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機車黨爭路權,立院新會期促修法!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8/128/2x29k.html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2011/08/18
數量高達汽車三倍的機車是不是該享有更多的路權?立法院新一會期即將開議,中華民國機車黨昨(十七)日呼籲儘速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及相關法條之規定,重視全國一千五百萬機車騎士的權益。

中華民國機車黨提出三點主張,一、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不含機慢車等專用道),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以保障機車騎士之路權&安全。二、單向三車道以下之道路,最內側車道之機車得與汽車一同直接左轉。三、評估開放某些可行市區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路段,給90cc以上機車行駛。(例如:重慶南路上中正橋那一小段高架橋)

中華民國機車黨發起人董建一昨天下午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公路人員訓練所召開研商檢討機車行駛車道路權重新配置公聽會,運輸研究所六月底隨即發布了評估報告,只是運研所的報告認為開放機車擁有更多路權有其風險,因此態度傾向保守,其中,報告缺少了機車黨所期待的份,若立委推動修法開放機車路權,在開放機車路權之後,運研所在相關道路交通號誌規劃是否能夠達到安全與效益。

也因此,他說,機車黨透過立委林建榮、黃昭順將在九月開議的新一會期,要求運研所重新做出評估報告,至於立委們是不是同意在新一會期推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這一部分目前正在累積更多、更完整的資訊。他提及,除了推動修法,爭取前述三個開放機車路權的訴求之外,未來機車黨也會針對機車考照制度不合理的弊端提出一些改革的建議。

機車數量是汽車的三倍,可行駛的車道卻僅分配到三分之一;而汽車可獨享內側車道,還有一大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高架道路可用。而且,機車卻只能被法令規定擠在路況最差的外側機慢車道及混合車道,與違停汽車、計程車、公車交織,中間車道右轉汽車,還有突然開啟的車門、人孔蓋等危險搏命。董建一認為,這是目前道路路權劃分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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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站上支持的機車族們幫幫忙,將此新聞按推薦~
同時方便的話,也請打個電話給您當地的立委,希望該立委支持此法案之修訂!


  • 古拉爵門口那邊的違規停車問題... 幾乎是常態!

    機車騎士的實際路權等於被限縮到僅剩一條了, 再不爭取與抗爭, 我看搞不好再幾年台北市就乾脆禁止機車進國了...

    高貴的天龍國, 只能允許汽車進入!

  • 路大多本身就窄,且光有小黃和大巴,就很難搞出真正的路權,硬畫出幾條線是沒用的。路...是自己鑽出來的......
  • 雨海誤會了...

    以古拉爵前面的羅斯福路為例子好了 -- 目前是單向三車道的規劃

    只是,由於最內側車道被劃上了『禁行機車』四個字,因此,機車原本可以正常行駛完整三個車道的權利,硬生生被刪掉了一條,變成僅能行駛最外二個車道的路權。

    而全國由於生活型態為住商混合區為主,所以最外側車道經常性地有公車停靠、小黃載客、汽車臨停、停車格、貨車上下貨物等等活動,所以最外側車道不管是規劃成慢車道或是機車優先道或專用道,一樣會被佔用,而且警察怕引起民怨通常也改以勸導而非直接開單取締。

    反過來,卻對因路權不足而被行駛到內側的機車大開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的罰單 -- 這才是今天引起許多機車族民怨的所在。(因為機車路權被限制到不合理的地步了,然後又對機車族大開罰單...)

    道路總寬度就那麼大,道路資源本來就是全民共享的。

    高速道路、快速道路、高架道路... 全都是規劃成汽車專屬道路,機車完全不能使用;全國庶民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達1500萬輛的機車,佔全國交通工具70%的比重,可以正常使用的路權卻僅有平面車道的最外側二個車道 -- 這樣的交通規劃,合乎公平正義?


    而我們訴求的,不是說多開闢道路或把既有道路多劃出幾線道... 而只是很單純的,將原本無端劃上的『禁行機車』四個字塗銷。全國所有平面車道,只要是單向三個車道數的道路(含三條,如古拉爵這裡路段),一律不得劃設禁行機車。保障機車騎士至少三個車道路權,才是相對合理且合乎公平正義的。


    PS.禁行機車政策最早也不是為了安全,而是二十多年前李登輝當台北市長時為了不想讓機車干擾汽車而自中山北路開始實施,最後拓展到全國的。而二十年後明確證明了.... 禁行機車主要帶來的好處就是:犧牲機車路權,來保障開車者的獨享路權與順暢。

    http://tx.liberal.ntu.edu.tw/TxFB/Essay/%E6%B0%91%E7%94%9F%E5%A0%B1/B%E9%83%A8%E4%BB%BD%E8%B7%AF%E6%AE%B5%E7%A6%81%E8%A1%8C%E6%A9%9F%E8%BB%8A%E6%A7%8B%E6%83%B3.htm
  • 我覺得可能要做到機車汽車平等真的很難
    那麼就是機車道兩條汽車道兩條嗎?
    或是我覺得乾脆整個都劃分開來不是更公平
    但是機車族在台北或台南騎車真的都好危險
    因為路上都好滿(台南是因為路小)
    所以在高雄騎機車感覺還比較舒服(路很大條)
  • 1. 交通相關單位經常喜歡掛在嘴上說:車種分流比較安全,所以才要禁行機車
    但是,若常見的單向四車道的內側被劃上二條禁行機車後(如和平東路),機車的路權馬上被限縮到剩下二條...

