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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慘痛的網路交易─我該怎麼辦

我最近遇到一個賣家

因為他聲稱賣的面膜是國外攜回

所以我下標購買

可是收到貨品後發現面膜只有公司貨的一半容量
(我下標的金額接近正品,正品100ml賣900元,賣家50ml賣720元)

因為之前專櫃小姐告訴我─這種容量沒有販售

只當贈品使用

而且他的說明書也和之前百貨公司滿額送的贈品一樣

我回到網頁上發現他在最末一行有標示容量1.7  fl.  oz

就想算了,就當自己付學費學會另種容量標示吧

不過我還是寫封信客氣的告訴他─

我覺得他的面膜賣的比百貨公司專櫃貴很多

我很恨自己認不得1.7  fl.  oz標示是什麼

因此我不會給他正評價但考慮他的賣場仍要經營

也不會給他負評價




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他一天內在我的網路評價留了近二十則的謾罵

還打電話來一直罵一直罵

說他賣貴是因為他是性格的賣家

說他已經賣了幾十條這種價錢的面膜(他的評價只有2)

還不斷恐嚇說要告我

並且不排除怎樣怎樣


實在很無奈

不知道有經驗的朋友可以告訴我

這種情形該怎麼辦呢



  • to    bigsquare    

    謝謝你的意見

    我會學著堅強點

    現在我已經正式向奇摩拍賣提出申訴

    並且將賣家賣給我的面膜上不得販售的字樣

    拍下來給奇摩參考

    第一次碰到這種事

    不過就像  bigsquare  說的

    有了一次經驗

    下次應該就能從容面對

    真的很謝謝大家

  • 到警察局告她公然侮辱

  • 嗯~~~~good  girl
    逆襲!
  • 檢舉他,留負評
  • 我很堅決的告訴你:光憑這樣他是告不成你的!!

    叫你等著收法院傳票.法院傳票又不是便條紙.那麼容易就能拿到喔??

  • dear  all

    事情可能沒辦法善了

    我原希望得饒人處且饒人

    讓這位賣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就可以了

    可是他不但堅持自己是對的

    而且通過奇摩評價系統立刻回應─

    星期一即刻去備案!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在之前溝通的過程中,這位賣家不斷強調─

    我自己親自去買的,它不是贈品

    我說過,我是在國外專賣店買的,並不是在台灣購買!我保留所有購買單據如果你不道歉,一切我會交由律師處理!!!道歉!!! 

    我手上所握有的的確是購買時所開發的單據,確定是實品買進

    不過我傳他賣給我的面膜給大家看

    確實有不能私人販售的字樣

    而且當初我會下標

    是因為他在拍賣問與答中

    回應其他賣家─

    品木宣言全年都不打折,賣場上的都很便宜可以考慮看看ㄛ!


    而實際上昨天專櫃人員告訴我─

    專櫃正品100ml僅賣800元

    而賣家50ml卻賣720元

    已經和正品的價格非常接近


    奇摩拍賣建議我到警局報案

    不過想了想

    還是先備案吧

    如果這位賣家堅持提出告訴

    我也有個保護自己的方案


    就這樣了

    謝謝大家





     

  • 希望妳能圓滿解決這件事~
  • 請問有賣家的連結嗎
  • dear  all

    我今天早上已由家人陪同到派出所報案,

    (才發現這個賣家連網路上留的名字都是假的)

    經警察先生協調,

    我們達成這樣的協議,

    1.對於這位賣家以贈品混充正品的行為與騷擾恐嚇,買家
        暫不追究,保留法律追訴權。

    2.禁止賣家再以評價留言、e-mail、手機電話(包括語音
        留言),騷擾買家。

    就這樣解決了。

    並寫信給奇摩拍賣

    同意移除雙方交易的紀錄。

    不過這位賣家的態度還是非常不好,我一接起派出所的電話,他就不斷叫囂說,你為什麼要把事情弄到這麼大?你為什麼要害我?又一直要我為指稱他的商品是水貨道歉,後來派出所所長聽不下去,告訴他在法律上,水貨的定義。不過他還是一直「盧」(台語發音)說要告我,後來派出所所長也火了,直接告訴他,要告就去告,保證會輸。

