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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廢死聯盟看看 殺人犯出獄再犯 27歲女子遇害

林姓女子(27歲、宜蘭人)本月20日看徵人廣告,前往北縣應徵檳榔西施,當日下午與陳嫌(28歲)約在量販店碰面,隨後就將林女載回家,迷昏後再用鋁棒毆打致死。

死者因失蹤多日,老公報案協尋,警方查察死者手機的基地台與通聯紀錄,前往陳嫌住處,其母親當時掩護說謊,辯稱兒子不在家,可能去網咖,警方查緝周遭網咖卻無所獲,今天上午再度前往家中,發現陳嫌躲藏在廁所內,並在其家中發現林女屍體。事發現場除發現FM2強姦藥丸還有釘槍,懷疑準備棄屍。

陳嫌在2003年曾經迷昏後殺害兩名女童,因為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證實罹患精神分裂疾病,從無期徒刑一路判到最後12年定讞,今年初假釋出獄。

罹患精神分裂疾病
不就應該接受治療嗎
他的家人在做什麼?

 

  • 以犯罪心理學來說
    一個人會殺人
    他的心理絕對都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而這個案例更證實了
    殺人犯再犯的可能很高
    不管他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的
    (我沒有說一定都會再犯 但機率絕對很高)
    廢死聯盟在口口聲聲喊廢死的同時
    有提出比死刑更好更完善的制度
    來預防這些殺人犯出獄後再犯的行為嗎?
    如果想不到
    那廢死的意義和理由在哪裡?
    因為所謂的"人權"還是"國際潮流"???
    所以我才說
    請廢死聯盟好好看看這個案例
  • 小小的可可的話:
    悉達多的話:
    我就事論事,而且我覺得廢不廢都有道理

    廢死只是在講一種人道而已,而且還是未來式,至少目前法律上還有死刑
    而這個個案的犯人之前本來就沒被判死刑吧?所以才能出獄,這是法官的問題!
    就我的認知現在的法律對所謂的殺人不見得都會判死刑
    所以如果你要討論的是"殺人就要償命"(要就要包括一般死亡車禍),不過我覺得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所以這個案硬要栽在廢死聯盟頭上好像也說不過去...
    _____________
    死亡車禍有故意殺人那麼嚴重嗎 ?
    不要隨便舉例啦
    每件事情都很難別件事情相比
    此外是這個案例特別兇殘啊
    說他有精神病
    那還可以佈下很周密的局來殺人
    可能思慮都還比一般人清楚了
    這種人有減刑的必要性嗎
    不是精神病就可以拿出來當一切的擋箭牌
    不然真的要說的話
    正常人和異常的人
    也只是程度差別
    大家都沒事去找心理諮商師報到
    然後講一堆自己比較奇怪的癖好
    建立一種似乎有精神病的樣子
    就可以判比較輕

    ------------------------------
    車禍撞死人判死刑,為什麼不行?
    跟廢死的意義不是一樣,不就修法嘛?(大家可以討論可行性)
    假設廢死是往左邊修,那我的舉例就是往右邊修
    這樣的法律最不模糊,也不用讓法官來亂判~
    不然現在一個新聞看不爽就一堆網友來痛批,那法官制度該怎麼辦...

    以上是舉例啦,你看得懂我的意思嗎?@@



  • 假設廢死是往左邊修,那我的舉例就是往右邊修
    ========================================

    我懂你的舉例。但問題是民眾就是不滿廢死的"左邊修"。並不是說反廢死就是一律都要"殺人償命"。若確定是過失殺人或自衛殺人,那當然其情可憫。有討論的空間。<=====所以不要認為所有的民眾都是噬血的,民眾要的只是合理公平的判決。

    可是現在針對的是如此案一樣蓄意殺人。這個兇手在之前是用藥姦殺一對小姐妹。沒給他嚴厲的制裁已經很不可思議了。而且他現在又犯案了。他是過失嗎?不是,他特地設一個圈套引誘被害者。他是自衛嗎?不是,他說被害者污辱他母親,但是這完全是他講的,無從考究。而且被害者之前完全與他不認識,沒有理由無緣無故去污辱他的母親。所以可信度極低。

    現在只是想知道廢死聯盟面對像這樣的案件有沒有什麼好的預防方法?如果沒有,光談人道、人權就是紙上談兵,這是無法說服大眾的。

    不是說一個新聞看不爽就痛批。而是無法忍受這種病態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如果今天這個林小姐是我的妹妹,我真的會肝腸寸斷。她是個生命,不只是個新聞。
  • 菜刀:

