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車禍且有人死了,該怎麼處理?


不久前我朋友開車時遇到一名喝酒的機車騎士
那位騎士在完全沒煞車下撞上電線桿
然後整個人彈出掉在我朋友的引擎蓋上  機車則彈到我朋友的車輪邊

那位騎士送醫途中被宣告不治  醫院有幫他抽血做酒測
酒測值高達0.65  我朋友酒測值則是0

警察作的筆錄是對方酒駕   我朋友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這算過失致死嗎?)
死者家屬一直咬住我朋友說人是他撞死的
而我朋友則說他真的只是倒楣經過  那個人就出事掉在他車上
他的車就引擎蓋凹了下去跟擋風玻璃有裂痕   其他地方都完好
他到現在都不敢去修車就是要保留他的車沒有撞到物體的證據

現在對方家屬加上他們找的有力人士一天到晚找我朋友說要和解
但開口就是要五佰萬   因為對方是酒駕所以強制險確定不會賠了
而我朋友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還有一家老小要養他根本拿不出五佰萬
現在和解不成   要等上法庭   我朋友整個很無助   直說干脆被捉去關算了

想請問遇到這樣的事   我朋友該怎麼救他自己?
有什麼方法能讓我朋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嗎?


  • 這樣感覺起來根本在找替死鬼嘛

    硬要拖個人來對這事情負責

    要告就跟他告到底

    在跟律師商量看能反告他們嗎

    告他們污告再要求精神賠償
  • realeric
    realeric
    直接給律師去揮就好 虎來唬去 打宇宙ㄇ
  • 千萬別和解
  • 這種是當然不能和解
    人又不是他撞死的

    我妹之前騎機車停在安全島中間等著過馬路
    結果被一個喝酒的老阿伯騎快車道從後面撞上
    我妹跟他同學是輕傷
    但是阿伯送醫院一個星期後死掉了
    對方咬死我妹無照駕駛
    調解要我們賠300萬
    又不是我們錯怎麼可能賠
    後來對方告上法院
    我妹也因為這件事上法院好多次
    後來被罰無照罰款
    老爸基於人道立場
    想說對方死掉給個慰問金
    但是要拿過去時已經找不到對方
    事情也就這樣結案了

    不是你錯就不要承認自己錯
    就走法律程序查清楚誰對誰錯
    如果有違規也可能罰你朋友違規而已
    千萬不要和解啊
    但是要有心理準備
    案子一但上法院以後
    當事者會有很長的時間要常跑法院


  •  jp girl的話:
    車禍依責任歸屬 該賠的就要賠 不該賠的一毛錢也不用賠

    這跟薪水多少無關 否則難道窮人撞死人就不用賠 難道有錢人撞死人就要賠多一點

    但是根據妳的說法 我認為妳朋友無辜的機會不高

    因為依據牛頓第一運動定律

    機車撞電線桿人只會往電線杆方向飛不會往別的地方飛

    汽車撞機車 人只會往汽車方向飛不會往別的地方飛

    而且在事故現場未經破壞的情況下可以輕易靠鑑定判斷出來

    ---------------------------------------------


    那你有聽過 牛頓第3運動定律嗎?
    撞到電線杆受到反作用力當然會反彈阿
    妳講的慣性定律不適用在這吧





  •  jp girl的話:
    那你有聽過 牛頓第3運動定律嗎?
    撞到電線杆受到反作用力當然會反彈阿
    妳講的慣性定律不適用在這吧
    ===========================

    人又不是橡皮做的 高速衝撞到電線杆當然是往前飛或貼在電線杆上怎麼會向後反彈?

    人只有在被追撞或撞人的情況下才會被往上拋 如果機車慢汽車快 被撞就會依慣性彈到汽車擋風玻璃上

    如果兩者速度差不多 被撞的人車就會被撞往前方

    當然一切要依現場堪驗情況為準

    我只是依物理法則判斷

    ---------------------------------------

    對方是騎車 並不是走路
    連人帶車高速撞上電線杆
    人體會黏在電線杆上??? 又不是披薩
    雖然不想拿已過世的同事來作例子
    但你的理論實在礙難苟同
    我同事騎車在山路撞上電線杆人也是向後飛落地後傷重不治

    慣性定律是指受力物體原本在靜止狀態受力或者定速直線物體不受到不平衡力作用的狀態下
    也就是說沒有受到反作用力的狀況下好嗎?

    拜託先搞清楚物理


  •  還有 " 被撞就會依慣性彈到汽車擋風玻璃上"  這不是妳說的第一運動定律 (慣性定律)
    這是我說的第三運動律

    謝謝



  • 不要和解

    找律師

    相信法官會還給你清白的
  • 不要太鐵齒
    不要太鐵齒
     如果判定你完全沒肇事責任 或許你會沒事 但只要你有那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恭喜過失致死罪100%成立<br /> <br /> <br type="_moz" />
  • 我覺得對方家屬心態就是,<br /> <br /> 既然人死了,就趁機多撈一點,否則人走了錢也拿不到...<br /> <br /> 請堅持自身立場,找律師提告。<br type="_moz" />
  • 快去樓上所說的法扶吧<br /> 樓主的朋友沒裝行車記錄器嗎??<br /> 若當時還有其他車子,要不要試著po事故路段<br /> 試試看有沒有別人的車子有記錄到呢?<br /> 必竟錄影畫面.證據力超強.<br /> 另外.車子最好不要動.保留著當證據.<br /> 最好也準備錄音器材.<br /> 500佰萬.騙人當呆子啊..<br /> 若事情真照樓主所說.是不可能成立過失致死的.<br /> <br />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