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霞倒車不慎惹糾紛,網友:形同駕車逃逸!

江霞倒車不慎惹糾紛 網友:形同駕車逃逸!(2009/06/08  12:11)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前華視總經理江霞,日前駕駛藍灰色  BMW倒車撞到後面的黃色轎車,她下車與該車主理論,被目擊者指稱態度不佳,當天江霞不但沒有道歉,也沒理賠,甚至語氣很不好對受害者嗆聲,沒看到我在倒車喔! 

目擊者敘述事發經過,5日下午約2點30分,江霞在台北市瑞光路國美時代廣場臨時停車,讓妹妹下車後隨即倒車準備離去,卻不小心撞上停在後方的自小客車,隨後下車對被撞的車主說:「車子又沒怎樣,好好的啊!」事後江霞並沒有賠償的意思。 

事後江霞說,當時她一下車就鞠躬道歉,且看車子沒有太大損害,就想小事化無開車走人。但對方說車子不是她的,硬要她留電話才肯罷休,但她心想沒必要為此事將私人電話號碼外流,因此想要叫警察來處理,但是當事人卻不肯,雙方才會僵持不下。 

前華視總經理江霞倒車糾紛已被網友轉貼到YouTube上,目前撞人的與被撞的各執一詞,網友觀看影片自己找真相:http://www.nownews.com/2009/06/08/340-2461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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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影片明明就拍到她倒車撞到人家的車

還這麼理直氣壯哦好奇怪
  • 是非沒那麼模糊
    是非沒那麼模糊
    菜刀的話

    兇屁啊你!我不是說我第一篇只是針對文字描述嗎?車險的常識你不會比我更清楚!
    如果對方不肯叫警察;江女士也可以自行去備案。只要有備案就不算駕車逃逸。
    問題她備了沒?對方備了沒?若兩個都沒備案,兩個都有問題。
    而且在還沒鑑定出來,憑什麼先說是江女士肇事?你是警方嗎?還是拍帶子的人是警方?

    像你這種先入為主認為江女士一定有錯的前題下發表的文章才是令人可笑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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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當然不是警方,但是妳也不是.  這裡大家都是根據影片上的呈現來判斷.  我覺得影片已經很清楚說明誰是肇事一方了.    什麼是兩個都沒備案,就是兩個都有問題?  妳是或火氣太大,連思考都出問題了吧.

    這整件事很簡單,也請教過交通警察跟車禍鑑定專家的朋友.  那就是.
    1.  只要是因為倒車肇事撞,百分之百是倒車駕駛的錯.  這是交通常識!
    2.  江霞再被踢爆前,沒有備案.  就算離開現場後,事後再備案,都算肇事逃逸!
    3.  被肇事者沒有備案,不會因此判決被肇事者有任何過失.  也不會因為不去備案就有交通責任上的任何問題.
    4.  事故當場沒有報警備案,仍可以舉證方式事後報警.  這就是為什麼警察可以調閱路邊監視器來研判肇事責任的原因!


    妳很可憐,只會嘴巴大聲說自己很懂車險.  怎麼會連這些最基本的交通法規跟常識都不清楚.    如果真的懂,把道理講出來就行了.
  • 不想浪費時間了
    不想浪費時間了
    連法條都舉出來給你看了
    你還是自言自語的自以為是…

    你的這些解釋,有什麼依據?
    不要只是空口白話
    要是真的懂法律,就知道該提出依據

    別人都不懂…就你懂,蠻好笑的
    你就繼續自以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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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真是可憐到不知羞恥了.    法條是要拿出來解釋了.  妳拿這些法條根本就跟交通法規的"肇事逃逸"沒什麼直接相關,牛頭馬嘴隨便亂湊,卻還一直沾沾自喜.  真好笑!

    台灣交通法規本來就有針對"肇事逃逸"的定義跟法規,那位熱心的網友"九天"都已經貼出來了,妳還在這裡硬ㄠ,還能說什麼呢!