    我對廢不廢死,沒有立場
    其實我不太想去討論個案,因為怎麼看都很可憐,會恨阿,就這樣子
    而一個死亡車禍受害的家屬,她們的痛苦程度也是一樣的,也是會恨阿!
    所以重量都是一樣...如果哪天發生在我身上,我也會巴不得對方去死

    那所以回到這個個案的現在,妳是法官的話...他該不該死?(我:該死)
    那如果他出獄後沒發生這個個案,他當初該不該死?(我:應該不該,因為要合理判決)
    又假設法官會預知他12年出獄後又會再犯案,要不要就先順勢讓他死?(我:不知道)

    再舉例,我現在在這跟你打字聊天,5分鐘後出門殺個人
    事後警方問你,悉達多是怎個怎樣的人,你八成會說:咦! 平常好好的阿,怎麼會這樣? 那是我看走眼了

    說真的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事後再怎樣彌補都沒用,重點是事前也無法預防
    大家自求多福,與其說是法治,不如說是亂世~"~

    補充:其實還有什麼詐欺到人家傾家蕩產,害人走投無路自殺的,真該死!!
  • 真的不能拿過失致死和蓄意致死來比擬。
    沒錯,我的家人如果被車撞死,就算不是酒駕,我也會恨,但好歹我心�的恨不會那麼多,那麼深。因為我知道對方不是故意的。但其他人怎麼想我就不知道了。
    ==========================================================

    那所以回到這個個案的現在,妳是法官的話...他該不該死?(我:該死) 我也認為他該死
    那如果他出獄後沒發生這個個案,他當初該不該死?(我:應該不該,因為要合理判決) 也該死
    又假設法官會預知他12年出獄後又會再犯案,要不要就先順勢讓他死?(我:不知 這個假設性問題如何回答?這樣不就越扯越遠了嗎?但是法官應該有經驗知道精神病患再犯率很高的,他的專業何在?
    ========================================================================

    說真的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事後再怎樣彌補都沒用,重點是事前也無法預防

    我認為不是無法預防,是司法制度真的有問題。就算不給他判死刑,也要加長刑期,百分之百確定他的精神狀況有獲得改善了才能放出來。但這樣又回到了獄方教育是否完善的問題。我認為,與其去怪獄方教育不夠完善,不如怪當初莫名其妙的判決和莫名其妙的"德政"才是重點。

    而廢死聯盟並沒有針對以上這些提出什麼建言。也沒有針對出獄後的再犯率提出什麼有效的改進措失。所以他們會變成眾矢之的,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而且這已經不是個案了,這真的不是個案,今年不是有個安親班老師被男友殺了嗎?那個男友也是當初犯下殺人案獲釋出來後又再犯的。

    當然,我們在這講什麼也都是百搭。政府只被少數團體以"國際"的名義脅持著,小老百姓講再多也不過是狗吠火車。
  • REALERIC
    REALERIC
    都沒有人願意 為社會出力

    最後一關 再來嚴格把關 好像也不太好

    人關到監獄到底有沒有在犯罪矯正 有人關心過ㄇ

    犯罪率那麼高 是不是一班民眾都可以漠不關心?
  • 這個倒楣的林姓女子,
    可不可以申請國賠啊!
    法官輕判,讓這個壞蛋出來,再殺人,
    那被害人可以申請國賠嗎?

    要是把這個人渣早早處理掉,
    那這個林姓女子不就不會死了嗎?

  • 現在台灣的司法制度確實是有問題

    但是樓上的uid 廢死聯盟本來就根本不應該存在

    不知道你在支持個什麼勁

    要這樣一直替他們說話

    今天這件事情如果是你遇到  發生在你家人身上

    你會多難過??自己好好想一想

    虐狗  虐孩童? 這什麼爛比喻

    這就像是站在指責殺人犯的立場一樣  本來就不該做不對的事情

    這需要什麼理由???道德何在??  所以這是什麼比喻啊??

    但是今天廢死聯盟  並不是在指責殺人犯  而是在替錯誤求情

    請你舉個好一點的例子好嗎??

    不是隨便舉例呼巄呼巄就可以了

    如果台灣司法  真的廢死了

    而又沒有極型  (類似新加波的鞭型  或是其他的會痛不欲生的處罰)

    請問一下   殺人出來都還是一條龍

    那會不會到時候  所有人都只要看對方不爽就可以殺人了??

    反正頂多關個12年  殺了兩個人  還可以假釋  出來又是一條活龍

    然後我還可以繼續殺人  只要看不爽的  只要好玩的  就可以殺???

    只要我看個精神科  只要說我人格分裂  只要一點理由和藉口

    我就可以合理的殺人  被殺的人都是活該  反正只要我還活著  想殺幾個人都可以??



