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不認帳 網友擬集體訴訟

戴爾不認帳 網友擬集體訴訟
更新日期:2009/06/28 04:09

〔記者劉榮、王珮華╱台北報導〕戴爾電腦台灣網站標錯價烏龍事件持續延燒,台大PTT、mobil01等網站討論區,都出現網友串連打集體訴訟,還有人提供消費爭議申訴信格式供下載,要求台灣戴爾出面解決。戴爾在台灣的公關公司重申,將針對個別消費者溝通,網友串連控告一事,則無法代替戴爾電腦發表任何回應。

不少下單的消費者,昨天陸續收到戴爾寄發的訂單確認電子郵件。台大PTT的液晶螢幕LCD討論版,出現大批網友主張向戴爾採取法律行動,網友cardon更將申訴信範本貼在部落格。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王治宇表示,因網頁廣告標價錯誤,導致發生消費糾紛,是業者必須承擔的內部錯誤,站在保障消費者的立場,仍建議戴爾能夠履約或以協商方式解決,畢竟若走到集體訴訟的地步,對戴爾的商譽可能是一大打擊。

王治宇指出,此案一旦走向集體訴訟,會由消基會受理,類似個案雖然已有判例,但每個案子情況並不相同。對於部分一次購買上百台甚至上千台的消費者要求業者承擔過失,是否有濫用消保法保護之虞,也可能會依個案認定。

戴爾在二○○六年,在中國的網頁也曾發生類似的烏龍事件,訂購五台液晶螢幕的消費者李懷仁表示,戴爾已非第一次出包,竟然還拿不出對策,就算是謠傳的六折,用這樣就想打發消費者、解決事情,難道「十三億人的市場不能得罪,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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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等著看戴爾怎麼處理
  • realeric的話:

    邀約跟邀約引誘絕對不是那樣分 不然消保法等於白定

    建議還是跟櫃公司法律顧問討論依下

    並不是 自己寫保留 意思表示就沒有邀約的效力

    那這樣 消費者的權益等於被業者吃光光

    而業者站在企耶的優勢 很容易把這種風險分攤掉

    不利益原則不能歸於消費者

    個人淺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你個人的淺見 但人家DELL上本來就說得很清楚有免責條款ㄚ

    邀約跟邀約引誘與接受是不同回事的 邀約跟邀約引誘是屬於報價的範圍 接受則屬於契約範圍了, 更何況所謂的消費者的權利也不是這樣濫用法的

    買賣雙方的條約本來就是要買方下單賣方也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成立的, 並不是單方面主張的權利就可以產生的,

    要(邀)約跟契約成立本來就是兩回事了 在沒有契約成立之前 雙方若對彼此契約內容有意見
    本來就是可以撤銷的 除非今天賣方於口頭或書信上有明確地表示接受當初的價格賣給買家 那之後就不能撤銷了

    基本上 國際法已經規定 報價生效後 契約成立前 報價人本來就可以發出報價撤銷通知的 更何況該些契約根本就未成立

    也就是說 如果DELL在訂單確認前就主張邀約撤銷的話,一旦到達被報價人手上,該撤銷就視為成立了, 更何況該筆報價已經有註明清楚免責條款,這樣報價一旦經過撤銷,被報價人本來就是得無條件接受的

    但如果今天DELL有在網頁上註明說 下單即表示契約成立或者今天是在後台的管理上先把訂單確認後再取消 這樣就有爭議了 也就是說 如果他今天是契約成立後再撤銷的話 那就於法無據了

    消費者在下單之後可以在自己的購買帳戶裡面清楚地看見 該筆訂單的狀態是訂單待審核 而不是馬上呈現訂單確認的狀態 這樣就說明一切了

    這個本來就是照著法律層面來玩的GAME 因此並沒有違法之慮

    今天DELL比較雖的就是 因為他是大廠 所以要考慮商譽的問題 如此罷了

    建議您在詳細搞清楚再說
  • 貪心很正常阿

    不然百貨公司下殺折扣沒人買了
  • 法條: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引用這個法條應當也是要以類似於精神病患的診斷證明書來協助調查
    DELL要證明自己是出於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拿菜鳥員工開刀?)

    但以一個國際ISO認證合格的公司,難道沒有商品上架的管制程序書嗎?

    倒了也是應該啊!哈哈哈
  • commo的話:
    法條: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
    很抱歉...一開始是我搞錯了..

    才會搞到這條.

    在查詢跟請教.....之後

    如同小霓霓說的  契約不成立!!    以上~~~


    那些在嚷嚷集體訴訟的人....很有可能會不了了之

    原因是因為撈不到好處了..

