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瑄 2014-04-10 19:31:47 勞工權益問題 我被老闆fire,在到職日曾簽署一份,裡面好像有寫到如果雇主覺得不適任,可以請員工自己離職,這算數嗎?而且明明說月薪,可是要我離職假日都沒算薪資,(不知到簽署的有無寫明),沒達到業績還每天留下來加班, 這樣去勞工局或法院會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