    妳的程度太差,我已經懶的理妳了.    浪費我的時間還有大家的時間.    如果其他人有空想了解"肇事逃逸"的相關法規,可以自己google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q=%E8%82%87%E4%BA%8B%E9%80%83%E9%80%B8%E5%AE%9A%E7%BE%A9&meta=&aq=0&oq=%E8%82%87%E4%BA%8B%E9%80%83%E9%80%B8
  • 白色火柴盒的話:
    真的不鼓勵大家片面解釋法條   


    沒錯!我每天都接到客戶一直打電話哭訴說兩肇都因為太忙而忘了請警方報案。問怎麼辦?
    哪怎麼辦,就去備案就好了,法律也不是沒有但書的。

    還有,好幾個網友都一鼻孔的認為江女士一定有錯。我們都常常先入為主的認為,先撞人的那個一定有錯。或大車撞小車就一定是大車的錯。但當你有翻過"肇事處理分攤處理原則"這本小冊子(公會出的);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
    我年初有個客戶說有一個人喝醉,把他的車撞的稀巴爛,然後就肇逃了!我的客戶有報案啊。本以為他一點責任都沒有,但調了警方的筆錄才發現;那�是路口,當兩車同時行進時,根本就很難說是誰的錯。所以我客戶還是算有責。

    同理,你們憑什麼只憑一段影片就說江女士一定先錯?如果對肇停的位置也有問題呢?

  • 對啊~   
    法條跟肇事責任、有沒有過失  那些認定留給警察跟法官吧
    我們注重影片  在"大白天說謊被抓包"
    哈哈哈 
    怎樣都料想不到有"剛好"被側拍  被分享了吧!

    話說....  記者怎麼還不快來追蹤報導啊~

  • uid:1811902092

    去翻"肇事處理分攤處理原則"。你那麼愛看法條嘛!產險公會出的啦!
    "1.    只要是因為倒車肇事撞,百分之百是倒車駕駛的錯.    這是交通常識!"
    最好是啦!那另一方違規停車呢?

    你除了會搬法條,還會幹嘛?我什麼不多,就每天幫客戶處理這個五四三比你多啦!
      "我覺得影片已經很清楚說明誰是肇事一方了"
    你覺得,你覺得;你在講"你覺得"時就已經沒立場了!!

  • 不想浪費時間了的話:
    妳真是可憐到不知羞恥了.        法條是要拿出來解釋了
    =======================================
    由這一句就知道…
    你真的不懂法律啊

    就算用uid也逃不了公然汙辱的罪行
    我先印下來
    給你個機會道歉

    不然…再來看看你有多懂法律
  • uid:1811902092:
    我並不是要跟你還有一鼻孔認為江霞有錯的網友硬摃什麼東西。而是你們老是只知其一就亂在網上po些錯誤的訊息混淆其他的網友的想法。
    交通法條並不是死的耶;警員也會視當時的情況與民眾做適度的配合。一切都是要看當時的事發狀況;我們公司的理賠做了十幾年的老江湖都不敢光憑一面之詞就斷定的跟客戶說他有責還是沒責。就連警方都有難鑑定的時侯(像我說的路口事件)
    還有,我朋友她老公就是交警,要套關係問事情,我也不是沒人問啦。你少拿什麼誰誰誰來嚇我了。
    既然我們都不是專業的人;還是保留一點啦!
  • 飛飛很懂法律貌∼∼∼∼∼∼∼筆記ING
  • 怎麼有人這麼不要臉

    (那位UDI我不是在說你)
  • Carrie在台北的話:
    替雕雕加油

    要不要看看11那邊察不察的到??
    ===============================
    謝謝大卡的支持

    雖然我知道11可能很容易就可以查到了
    但這次我想靠自已的力量
    (認真貌)
  • 謝謝大卡的支持

    雖然我知道11可能很容易就可以查到了
    但這次我想靠自已的力量
    (認真貌)
    -----------------------------------------

    奇怪..本身又不是肇事者,幹嘛這麼認真?

    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就好了啊~
  • 飛飛 

    我很熱心喔!  我剛剛有幫你查過了!

    這個UID

    不是你!!((雖然你常用UID))
  • ferragamo的話:
    飛飛很懂法律貌∼∼∼∼∼∼∼筆記ING

    ========================================
    保護自已的部份還是有必要懂一點
    (把筆記借辣媽抄ing)
  • ferragamo的話:
    飛飛 

    我很熱心喔!    我剛剛有幫你查過了!