    我從來沒想到會遇到這樣的事。

    一開始我發現面膜是贈品,而非他在拍賣問與答中,指稱的─「品木宣言全年都不打折,賣場上的都很便宜可以考慮看看ㄛ」(經品木宣言專櫃證實正式販售的商品100ml售800元,賣家50ml的商品,價值400元,他售720元,並未比專櫃便宜,警察先生說這已經構成詐欺行為)。我想自己沒注意的容量問題,也就算了,當是吃虧買教訓。

    不過我還是mail給他,提醒賣家他的東西似乎賣的太貴,暗示我已知道他以贈品混充正品販售(其實他寄給我的說明書中,就有今年母親節檔的贈品說明),不過為了他的賣場經營,我不會給他負評價,當然也不可能給他正評價。在這過程中我從未提過換貨的要求,並願意自己承受損失。

    接下來就是大家知道的惡夢,手機(包括語音留言)、評價留言與mail的騷擾,並且說他的東西貴是因為他是個性格的賣家,還不斷威脅要告我,要我等法院傳票等等,並且堅稱他的東西是國外專櫃買回來的正品,而非贈品。(商品後來經品木宣言專櫃驗貨,從貨號與上面Not  for  individual  sale  的字  樣證實為贈品,origins美國總公司也回函給我,說有Not  for  individual  sale  字的贈品全世界的專櫃都不得進行販售)。

    我的事情解決了,把過程po出來,是讓在這難熬的過程中,陪伴我的朋友們放心,─

    我愛戴妃包、性格生愛美女喵、美國麋鹿、morticia、藍綠藻、隱居北港中...、琉璃娃娃、@藥罐子、天天天藍、買東西要小心、比基妮、元配夫人、維京號、
    BEAUTYHOLLYWOOD、Q寶貝、育諭、piedsnus、喵喵,,,、bigsquare、wulala、Roy.、睡不著、漂漂小米、mao112

    感謝你們的意見與支持

    (很想說我愛你們,開始掉雞皮疙瘩了吧^_^)

    誠摯的希望大家把我的購物經驗當成借鏡,就像派出所所長提醒我的,網路交易,東西看不到,賣家也不知道是誰,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埋伏陷阱,所以一定要很小心很小心。



  • 恭喜你

    讓壞人受到一點教訓

    真不錯呢
  • 嗯嗯~
    沒事就好~
    那種人還真可怕~
    自己理虧還一直口出惡言
    以後網拍一定要更小心了
  • 很為妳高興
    能在出國前把這件事情解決
    不知妳去德國是旅遊還是唸書?
    如果是去玩的話妳也能安心快樂的玩了
    看了賣家在電話中指責妳為什麼要把事情搞得這麼大
    這就可以證明他從頭到尾都是在欺善怕惡
    一味的以為叫囂就可以達成目地
    現在妳讓他上了一課
    這種人是該受點教訓
  • 加油!!!!!!!!!!!!!
    加油~~~~~~~~~~~~~
    別被瘋子打敗了
    你絕對站得住腳ㄉ
    別讓他在yahoo上繼續橫行ㄌ~~
  • 加油yo!!正義是站在你這邊低!!
  • 哈哈哈

    賣家不是在那裡嚷嚷已經請律師了嗎?
    還怪你把事情鬧大?

    網路惡人似乎老愛用“小心我去告你“,“存證信函“,"法院傳票“,“上法院解決“,“律師“等字眼嚇唬別人
    (之前版上有過類似案例)
    明明一點都不懂法律還要拿法律嚇人

    真正諮詢過律師的人是不會做出騷擾行為或口出惡言的

    小魚
    你做得太好了!!!

    這種惡人就該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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