    但是汽車呢?路權不是內側二條唷!
    內側二條由於劃上禁行機車,所以內側二條道路變成了『汽車專屬』道路,但是外側二個車道由於沒有任何禁行汽車這種法規及標線,因此汽車還是可以跟機車共用。

    換句話說,汽車路權依然是四條;而且提升位階變成了二條專屬路權,二條跟機車共用!

    這時候聰明的人就會問了:不是說車種分開比較安全嗎?那為何外面二條車道要讓汽機車又混在一起呢?(抱歉... 這時候交通官員們全都會裝傻了)

    大家還相信現實上有可能完全做到分開嗎?只有做到假的車種分流,卻提升汽車專屬路權+壓榨機車路權罷了...


    上面的道路規劃,請問有騎機車的... 您如何能正常&合理的行走而不違規?而不會被開禁行機車罰單?
    但上面這種規劃方式:目前法規依然合法,因為地方政府有非常大的裁量權!


    2. 高雄因為路大還算好;但近幾年來由於高雄捷運的虧損... 已經開始要找高雄的機車族開刀,『勸導』機車族不要騎機車而改搭票價很貴的捷運了...

    交通局同時設法抑制機車使用率,包括減少捷運站及大眾運輸便利區域周邊機車停車格,火車站及高鐵站等地實施機車停車收費,鼓勵機車族改搭公車或捷運。
    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04645/IssueID/20110522
  • 鄉間小路~的話:
    小建 好關心摩托車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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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鄉間小路關心~

    畢竟機車黨是小弟發起創設的,除了爭回合理機車族路權外,更對整體交通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在。而不能僅是像個會吵糖吃的小孩,而是希望呼籲政府及相關民代重視這個存在三十多年的弊端...


    一篇30年後引起迴響的文章 - 部份路段禁行機車構想,有了初步反響...
    (禁行機車政策的由來)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243512732351084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歷年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計
    (台北市汽/機車目前數量分別為:65.9萬輛/109.6萬輛)


    從圖表數據白紙黑字看得出來....
    台北市汽車平均違規率約為機車的1.5~2.0倍
    台北市汽車的數量卻僅機車的0.6倍

    這代表什麼...
    代表每1位汽車駕駛違規的數量,是機車騎士的2.5倍~3.3倍間!!
    證明機車死傷事故這麼多,很多情況下極有可能就是因為汽車駕駛違規害的!!


    汽車體積大重量重,更應該被規範駕駛行為與路權,怎卻反過來限制防護性弱、違規更少的機車路權?
    而不是針對違規更嚴重的汽車限制路權&嚴懲呢?
    為何只會一天到晚污名化機車違規,卻完全忽視更大的違規大戶汽車駕駛呢?
    為何一天到晚污名化機車不節能環保,卻完全忽視更耗油、CO2排放量10倍以上的汽車呢?


  • 對我來說,只有單單〔禁行機車〕那四個油漆字前後20公尺才是禁行(會被照相),其它部分都不算。
    要一直乖乖靠右騎,命會短30年......
  • 雨海的話:
    對我來說,只有單單〔禁行機車〕那四個油漆字前後20公尺才是禁行(會被照相),其它部分都不算。
    要一直乖乖靠右騎,命會短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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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相信許多機車族朋友都跟您一樣的感想...

    小弟自己也會憑經驗&有辦法透過一點經驗閃過被開罰單的問題,或是路遠一點時我就會改開車或捷運+小黃過去...

    問題在於... 這是不對的!

    這是最源頭政府本身法令規章中已經先對機車族歧視&限制路權到機車難以合法行駛的惡果,卻要機車騎士以經驗或罰單來彌補這個惡果...

    所以,小弟才希望呼籲稍微有良心一點的立法委員,還給機車族原本被剝奪&合法該被保障的路權,還給交通一個公義的環境才對。該讓機車族可以合法&有尊嚴地行駛在可以行駛的車道,而非一直擔心被開罰單或怕被不當駕駛觀念的開車駕駛逼車...


  • 不過今天中埋伏了,誤騎短短20公尺的公車專用迴轉道,地上有寫公車專用四個字,
    但等發現地上的字時都已經騎進去一大半騎在字上面了,鬼才知道還有這種公車專用的短道。
    嗶嗶!靠邊停...!@#$%^&*......
  • 可否請教是那哪個路段? 我一時還真沒印象台北市有那邊是公車專用的 "迴轉道" ...




    另外, 為何要保障機車3個車道內不得禁行機車, 大家可以看看這段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TsWbg4ef9Q

    反應數個月, 台北市交通局依然不願意歸還內側路權給機車騎士, 卻還要同步繼續開機車騎士罰單...


