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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心煩?到公園找男人 女教官中獎產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718690.shtml 

2009.02.05  02:38  am


台北市一名高中女教官前年產子,丈夫認為許久未與妻子行房,哪來小孩?驗DNA發現自己真的戴了綠帽,一狀告上法院;女教官卻供稱因一時心煩,到公園隨便找男人性交才懷孕。板橋地院判決女教官要賠丈夫六十萬元。

女教官「一時心煩就到公園隨便找個男人懷孕」的說法,令法院人員聽得瞠目結舌,不禁懷疑女教官是否另有隱情,因而說了個「隨便」的理由。本案刑事部分在檢方偵查時,檢察官也曾詢問女教官懷孕的細節,但她不願回答,而且激動地當庭大哭。

法院調查,女教官在九十六年八月產下一子,但她丈夫卻沒有絲毫喜悅之情。因女教官的丈夫推算受孕時間,確認那段時間兩人沒有行房,便找機會先後帶孩子到醫院及調查局做親子鑑定,都驗出與他沒有父子關係。他先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獲勝,再控告妻子通姦及索賠。

檢方訊問女教官究竟與何人通姦,女教官說,她不是搞外遇,而是在九十五年十一月某日,因為心情不好,到住處附近的公園,隨便找個男人到廁所做愛才懷孕。

雖然女教官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但因她堅持這個說法,檢察官也無可奈何。檢方將她起訴後,法院判她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女教官丈夫同時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妻子賠償兩百萬元。女教官以狀紙表達自己當時是「無心之過」,而且事發後她不止一次向丈夫道歉、協調,但丈夫卻要求天價賠償,她根本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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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說《天龍八部》的情節在真實世界居然發生!?



  • 這件事表面看似乎是女方有不堪的外遇對象;不但應該受到輿論撻伐外,連被浸豬籠都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想當然爾苦主的一切行為都應可理解、合理化。
    但感情的世界灰色地帶很多、難以對錯論之。如果大家盲目的以"道德"這個大帽子規範;我不知這種行為和古代強迫女子遵守"三從四德"的教條有什麼兩樣。

    fg只要碰上劈腿、外遇、第三者等話題就變的很不理智;所以我言盡至此,看的懂的就知道我在講什麼;看不懂的也別亂攻擊我,至少我沒有說過我支持或認同女方的行為。

    好,結束。
  • 蹺課被記大過了呴!




  • 女方說法根本不是真的事實
  • 女教官的口風很緊

    如果我是她老公我也會用高額賠償金為手段

    逼她說出孩子的生父是誰...
  • 為何我剛看mobile01連結
    苦主最後結論好像才判60萬元新台幣
    不是200萬耶????(是我漏看了什麼嗎?)
    那真的是很少....
    看了苦主的描述
    那女的真的很過分...
    苦主也真的夠到楣了...
  • 真的很誇張...

    整個無言 = =
  • 想罵我就來罵~~

    我就是要說~那個女人~~

    是賤女人

    (我從來不這樣罵的~今天第一次)

    賤女人~

    唉~~可憐的小孩阿....

    唉~~可憐的男方阿....

  • 真的好誇張~
    這案件可能要拖很久吧....
  • ~*Belle*~的話:
    為何我剛看mobile01連結
    苦主最後結論好像才判60萬元新台幣
    不是200萬耶????(是我漏看了什麼嗎?)
    ================================================

    你可能新聞都沒看仔細
    男苦主是求償200萬賠償,但法官只判60萬

    這一篇當初在01看到都覺得扯,只不過這種扯事似乎在現今社會越來越多
    若是這位女教官是跟學生有姦情而生下小孩,這牽涉的不只是道德問題
    男生是否滿16歲?  這就容不得她說的糊塗能掩蓋

    也就是有可能會衍伸很多問題,讓她抵死不肯說孩子的爸,編出公園這套話來
  • 我也覺得這個新聞超誇張的....
  • 教官也是老師嗎
    教官也是老師嗎
    我之前有在01上面看過男方的文章,
    跟新聞的女方說法出入甚大,
    除了她自己堅持說是在"公園"跟人生的,
    其他雙方之間的互動,兩邊的說法差很多.

