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黑影就開槍VS看見黑影就中槍

我發現越來越多人喜歡自己當目標讓人家打槍

更有一堆人看見人家在打靶就覺得自己也中槍

真是一群有趣的傢伙~

也許這些傢伙內心就是這樣的人

所以當別人在談論事情時總以為在講自己

真是太有趣了~~

話說回來看得懂豬打的字的人不用太擔心

那個只是因為~你剛好懂一種動物的語言~

電影上不是都有演嗎~?   

這不是異常  是特異功能~^^
  • ferragamo的話:
    你真的是律師喔?

    跟我認識的律師都差好多喔!

    他們都好忙的

    跟他們說話都還要付錢的

    還好我是他們的朋友    不需要付

    這樣看下來    你人真好    幫大家解決疑難雜症
    ==================
    我不是律師我還學生
    但是不是你們認知的那一種學生
  • 關於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    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法益
  • 初行雁的話:
    在德的路人的話:
    HIDE-HATA的話:
    你不是檢察官                所以我無須對你舉證
    第二妳不是法官                不具有裁判權我更無須對你舉證
    ====
    提不出喔!!!
    -------------------------------
    檢察官是主動偵察公訴案件
    這種告訴案件是不會插手的
    連這種事都不知道,還想要告人
    (指ing)…哈哈哈真好笑
    ==========================
    呵呵~那我就告訴你程序吧
    第一  警局報案
    第二  送地檢署函送偵訊  會有偵查庭檢察官
    第三  起訴後會有起訴的檢察官
    然後上法院
    過程最少一年最多三至五年
  • (三)侵害個人法益之罪 

    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可分為侵害生命、健康、身體及人格權之犯罪及侵害財產之犯罪。規定之殺人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罪等均為侵害個人生命、身體及人格權之犯罪。竊盜罪、搶奪強盜及海盜罪、侵占罪、詐欺罪、恐嚇及擄人勒贖罪、贓物罪及毀棄損壞罪均屬於侵害個人財產之犯罪。我國亦另有懲治盜匪條例及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之特別規定。 

    犯罪 

    所謂犯罪乃指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在無阻卻違法的事由時,因為故意或過失,所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之侵害法益之不法行為。而所謂犯罪構成要件則是立法者在刑法中所對人類其些行為之禁止或要求。究竟A之行為與B之死亡間有無相當因果關係,成為本案中決定A是否應受殺人罪之制裁。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 橙凌紫玥的話:
    說起來

    法律是公平的    也是不公平的
    =========================
    法律是弱者的盾
    法律是強者的矛
    沒甚麼公不公平的
  • 在德的路人的話:
    (三)侵害個人法益之罪   

    侵害個人法益之罪可分為侵害生命、健康、身體及人格權之犯罪及侵害財產之犯罪。規定之殺人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罪等均為侵害個人生命、身體及人格權之犯罪。竊盜罪、搶奪強盜及海盜罪、侵占罪、詐欺罪、恐嚇及擄人勒贖罪、贓物罪及毀棄損壞罪均屬於侵害個人財產之犯罪。我國亦另有懲治盜匪條例及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之特別規定。   

    犯罪   

    所謂犯罪乃指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在無阻卻違法的事由時,因為故意或過失,所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之侵害法益之不法行為。而所謂犯罪構成要件則是立法者在刑法中所對人類其些行為之禁止或要求。究竟A之行為與B之死亡間有無相當因果關係,成為本案中決定A是否應受殺人罪之制裁。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
    六法全書都有的東西~
    網路也查的到的資料
    不知道貼出來有啥意義
    不然你當他辯護人好了
  • 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所以光是  "腦殘"
    不夠,並且沒指名代性!!!

    所以如果大家都去取和某人同樣的暱名.

    那是指誰呢???






  • HIDE-HATA的話:
    橙凌紫玥的話:
    說起來

    法律是公平的        也是不公平的
    =========================
    法律是弱者的盾
    法律是強者的矛
    沒甚麼公不公平的
    ------------------------
    強者會請精通矛術的人
    拿著矛來剌不會拿盾的弱者
    這樣叫公平還是不公平
    有錢才有公平
  • 在德的路人的話:
    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所以光是    "腦殘"
    不夠,並且沒指名代性!!!

    所以如果大家都去取和某人同樣的暱名.