    Dell 最有可能的作法  也許是提供那些下訂者一些些的折扣或優惠
    (但不至於跟原本7000的折扣這麼大 )

    而那些貪婪的人..眼見無利可圖....就只能繼續的咒罵 、 不想買了!!
  • realeric的話:
    邀約跟邀約引誘絕對不是那樣分 不然消保法等於白定
    建議還是跟櫃公司法律顧問討論依下
    並不是 自己寫保留 意思表示就沒有邀約的效力
    那這樣 消費者的權益等於被業者吃光光
    --------------------------------------
    從你這段  我以為你是認定要約是有效的...

    我想問的是..

    你認為  契約是成立的嗎 ?

    若你認為契約是無效的...應該是雙方意思不一致  

    (但我想的是 民 88 and 91 條)

    那你前文裡的邀約效力   ?  如果邀約是有效的..那它 無效了還是消滅了還是 ???

    ps.我不是法律相關人士  所以用語上 或邏輯上有錯請見諒
  • 一個人好嗎
    一個人好嗎
    訂購時 網站及EMAIL寫的條文

    這些想貪便宜的人都直接省略了
  • 在討論任何主張前 要先問的是那一國的法律要被applied (conflict of law issue)
    因為Dell是美國公司
    加上在下單的人submit order前應該也有一些agreements
    那些agreements上應該會有choice of law clause
    如果沒有choice of law clause
    那就要看台灣的conflict of law是怎樣的來決定是用台灣法律還是美國法律 (更細的說 那一州的法律)
  • 哈 這�已經有人打起模擬官司了嗎
    法律我是不懂啦
    不過我的感想是 大家各退一步比較好
    戴爾一個大公司 卻不只一次的犯下這種錯誤 是該好好反省
    而消費者自當有權益 總不能每次賣方有錯誤 就要消費者讓步
    可是也可以給予原諒的空間
    貪心的樣子和我就是錯了你想怎樣 我不覺得哪樣有比較好看

    在我呆過的公司� 也會碰到業務報錯價格的時候
    通常都是報價者讓很大一步 甚至有時候也得將錯就錯
    雖然不是不能付予法律行動 但是基於理虧 以及著於生意方面 還是必須要和買主懇談協商

    個人感想淺見 不要攻擊我哦 :p

     

  • dell的訂購網站上的

    支援與服務裡有....

    13. 準據法

    本約定條款條件應以新加坡法律為準據法,並遵守該法律而為解釋。本約定條款條件應受新加坡法院之非專屬管轄。

    14. 一般條款

    14.1 除事先得到Dell之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將依據本約定條款條件所訂定之任何契約或其權利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任何未獲事前同意之移轉行為,應視為無效。
  • 我星期五早上起床才知道,DELL有20吋999元的螢幕要賣
    當時點進去網站看時,網頁上就有表明是促銷活動
    先不管他的促銷價格有沒有搞出錯啦~
    我站在買方的立場,是一定會心動的!@@
    可是至今DELL也沒說啥,光只是被動的回應媒體而已
    感覺很爛!!
  • 五百元,顯然低於市價,所以下單五百台是趁人之危??
    何謂顯然低於市價
    百貨公司說千元商品只賣十元,店家說豬排飯一元賣,等你排三天三夜,最後反悔,跟你說顯然低於市價,我不承認....我有拒絕收單的權利,妳消費者就是白排隊怎麼樣,這種道理說不過去吧....

    dell你自己犯錯,那就是你錯了,價錢是你po出來的,你也沒有限定購買台數,表示你就是要訂出這個價格這個條件賣給消費者,保留履行契約的權利,那是說你可能不負責就對了,買一百台你拒絕,那買一台的人你是否就要賣給他呢?

    總之我覺得,沒理的是dell啊,貪心?去百貨公司排隊買便宜商品搶特賣會的人都是貪心嗎,週年慶特賣囤貨好些組保養品的人都是貪心嗎?價錢不都是你廠商開出來的嗎,有便宜貨可以買,我當然是買越多越好,還趁人之危哩....有便宜的東西可以買,為何不買呢,買低賣高不是所有做生意的道理嗎,我可以在甲處買到低價,乙處賣到高價...這很合理啊

    頂多說dell用法律條文來挽救他的錯誤,但是,是dell的錯,不是下單去搶購的人的錯
  • realeric的話:
    --------

    略...

    契約  有成立及生效  二個要件.

    我現在己經懂了

    但我只想請教的是  您覺得契約成立了嗎?

    若己成立  您所憑藉的理由 (要件 )??

