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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20年不做家事 夫訴離判准----這標題.........下得真白吃

離婚的重點應該是女方不願"溝通"吧
雖然不願意離
但也不溝通
也不願改善關係
什麼都不願意不接受

所以離了也好

(恩....我猜極端女權主義者又會來扯東講西的了...)

但這標題.........下得真白吃
重點不在於20年不做家事吧

記者是想要造成"做家事"議題上的對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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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20年不做家事 夫訴離判准
更新日期:2011/01/0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夫妻離婚官司,罕見雙方都沒有重大過錯、沒有暴力,但女方20幾年來獨善其身、對家事迴避,鮮少煮頓熱食給丈夫、子女吃,法官說李女雖自認「沒有做錯什麼」,但對於婚姻自我催眠、欺騙,疏離又冷漠,蔡某訴請離婚有理,連兩造子女都同意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李女結婚20餘年育有1子1女,長子已成年。蔡某說訂婚當天李女家人不讓他為李女戴上項鍊(怕一輩子被鍊住),結婚當天李女母親在米篩上貼符咒,喜宴後李女更直接向婆婆要結婚禮金,蔡母認為這是一個無法駕馭的妻子,雙方就有心結。


鮮少煮飯給家人吃


蔡男婚後夾在婆媳之間十分痛苦,94年間子女漸長,另購房舍讓李女與子女們住,他則與母親同住,兩邊跑同時照顧母親及妻女,希望減少婆媳摩擦。但李女連除夕夜都要拜託才回來與婆婆圍爐,且吃完飯立即就走,99年他提離婚訴訟,當年除夕李女才首次送婆婆禮物,母親說了一句「天要下紅雨了」,退還禮物。


子女作證 指母疏離


兩造子女供稱,有記憶以來父母見面就是吵架,連牽手都少見,母親不會頂撞阿嬤,但阿嬤教母親煮菜或要求煮爛一點,母親都不接受,父親教媽媽做家事,先做一次給母親看,但母親就是不願學,不願委屈自己,平常更不曾去看阿嬤或打電話給阿嬤。


蔡母供稱,李女都不煮飯給丈夫、子女吃,叫她最起碼做頓晚餐給先生、子女吃,才能拉住他們的心,李女都做不到。99年除夕李女回家圍爐送她禮物,還主動問了很多事,竟是要回來錄音蒐證,令人心寒。李女雖不願離婚,但蔡母及子女都同意蔡某決定。


法官指未經營婚姻


法官說,李女抗辯她沒有做錯什麼,但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如李女想要兩造白頭到老,理應更積極經營婚姻,主動關心家人,兩造雖分居獨立生活,僅蔡某兩邊跑,李女完全不願付出,這種心態想要經營婚姻,無異是自我催眠、欺騙。李女又抗辯是蔡某有外遇,但沒有實據,蔡某要求離婚有理,應該允許。


  • sasanana的話:
    那如果是岳母要求女婿做家事女婿不做 女婿都不肯燒飯給女兒吃 女婿不肯跟岳父母同住讓女兒兩邊跑
    照這個法官的意思 應該也可以判離囉
    男女平等嘛!!
    只能說 這社會還是父權勝利 婚姻中 女人有義務煮飯做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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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男生
    我倒是很欽佩母權社會的女生
    中國雲南的摩梭族就是個以女性為主的母權社會
    超級能幹又刻苦耐勞

    他們女生可以自由選擇晚上要跟哪一個帥哥睡覺
    你問他們小朋友的父親是誰, 能答得出來的算是異類 :D
    本來是快滅絕的少數民族, 卻因為這種奇風異俗反倒成為中國大陸的熱門觀光景點而又活了過來

