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獸父性侵女兒產子 女遭退婚 心碎母投河

很可怕的新聞
一個禽獸父親毀了全家人
可是法律又沒辦法對他有任何制裁
而上天的審判何時會到臨



~~~~~~~~~~~~~~~~~~~~~~~~~~~~~~~~~~~~~~~~~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獸父太超過!


洞房時女兒慘叫逃離


女兒遭丈夫性侵產子,婦人憤而與丈夫離婚,孫子只好送人扶養,為撫平傷痛,婦人幫女兒相親找到歸宿,不料洞房花燭夜竟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後群」,女兒狂奔逃離夫家,夫家查知原委後要求離婚退還聘金;因還不出錢,新娘被迫辦卡刷還,婦人自責不已,今年4月投溪自盡,消防人員意外撈起一段傷心往事。


張婦育有2男1女,6年前丈夫酒後性侵女兒,念高二的女兒因而懷孕,張婦家醜不敢外揚,當時並未報案,也沒有通報縣府,只是為女兒請長假,產下一子後,孫子被迫送到高雄市讓人領養,張婦憤而與丈夫離婚,沒想到不久後女兒罹患憂鬱症,丈夫則娶了越南妻。


被退婚辦卡刷還聘金


為撫平女兒傷痛,母親積極安排相親,出嫁當天原以為可以放下心中大石,不料,新郎想與新娘圓房時,一碰觸新娘就換來一聲慘叫,新娘拉上衣服狂奔離家,夫家逼問下才知這段往事,要求離婚退還30萬元聘金。


女方已拿出聘金的16萬元,買中古車、電視、冰箱當嫁妝,張婦又無工作收入,願拿出所有積蓄15萬元償還,但男方堅持全額退費,一度鬧到調解委員會,男方找到張婦的女兒帶往辦卡刷還20萬元,才放女方一馬。


母親好意安排反讓女兒再度傷害,張婦十分自責,也罹患重度憂鬱症,所幸大兒子一肩扛起扶養母親、照顧弟妹責任,張婦的女兒也到醫院當志工,病情逐漸穩定,最近重回校園進修,里長幫他們申請低收入戶與殘障補助,生活逐漸恢復平靜。


不料,生父1年前輕微中風,越南妻又落跑,他拄著枴杖到大兒子家要求扶養,否則要告他遺棄,然後住進安養院,大兒子只好把辛苦賺的錢全給安養院,還欠安養院1、20萬元費用,無力兼顧母、妹生活,也不敢迎娶交往中的女友,終致分手。


兒女受累母自責自殺


3名兒女淪落至此,母親自責又愧疚,又無力扛下生活重擔,竟在4月投東港溪結束生命,消防人員下水搶救抱起母親,已無生命跡象。


女兒獲知母親棄她而去,憂鬱症復發,哭喊著要找媽媽並不斷用頭撞牆,令人鼻酸,因籌不出喪葬費用,當地里長獲知主動伸援,並找來慈善團體助辦張婦後事,希望可憐的母親不要牽掛,一路好走。

  • @水檸檬
    @水檸檬
    "生父1年前輕微中風,越南妻又落跑,他拄著枴杖到大兒子家要求扶養,否則要告他遺棄,然後住進安養院,大兒子只好把辛苦賺的錢全給安養院"

    應該把這人渣打到連柺杖都沒法拿...真有臉啊..
    感覺家中其他人怎麼那麼甘心被壓成這樣..
  • 怎麼會有這種禽獸不如的人
  • 台灣的法律很畸形,雖然有中國傳統道德觀念,卻只有孝順父母的觀念,沒有養育、疼愛子女的觀念,好像覺得天底下只有不孝兒媳,沒有家暴父母一樣。
    ==========================================================
    所以我朋友一直想跟先進國家的老外結婚

    因為他們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單純多了

    老外男人也比較會做家事跟育兒


  • 這是我見過最悲哀的悲劇...太沉重了
  • .....
  • 投河自殺是解決什麼問題?這個母親自始自終幫忙女兒的方式都只是基於解決自已的良心不安。
    一開始就可以報警把孩子拿掉。她為什麼不做?
    男方可以要求離婚要求退回聘金,但有什麼資格要求她女兒辦卡刷退,她為什麼不敢挺身拒絕?
    至於他們的父親比小強還不如。根本沒有讓大家討論的價值,
    無恥的父親,鄉愿的母親!做他們的兒女真的很倒楣!