    若不成立  再多的討論也枉然  ...
  • realeric的話:
    後面那條更好笑
    我跟你買東西 要轉賣還要你同意 根本不用消保法
    直接違反公序良俗
    --------------------------------
    後面那條講的是  任何契約或其權利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任何未獲事前同意之移轉行為,應視為無效。

    買賣之契約己經完成的話 你要賣  當然不用消保法啊

    這樣的一句話 似乎多此一舉 

    網頁上講的是 消費者  vs dell 的買賣

    您講的是 你取得後 要轉賣....這是二碼事 = ="
  • = ="

    我只想問你   契約成立了沒 ?

  •  悉達多的話:
    我星期五早上起床才知道,DELL有20吋999元的螢幕要賣
    當時點進去網站看時,網頁上就有表明是促銷活動
    先不管他的促銷價格有沒有搞出錯啦~
    我站在買方的立場,是一定會心動的!@@
    可是至今DELL也沒說啥,光只是被動的回應媒體而已
    感覺很爛!!
    --------------------

    我比你早五個多小時知道

    沒注意到是不是促銷活動,不過我有點別的商品項目去看,每項都現折台幣7000元,我才剛買筆電三個月,不然我應該會買一台小筆電吧,折完才台幣12,000元左右

    台灣dell根本不能叫台灣『總』公司,叫辦公室還差不多,什麼決策都要等最上面的大老闆決定

    今天apple寫如果全部出貨,dell要虧台幣4E多,我想dell不可能全出的。

    不管怎麼樣,希望dell趕快給個交代,不要台灣辦公室和中國or荷蘭總公司把皮球踢來踢去的,危機處理真的是滿差的
  • realeric的話:
    我只想問你 契約成立了沒 ?
    ________________

    你絕得我像法官ㄇ

    建議你去問貴公司的律師顧問

    ---------------------------------------------------

    我問過2個法律系的學生  跟以及一個執業中  律師 跟一個己無執業的律師

    所以我知道答案了

    我現在問的是  你認為  契約有沒有效?

    而不是把你當法官在問  判決.
  • 不知道參加集體訴訟的人
    是一次買一兩台的人
    還是那種做生意才會"進貨"的數量的商家

    其實很多人這輩子也沒買過DELL的產品
    結果因為這件事好像變成DELL的老顧客一樣
    喊著不再買DELL的東西什么的

    既使真的買到了DELL的這個螢幕
    以後就會變成忠實顧客嘛?那是不會的

    即使今天DELL取消訂單不出貨
    有一天DELL打折扣比市價便宜
    當初喊不買DELL產品的人 真的會忍住不買嘛? 那是不會的
    因為在意價格的人 是不會跟錢過不去的

    商譽?個人名譽?
    只要那個有利
    那兩個其實都只是SHIT!?
  • realeric的話:
    = ="
    我只想問你 契約成立了沒 ?
    ________________
    重點不是契約有沒有成立
    是誰委任我
    暸?
    -------------------------------------------------
    我不瞭

    因為不管你是買方委任的  還是賣方委任的

    今天契約如果不成立  難不成你可以經由買方的委任 

    讓契約成立?   

    就像 我要是拿刀 捅了甲...甲因我捅他而失血過多死掉

    我就殺人了啊...只是委任後..看律師能不能把罪減輕或變成自衛殺人

    或者精神狀態有問題時  殺人.

    改變不了殺人的事實啊..
  • 我真的有問過律師啊

    以上回答(稱不上見解)..都是我一個人亂想的

    所以..有被指正過啊

    問過後的答案..基本上是一致的..關於 契約是否成立..

    今天就算是買方委任你好了

    你不用先去想  契約(它的要件)是否成立嗎?

    再來去想..勝訴的機會有多少   再想要跟原告收多少錢?

    如果會敗訴  你可能建議原告  寫個信函要要折扣就算了  

    但不管如何   你也好歹也會跟事主收個諮詢費用吧
  • amiga的話:


    我比你早五個多小時知道

    沒注意到是不是促銷活動,不過我有點別的商品項目去看,每項都現折台幣7000元,我才剛買筆電三個月,不然我應該會買一台小筆電吧,折完才台幣12,000元左右

    台灣dell根本不能叫台灣『總』公司,叫辦公室還差不多,什麼決策都要等最上面的大老闆決定

    今天apple寫如果全部出貨,dell要虧台幣4E多,我想dell不可能全出的。

    不管怎麼樣,希望dell趕快給個交代,不要台灣辦公室和中國or荷蘭總公司把皮球踢來踢去的,危機處理真的是滿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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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DELL根本連一毛錢都不會想虧...
    出貨...可能要望穿秋水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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