    他們在麗江古城附近, 有機會到雲南麗江一遊, 我一定去哪兒走走 :D:D:D
  • 世上這款喳某
    世上這款喳某
    可以從一篇文

    知道是婆婆虐媳

    是父親不負責任

    是小孩反目

    是媳婦忍氣吞聲

    是全天下的人都對不起女人


    真不簡單

    記者你來做吧

    偶爾客串一下法官吧

    反正只要編得天花亂墜

    有人看了流眼淚就夠了

    FG被自己丟棄的女人何其多

    你一定有很多超級粉絲團的
  • 本來我就贊成本版主角離婚      贊成未婚女生不婚不生~~不過入贅可以考慮喔~~反正女生入了婚姻    不委屈的幾希~~

    女生不信的就大膽投入試試    最好多生幾個寶貝    當個家庭主婦    你會了解我在說甚麼~~

  • 如果你頭腦清楚的話

    你就知道我批評的不是男生

    而是吃人的制度~~

    如果你是男人      你當然贊成對你有利的制度

    而我是女人    我叫女人不要踏入這個制度(強調!入贅無妨!)有甚麼不對

    這樣叫做批判男人嗎???
  • 非關男女
    婚姻中有人只知享受不能分擔的話
    離婚是遲早的事
    除非奉獻的一方有超乎常人的忍耐力,或者是SM的M方喜好被虐

    本女主角很明顯的就是享受的一方
    老公不錯也願意付出,誰要離啊?
    下個老公一定很難有這樣的傑出表現吶!!

    總歸一句 人在做 天在看

    自己不看  別人也會看╮(╯_╰)╭
  • 如果結婚 都是女方出的

    他拿回禮金有什麼不對ㄇ?

    現在粉多婆婆都把結婚禮金拿走 然後等到親戚要結婚  再叫小夫妻他們去...包紅包....


    為何他除夕夜不想留在那 那有可能婆婆對他有言語的上的不舒服之類的......


    已經太多問題了 怎麼可能還會想牽手呢?


    也許這記者只有問男方的觀點....他有去問過女方的觀點ㄇ......


    總歸一句     看看就好    你不是他   請不要這麼嚴厲批判她......
  • 看完之後

    只絕得  這個女人比我媽媽還偉大還好了

    從小就很希望我爸跟我媽離婚  (連我媽重男輕女寵出來的弟弟以前都希望)

    離到我現在都25歲了都還沒離婚 我自己離家出走 從台北 跑到台中住比較快


    有一次我跟我爸爸和我弟弟離家出走(是的...房子裡只剩下我媽媽)

    我爸開車到一半  我弟弟居然哭了

    因為我家的狗狗沒有帶出來.............


    但是印象中我高中的時候  我爸爸有帶我去問律師

    要訴請離婚要怎麼離   律師問說妻子有什麼過錯嗎?

    我爸說   最簡單的   他從小打小孩打的很嚴重像虐孩一樣  這只是其中一點而已

    結果律師問  打的是你嗎??我說對   律師又問   那現在他還有打你嗎?

    我說我都高中了   就算他想打也打不了    結果律師說這樣無法驗傷蒐證

    我奶奶人很好都被我媽氣到受不了了  回宜蘭住了

    還是希望以合為貴   希望我爸不要和我媽離婚

    所以婆媳問題   也無法訴請離婚

    就這樣  以前我們什麼法律都不懂   被律師虎了   也沒離婚了
     
    現在奶奶走了   我也搬到台中住了

    我爸爸開計程車幾乎大半時間都在外面   我弟弟白天工作晚上又唸夜校

    也沒人有空理我媽了  離不離婚已經沒什麼差別了






  • 有腦的人都知道.新聞的內容絕對不是100%正確

    但若觀念硬要轉黑為白.就很難令人認同~

    EX :
    老婆不做家事是合理.老公做家事是應該
    老婆不用帶小孩.老公幫忙帶小孩是應該
    老婆不履行夫妻義務是合理.老公要求履行義務是不應該

    2人相處一定是要女尊上?女做錯是應該?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永遠都是男方的錯誤?

    不是要嚴厲批評誰.而是在於認知上的不同~
    若抱著錯誤的觀念.是不會有自己想要的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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