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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薪資~想請教大家

4/22到職~ 公司4/25替我加保~5/10離職<br /> <br /> 上個月5/10領四月份薪水時~公司說勞健保費等繳費單來確定金額後再從五月份薪水一起扣<br /> 今天6/10領五月份薪水時~因為我5/10離職所以薪水必需扣掉上個月四月份的勞健保和五月的勞保費<br /> 因為五月就離職健保好像是以月份來算~所以應該不能扣錢<br /> 可是今天公司跟我說扣了三千多元<br /> 我回問怎麼扣這麼多<br /> 會計回答我說<br /> 因為四月份我4/25加保時~公司負擔的健保費公司只願意替我付五天~另外25天公司負擔的我也要自已繳<br /> 我投保金額是28800元 等於我自負額424還要加上公司負擔的1202也要我繳 於是我健保光四月份就<br /> 繳了1600多元~如果公司到職時有說會這樣算~那我就不需要月底前加保呀~我只要加在公所才繳600多元而以~我覺得公司這樣做很過份~不過會計說~你四月份到職五天就要公司替你負擔整個月的健保很說不過去<br /> 他這樣說也很有理~不過這不是政府規定的嗎?健保就是以整個月份計算的~為何公司要繳的一千多變成到我身上來~還有~還替我扣了一千多元壓在公司~說下個月才要給我錢~會計說不知下個月會不會再有健保費用<br /> 出現~所以要先預扣~我明明五月10號就退保了 為何還要預扣五月份的健保一千多壓在公司不給我<br /> 他們是說~如果我沒找到新公司加保的話~就算他那邊退保~還是會產生費用~我不知這是真的嗎<br /> 明天想打電話去健保局問一下<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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