官:「若沒做過求其生努力,如何能用這句話判人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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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梁家贏向法官說,鄭捷年僅21歲,思維模式和智識程度與未成年人無異,犯案前面臨超出他能承擔的生活壓力,犯案後有意投案,且偵審中都自白犯行,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也沒有人格疾患,並非沒有矯正、教化可能性,判處死刑沒辦法防止隨機殺人的發生,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之外適當之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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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劉繼蔚則說:「鄭捷有說過,如果能重來一次,他不會立下誓約去殺人,先前法院許多死刑案例都提到一句話『求其生而不可得』,但想問檢察官跟外界,大家有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如果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那如何能用這句話來判人一個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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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繼蔚並指,鄭捷在犯案過程中,沒對個別被害人發生激烈衝突、或是殘暴的虐殺,鄭捷所反映出的,是現在年輕人在空乏、虛無的成長過程中造就這個體有侵害社會的危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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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史艾芙琳上午特地帶著被鄭捷刺傷的驗傷單來旁聽,她說,帶驗傷單是想讓法官知道她受到的痛苦與身心折磨,希望法官能盡快給被害人公道,雖然她不能判鄭捷死刑,但她相信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 而鄭捷今天則是戴著黑框眼鏡,穿著灰色T恤、黑長褲出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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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言詞辯論的檢辯爭點預計將有:鄭捷犯案時精神狀態是否喪失或耗弱,有無可因此減刑的事由?在我國簽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判處死刑是否符合公約精神?適不適當?又鄭捷到底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性。(孫友廉 游仁汶/新北報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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