    那是指誰呢???
    =======================
    所以我才會開這個話題~
    在這個話題  我是主訴對象
    就算你開一百個類似的暱稱也是一樣
    我就是這個話題的主訴對象
    如果你的認知是這樣
    SO  WHAT?  反正又不是我麻煩
  • 初行雁的話:
    HIDE-HATA的話:
    橙凌紫玥的話:
    說起來

    法律是公平的                也是不公平的
    =========================
    法律是弱者的盾
    法律是強者的矛
    沒甚麼公不公平的
    ------------------------
    強者會請精通矛術的人
    拿著矛來剌不會拿盾的弱者
    這樣叫公平還是不公平
    有錢才有公平
    ==================
    為什麼不公平?
    法律就法律在不公平按律該判就要判
    沒錢有錢公平不公平??
    為什麼不讓自己變有錢?
    沒能力就說不公平?
    這是哪一種思想

  • 為什麼我看不懂這版在說什麼

    (搔頭ing)

  •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的話:

    為什麼我看不懂這版在說什麼

    (搔頭ing)

    =================
    就跟妳照片的猫一樣

    我也不知道他在看甚麼~~
  • ~不知道~
    ~不知道~
    那如果被告是主張他是""回應""此話題【看見黑影就開槍VS看見黑影就中槍】
    認為以上那人是"腦殘白目沒藥醫"

    那到底是要自己對號入座去告他呢?
    還是..........?
  • HIDE-HATA的話:
    為什麼不公平?
    法律就法律在不公平按律該判就要判
    沒錢有錢公平不公平??
    為什麼不讓自己變有錢?
    沒能力就說不公平?
    這是哪一種思想
    =============================
    所以你就是說弱者該死嘛
    怎麼不變強者哩
    什麼弱者的盾
    講得這麼冠冕堂皇
    結論還不就是不公平
    講這麼多…切
  • HIDE-HATA的話:
    在德的路人的話:
    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所以光是        "腦殘"
    不夠,並且沒指名代性!!!

    所以如果大家都去取和某人同樣的暱名.

    那是指誰呢???
    =======================
    所以我才會開這個話題~
    在這個話題    我是主訴對象
    就算你開一百個類似的暱稱也是一樣
    我就是這個話題的主訴對象
    如果你的認知是這樣
    SO    WHAT?    反正又不是我麻煩
    ===
    那你須証明你主訴對象!
    况且前面己有幾位網友是自認主訴對象!!!
    那請問您是在誣賴網友"雨海"嗎?




  • HIDE-HATA的話:
    真是一堆人沒常識又不懂長見識

    長得醜還以為自己帥到翻天

    又黑又戴眼鏡身材又差

    還自以為潘安~~真是囧人新世界阿~

    喔~~又想激將法?    沒門

    不同一個層次的    我理都不想理
    ==================================================

    我準備好了,放馬過來,反正我有錢又有閒。
  • 在德的路人的話:
    HIDE-HATA的話:
    在德的路人的話:
    犯罪行為成立與否要考量之因素甚多
    所以光是                "腦殘"
    不夠,並且沒指名代性!!!

    所以如果大家都去取和某人同樣的暱名.

    那是指誰呢???
    =======================
    所以我才會開這個話題~
    在這個話題        我是主訴對象
    就算你開一百個類似的暱稱也是一樣
    我就是這個話題的主訴對象
    如果你的認知是這樣
    SO        WHAT?        反正又不是我麻煩
    ===
    那你須証明你主訴對象!
    况且前面己有幾位網友是自認主訴對象!!!
    那請問您是在誣賴網友"雨海"嗎?

    ===============
    可以嘗試看看啊
    何必在網站上跟我辯法律
    判決才是最後的結果阿~^^
  • 初行雁的話:
    HIDE-HATA的話:
    為什麼不公平?
    法律就法律在不公平按律該判就要判
    沒錢有錢公平不公平??
    為什麼不讓自己變有錢?
    沒能力就說不公平?
    這是哪一種思想
    =============================
    所以你就是說弱者該死嘛
    怎麼不變強者哩
    什麼弱者的盾
    講得這麼冠冕堂皇
    結論還不就是不公平
    講這麼多…切
    ====================
    把自己變強不就好了
    話說  有個官司纏身  公司知道了
    不管判決有沒有下來  似乎都會對工作有影響的樣子
    我是沒甚麼差啦~別人有沒有我就不知道了
  • ㄟ...

    那如果雨海說      那句話是罵自己的      還告的成嗎?

    ((  疑惑貌ing  ))
  • 雨海的話:

    我準備好了,放馬過來,反正我有錢又有閒。
    =============
    阿海  偶也是揑

    其實有錢人都不敢說自己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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