    若是只看新聞,也許就會產生那種要求賠償太多的想法,
    但如過看過01那篇文章,因為它是從很早開始陸續po的,
    中間的點滴,看了令人又生氣又難過.
  • 致命七七乳加巧克力的話:
    想罵我就來罵~~

    我就是要說~那個女人~~

    是賤女人
    **********************
    沒人會罵你

    因為那女的真的很賤

    自己先不對在先,就坦然一點認錯,死不認錯也就算了還這樣汙辱自己的老公,後來還想告他竊盜,真的很可惡

  • 月入十萬的死宅男
    月入十萬的死宅男
    Laura~*的話:
    女教官的口風很緊

    如果我是她老公我也會用高額賠償金為手段

    逼她說出孩子的生父是誰...

    -----------
    你還蠻狠的!

    不過我喜歡!

    如果是我除了用高額賠償金逼她認出生父

    接下來還會逼她主動訴請離婚(主動的一方要付贍養費)

    以上她都同意了之後

    再把事情鬧到教育部,國防部送她個大禮

    然後最後賠償金還是一樣一毛不減的要求~

    雖然背叛不能用金錢衡量

    但是別人對我不仁在先

    那我接下來要的就只有錢了

    就別怪我不義在後了


  • 教官也是老師嗎的話:

    若是只看新聞,也許就會產生那種要求賠償太多的想法,
    但如過看過01那篇文章,因為它是從很早開始陸續po的,
    中間的點滴,看了令人又生氣又難過.
    ~~~~~~~~~~~~~~~~~~~~~~~~~~~~~~~~~~~~~~~~~~~~~~~~


    我也有看01
    男方po了快兩年吧
    看了真的很辛酸
    男生看起來一度還想挽回的
    女方好像還有說要告男生侵占他們兩人一起存錢的戶頭(在女生名下)

    整個看完  真的覺得求償200萬太少了
  • 還說是:無心之過?!

    哇哩咧

  • 不過新聞有說

    他們兩人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履行夫妻義務

    不就是代表本來夫妻感情就有問題了嗎?

  • 依照之前不少先生外遇想離婚的討論

    大家不都要妻子好好的刮外遇先生一頓

    這樣才能彌補女方

    也可以給男方一個教訓

    也有人會建議    不要離婚    以免如了第三者的意



    所以

    200萬    如果經濟狀況不錯的話

    應該不算獅子大開口

    也算不上什麼天價賠償吧

    至於離不離婚

    其實也比較取決於被  背叛的一方

    如果外遇的那方很想離

    那就好好處理阿     




  • 果然愛情沒了
    只有錢是真的....
  • 菜刀的話:

    背叛只要用錢可以撫平?那這個背叛也不算太嚴重。
    雖我不知其內情;但這個苦主的做法就是打從心底的讓我不以為然。
    在網路上一付欲言又止、楚楚可憐;卻又不時的透露"訊息"讓網友知道女方的狀況;要女方賠償,卻又不離婚?你愛她捨不得她卻要她賠錢?
    還是你恨她入骨不但要她賠錢卻還不放過她,折磨她到你爽為止?

    請大家搞清楚一點;女方出軌固然不對,但也不是另一方就有權利可以予取予求的。

    ++++++++++++++++++++++++++++++++++++++++++++++++++++++++++

    那篇我也是去年在mobile01就看過了....沒想到上新聞  !!!

    出軌當然是不對,但一點沒有悔改並且對丈夫狠心對待的...換成我,這種人我也完全不想讓她好過...女方這種汙辱讓人一輩子想到就痛苦  !!!

    今天是我,若發生這種事,不能跟身邊的人講太多,我覺得我也會在網路上尋求發洩,自己承擔忍受的話我會崩潰...


  • 看了文章不覺得男生在裝可憐耶
    只覺得那女生也太爛了

    光是懷不是老公的小孩就夠扯了
    那也不趕快處理,還打算默默不講讓老公養嗎?
    什麼爛人啊
    而且金飾也不還人家,還要告人家領戶頭裡的錢?有沒有那麼不要臉

    求償兩百萬我還覺得太少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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