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style="color: #999; padding-left: 1em; margin: 1em 3em; border-left: #999 2px solid">FB_Hermes Marco&nbsp;的話:&nbs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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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月中有到一家專門做飲料原料批發公司上班,他們也有自己的門市,大約20人的公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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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第2天就我簽競業合約,我大約做一個禮拜,他們就說我不適合,我就離開公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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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裡面是做倉儲管理,那我現在想做製造業的倉管可以?這些與食品飲料業毫無相關可以?&rarr;(電子業跟精密或生技相關)</blockquote>
基本上你就算跳去同業也不會怎樣?<br />
競業條款必須付出大筆的簽約金<br />
這樣才代表兩邊的條件是對等<br />
不然就是單一方面的不平等條約<br />
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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