  • 就...劍潭站旁邊,要從文林路轉到中山北用的......
  • 文林路轉中山北嗎?瞭解!
    (記筆記ing...)


    另外給大家看看這幾段影片 --

    機車在歐洲的發展現況  1/3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245453518832305
  • 明天就是立法院新會期了... 希望能或多或少有一些稍微有良心的立委能幫忙啊~


    目前會員數也有4千多人了, 希望未來能多人參與&響應...
    http://www.facebook.com/Motorcycle.Party.ROC
  • 請問版大關於機車立法的問題

    是不是在交通繁忙亂象多的台北才會有

    我有一種感覺

    在南部可能因為公車很少路又大條

    我之前甚至在台南市看到有道路專門給機車行駛的

    難怪我有很多朋友從南部到北部來反而不太想騎車開車

    交通環境差很大
  • 並非如此~

    台南市也有不少路段, 之前有不少網友跟機車黨反應, 後來透過議員才塗銷掉的.
    就是那種單向才三車道, 最外側劃成『機車優先道』,然後隔壁二條車道全劃上『禁行機車』

    問題是法規中:機車優先道並非機車專屬車道!汽車有右轉或臨停需求時是可以佔用的

    結果就變成最外側的機車優先道全被汽車臨停佔用光,機車要往內側閃都不可能 -- 因為隔壁就是禁行機車道了... 就跟下面這則新聞一樣, 只不過車道多一條罷了(但還是禁行機車). 如果不鬧大, 當地政府就不會塗銷, 然後繼續對機車騎士開一張$600元的罰單好增加財政收入. (每年數億元以上)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248711718506485



  • 9月13日 --  蘋果日報 | 頭條新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64097/IssueID/20110913

    「無路可走」,機車族嗆組黨;
    外側違停佔滿,內車道又禁行!





    【李姿慧╱台北報導】

    外側機車優先道變汽車「停車場」,內側唯一的汽車道卻又禁行機車,機車族無路可走被迫違規行駛汽車道,前天將險象環生的影片po上網發出怒吼;由機車族成立的「中華民國機車黨」,要求交通部修法要求單向三車道以下道路取消「禁行機車」車道。

    「欺機車族太甚」
    加入機車黨的機車族林聖博前天騎車到新北市金山遊玩,行駛中山路時也因「無路可走」,氣得拍下影片po上網(http://www.youtube.com/watch?v=0ybUzF48Hpc)。影片顯示新北市金山區的中山路上單向僅兩車道,內側汽車道禁行機車,外側機車道卻被汽車停滿。網友批新北市交通局欺機車族太甚。

    被迫與公車搶道
    由機車族去年在臉書(http://www.facebook.com/Motorcycle.Party.ROC)發起成立的中華民國機車黨,至昨已有近三千人加入。發起人董建一說,全台機車數量是汽車三倍,可行駛車道卻僅三分之一,汽車可獨享內側車道,機車卻只能被擠在路況最差的外側車道,還要與違停汽車、載客公車等搶道;希望交通部修法,明訂單向三車道以下道路,不得劃設禁行機車道並開放九十c.c.以上機車行駛部分市區高架道路和快速道路等。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中山路單向僅兩車道,內車道卻禁行機車不妥,將進行改正。
    交通部表示,道路主管機關可因地制宜取消禁行機車道,但快速道路和內車道因基於安全考量,暫不開放機車行駛。

  • 「機車優先道」被佔,騎士用路險




    更新日期:"2011/09/20 10:01"

    新北市永和中山路一段有民眾投訴,機車優先道被違規佔用,不但成了停車場、貨車卸貨區,還成了攤販做生意的好地方,造成騎士們被迫只能騎上快車道,險象環生,騎士們抱怨不斷。

    機車族行駛機車優先道原本是很安全的,但現在卻是障礙重重,因為優先道上不但有人違規停車,還變成水果攤車販賣區,甚至成為貨車專屬卸貨區,讓行經該路段的騎士們叫苦連天。

    實際直擊永和中山路一段,我們發現機車優先道被違規佔用情況確實嚴重,不但成了大型臨時停車場,車輛停的滿滿滿,到處可見貨車上下卸貨的離譜情況,水果攤車也繼續擺攤做生意,害得騎士們有路不能走,被迫騎上快車道。

    這些佔用行為早就已經觸法,按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可處以600-1200元罰款,如果在專用道上設攤,處以1200-2400元罰款,提醒用路人,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造成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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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條永和中山路,個人幾乎每天都會經過...
    很不客氣地說一句:【這條機車優先道幾乎是天天被臨停汽車或擺攤佔用,一年中也見不到警察來取締過一次。

    機車路權受到侵害都不管,卻只會在內側車道又劃上禁行機車來保障汽車路權... 這算啥?最外側車道會被常態性佔據,這也是我一直說機車專用道對機車騎士的路權保障意義不大,何況今天還只是優先道而已!

    推說警力不足更不成理由,那反問為何不開放民眾檢舉重大違規停車有獎金?不用多,一張$200~$300就好,包準民眾會很樂於幫警察檢舉清除這些不合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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