    我對於一樣事情很好奇   但是我對這方面不了解  也不知道從何查起資料

    對於殺人犯   過去到現在  只要放出來的  再犯案的機率  有多高??

    還有  不知道假如放50個殺人犯出來  結果無辜又被殺害的人數有多少??

    (被害者是因為犯人再犯被殺害的   人數不知道有幾人??)

    簡單的說  犯罪也許是沒辦法完全抹滅  因為人還會生  教不好 就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殺人犯

    但是那些被放出來的呢??又殺了多少無辜的人了??為何要讓他們還有機會去殺人??


    如果放50個出來  還會繼續殺人的機率是一半 那就代表還有25個會繼續殺人

    如果那25個  每個人都殺2-3個人呢??甚至有的還抓不到還可以繼續殺人呢??

    請問這50個有什麼廢死的理由??我並不認為  就算有一半的殺人犯會改過自新  就代表他不用死

    除非真的能夠在台灣有極刑  讓他害怕到  恐懼到  不敢再犯下次錯誤

    否則只要放出來一個   社會就多一份恐慌


    所以廢死聯盟真的這麼佛心來著??

    要說他們沒責任?? 我絕得有  既然他們這麼偉大

    那殺人犯  我絕得由他們來感化   由他們來監督殺人犯的生活 

    由他們和殺人犯住在一起  以示對社會的負責  和證明給社會大眾看  這些殺人犯  和他們相處

    由他們感化後  真的都沒殺人 

    那~~廢死聯盟是可以存在的

    他們有和那些殺人犯朝夕相處過嗎??

    他們有加人被害嗎???他們自己本身有遇到過  感受過那種被殺死  被姦殺  被凌虐致死的恐懼嗎???

    如果都沒有~

    廢死聯盟的存在只是笑話  

  • 我也說了  台灣司法制度確實有問題

    不知道你有閱讀障礙?還是頭腦?

    我也說了  台灣如果沒有極刑  就不該廢除死刑

    你只挑你要看的看??

    粗口粗話一大堆

    跟你講話是在浪費口水

    少點粗俗的語言  你的文章會更美好
  • 殺人償命,合情合理
    死者多無辜啊
    一直說社會要給受刑人機會
    那些害人的人
    在殺害受害者時
    也沒給他們機會啊

  • 224466的話:
    小小的可可的話:
    你覺得法官判案就不會被外面那些團體的聲音所影響嗎

    ---------
    不爽廢死 想罵就坦白點
    何必牽拖一拖拉庫好笑理由
    你乾脆說全球暖化也是廢死害的
    因為太多犯人還活著造成地球暖化
    這樣不是乾脆點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的意思是覺得我贊成廢死喔

    我前面有講說贊成家屬拿球棒打死嫌犯耶

    不要以偏概全嘛

    而且我文中論點哪邊有贊成廢死了?
  • 我看到這則新聞時的第一反應也是想讓廢死聯盟看看~
  • 像這種有攻擊性人格的人

    即使假釋出獄.......也應該要強制治療或監禁

    一天到晚說人權

    壞人有人權

    好人就活該嗎???

    人權應該是保障好人啊 =.=

  • realeric
    realeric
    人權應該是保障好人啊 =.=
    ____

    所有人ㄅ
    聯盟也有說要徹底檢討 阿

    出獄之後的再犯 真的根費死廢活啥的無關

  •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會做殺人的事~~人關出來會改好嗎? 我看很難~~~
    殺人的動機是出於自衛者不說~~~
    其他主動殺人或報復性殺人的....應該一律死刑吧!!

    亂世用重典~~~
    像新加坡鞭刑也可考慮!!
  • 請廢死聯盟的人把這些應判死刑的人帶回家 吃住都一起
    發揮他們口中所說的人道精神 好好教化吧
  • 我贊成死刑


    我們支持死  刑而廢死聯盟他們卻主張廢除死刑 
    對於廢死聯盟的主張  我雖覺得反感
    對於人事物  每個人都有思想自主的權利
    應給予尊重

    氣憤是正常的 但不贊成使用語言暴力去攻擊支持廢死聯盟的人!!

  • 我也贊成死刑
    因為大部份殺人犯
    出獄後再犯的機率很高
    我覺得不能廢除死刑
    不然以後會有更多無辜的受害者
    因為死刑犯不會判死刑
    當然就沒人怕司法了
  • 這種人真的很可怕
    那些廢死聯盟的人到底看到了沒
    已經報了多少冷血的殺人犯
    為什麼還要一再支持廢除死刑
    只因為死的不是你們的親朋好友嗎
  • 為什麼台灣沒有鞭刑呢?

    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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