    這個UID

    不是你!!((雖然你常用UID))
    ==================================
    嗯…謝謝

    我有說過,以後要用uid
    會記得先向sonoyiyi小姐報備的
    不知道那位uid有沒有報備過

    不過他似乎沒有意思要道歉
    要玩到底就是了(嘆)
  • 我不想再解釋了
    我不想再解釋了
    菜刀的話:
    uid:1811902092

    去翻"肇事處理分攤處理原則"。你那麼愛看法條嘛!產險公會出的啦!
    "1.        只要是因為倒車肇事撞,百分之百是倒車駕駛的錯.        這是交通常識!"
    最好是啦!那另一方違規停車呢?

    你除了會搬法條,還會幹嘛?我什麼不多,就每天幫客戶處理這個五四三比你多啦!
        "我覺得影片已經很清楚說明誰是肇事一方了"
    你覺得,你覺得;你在講"你覺得"時就已經沒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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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不是來這跟大家上交通課的.  我是針對網上說江霞肇事逃逸的說法來發言的.    妳舉的例子,跟倒車擦撞根本就不同案子,我更不懂產險公會的手冊怎麼拿來跟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提並論?  肇事逃逸的定義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寫的很清楚.  不然你們隨便打電話去交通大隊問都可以.


    >>1.只要是因為倒車肇事撞,百分之百是倒車駕駛的錯.這是交通常識!"
    >>最好是啦!那另一方違規停車呢?

      違規停車當然可以被檢舉,警察也應該事後補開罰單.  但是就算違規停車也並不代表別人有權利倒車去撞他.  這是兩碼子事.  拜託,請問妳是哪家保險公司?  我真懷疑妳跟貴公司的專業.    我朋友是北縣交通大隊車禍處理組的鑑識專家.  請妳告訴我,妳處理過的案件,有那些倒車肇事撞到後面的車後不算是肇事責任方(加害方),就算對方是違規停車被撞也可以.    我朋友說,妳敢說,就可以馬上去檢舉你們公司啦! 

    還有我不是執法鑑識人員,我講"我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妥,也沒什麼立場的欠失.  我只是對此事發表我的評論.  妳連這個都要攻擊,我覺得很好笑.   



  • 那你快告他啊

    期待你做出實際行動
  • taurusgirl的話:
    謝謝大卡的支持

    雖然我知道11可能很容易就可以查到了
    但這次我想靠自已的力量
    (認真貌)
    -----------------------------------------

    奇怪..本身又不是肇事者,幹嘛這麼認真?

    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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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我講的…

    是同一件事嗎?(抓頭)
  • 我也麻煩你不要再解釋了!
    你根本就是個外行嘛!產險公會的冊子當然是參考交通法規設計的啊。保險理賠本就是以交通法及警方筆錄or鑑定為主的,怎麼會沒有關係?
    (違規停車也並不代表別人有權利倒車去撞他). 
      (倒車肇事撞到後面的車後不算是肇事責任方(加害方),就算對方是違規停車被撞也可以).     

    當被撞一方也有疏失時,肇責本就是分例分攤啊?開單什麼的,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還有,我從來就沒有說過誰誰誰可以被撞這樣的話;你若再含血人!我馬上跟版主檢舉你!
    別老拿你朋友來壓我!你朋友誰啊?什麼都你朋友你朋友,你根本就不懂你上來幹嘛?

    還有我不是執法鑑識人員,我講"我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妥,也沒什麼立場的欠失.    我只是對此事發表我的評論.    妳連這個都要攻擊,我覺得很好笑.       

    你也知道你不是鑑識人員;那你講的那麼篤定做什麼?你就可以攻擊別人,別人就不可以攻擊你?

    什麼都不懂;只是拿"我朋友"來當擋箭牌,你怎麼不說:"我媽說,我媽說"呢?

  • yulica的話:
    那你快告他啊

    期待你做出實際行動
    ============================
    嗯…
    看來他確定不會道歉了
    機會是給知錯想改的人
  • 看到這裡....

    我突然發現一件事
    台灣車險的理賠標準  跟美國的有顯著的差異....
    看來  按這樣的標準
    我還是乖乖搭大眾交通工具好了
    也不用幻想自己在台北開車
    依我的技術....  加上台灣的理賠標準
    那我保險費會是付心酸的

    謝謝菜刀   
    哈哈  妳真是給了我意外的收穫ㄟ~
    我真的這陣子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去報駕訓班說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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