  • 如果我是媽媽的話

    自殺前先一定會先殺了禽獸父親

    小孩是最重要的

    自殺前事情我會計畫好

  • sabrina1108的話:

    所以我朋友一直想跟先進國家的老外結婚

    因為他們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單純多了

    老外男人也比較會做家事跟育兒

    =========================================

    我倒覺得不能以一言蔽之

    這樣看個人在觀念上是否正確


    不過外國來說在家庭觀念上是比我們進步多了
  • 去年也有一起婆婆到處宣揚媳婦婚前被性侵.讓媳婦被逼瘋的新聞.

    對於這些隱匿親人犯罪.或未成年不判刑的案件.看了真的很生氣.
  • 這種傷害性侵.遺棄跟虐待子女的父母親,社會上有多少?
    立委為何不修這種惡法
    立委們是不是該根據社會的狀況做修正法律
    法律不應該守舊一成不變,更不該迂腐
    否則法律會成了壞人的保護力傘
    立委們該發揮你們的功能吧
  • 今天一大早的時候,就看到這個新聞

    如果,我們的社會早一點知道這個家庭有這樣的困境

    會不會  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好沉重  好難過喔

    難道沒有辦法去懲治那個禽獸嗎

    難道還要讓他後續再拖垮那一對兄妹嗎??
  • 台灣的法律真是沒救了

    拜託對性侵者快施以重刑吧!
  • 天阿!他爸該去跳河拉!敗類!!!!!!!!!
  • 看完這篇,心情很Down很沉重

  • 夫家逼問下才知這段往事,要求離婚退還30萬元聘金。
    ----------------------------------------------------------
    X!女兒被父親性侵又不是她自願的
    是在嫌這個女兒嗎?
    討厭這種夫家..


    不料,生父1年前輕微中風,越南妻又落跑,他拄著枴杖到大兒子家要求扶養,否則要告他遺棄,然後住進安養院,大兒子只好把辛苦賺的錢全給安養院,還欠安養院1、20萬元費用,無力兼顧母、妹生活,也不敢迎娶交往中的女友,終致分手。
    -----------------------------------------------------------
    垃圾去死吧!!

    我覺著現在這種社會很不公平
    不管父母親先前做錯什麼很離譜的事
    只有以後他們沒能力了
    想要伸手向之被他們傷害很深的兒女要錢還是可以要..
    因為他們是"父母"不能移棄.....
    就算父母親做錯是好了!?
    也許只是被關那幾年
    後面他們一定想說"我要那些渾蛋小孩養我他們不可能不養不養我就告..."
    福利還不是那些垃圾得到?
    傷害=永遠
    坐牢=幾年而已的時間
    不管父母親怎麼傷害自己的兒女
    只要他們高興了就可以告兒女棄養
    "因為父母親最大"

    不公平啦!不公平啦!
  • MAU~
    MAU~
    別的地方我不瞭解 
    不過  在台灣  關於性侵及性騷擾的法律  基本上是對加害人比較有利
    因為  在提告的過程中  需要人  事  物  的證據  證明被害
    對於被害人而言    是一種二度傷害  而且這類的搜證  非  常  不  易
    所以  在這裡  很真心的給各位女生建議
    無論是遇到性侵或性騷擾    當下就要反擊!!
    寧可當下讓對方難堪  或  踢爛對方小雞雞 
    都比事後再跟對方打官司  打得天昏地暗    來得有保障~
  • 看了這則新聞後,好感傷…
    最錯的人…害了這個家的人是那個做爸爸的人…
    只能說以往的傳統觀念讓這個媽媽做了當下那個決定,
    才會讓所有的事情變成了現在的狀況…
    我一直覺得媽媽是在家庭中很重要的一個角色…
    ……
  • 伸腳在他老爸前面絆倒他  然後快跑走..
  • 唉    好悲哀
    我也贊成上面所說的放寬遺棄罪的條件
    像性侵  家暴或從小對小孩不聞不問    老了再來告小孩棄養

    但這樣說來
    如果以不符資格去申訴 
    這些人要叫誰養?
    政府去負擔就是給民眾荷包負擔
    是不是可以讓這些人  (社會局或警方有記錄)
    不論是柔性或強制性   
    讓他們想辦法替未來的自已養自已
    每月繳交一些錢給社會局?  或什麼樣的替代方案?
    總之不要負擔子女    還有政府
    現在看來他們做錯事    未來還有法律替他們善終
  • 媽的∼
    為什麼大兒子還願意付費?

    如果是我,我會特別設計一個在樓上的房間,沒有窗戶、沒有電、做好隔音,而且邊邊角角到各家的基地台都收不到,讓那個豬狗不如的父親住。
    食物跟飲用水都從小洞送進去,讓他就這樣過一輩子,反正他本來就是禽獸。這樣對他,剛好而已。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