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落雪的話:
ABDrift的話:
當個研究人員,殺了上百隻老鼠,算不算缺德? 如果殺動物不算罪過,當個藥商害人又算不算缺德?
當個George W. Bush, 算不算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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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為了辯而辯的強辯說法了...
的確 研究人員或許殺了上百隻老鼠
但是他們有多人心理相信的 是自己在作的 是幫助他人拯救他人的事情
是為了找出疾病的源頭或解藥
藥商也是 或許他們釋出的藥最後發現 原來對人體有害
當最初 他們釋出這些產品時 並不是站在一個害人的立場
起碼不是一種他們知道這是有害的 而去做的事情
George W Bush 也是一樣
他的開戰行為 因為他駑鈍而簡單的思考模式 告訴他 這是對美國最好的
是給美國人希望 也能夠在未來拯救美國人的
我說這些 並不表示我同意這些人所做的事 或者是他們的想法
我的意思是
他們的出發點 並不是為了害人
但是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販毒的人有啥好的出發點?!
他們有可能so innocent so naive 相信把毒品賣給對方 是為了誰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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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動機在法律上很重要,但是在科學裡,結果才是一切
沒什麼好辯的,販毒的確是害人,我原先的那句話,不過算是呢喃自語,不過沒人在我旁邊,所以誰又分辨的出來
有一句話,曾經在我心內留下記憶:"我們是什麼時候決定我們是異性戀的?"
原來,同性戀是需要決定的一件事,異性戀卻不用...?
對我來說,這是沒有邏輯的...或者說,我們看事情的切入點,通常是跟普羅大眾一致的
完全不代表這些切入點可以看到全貌
是的,也許販毒是件罪該萬死的事...對我來說,也就只是也許
我有認識有販毒又殺人的人...有些東西,不是我們這種溫暖家庭出身的小孩可以想像的
如果犧牲一堆永遠見不到面的人,就可以保住自己最重要的親人和愛人,算不算好的出發點,也許算也許不算
我只知道我從來不需要做這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