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起.每月收入少於兩萬五.每月補助3000-6000圓.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自今年10月起針對每月收入在2萬5000元以下的近貧戶,發給為期6個月的工作補貼,每月補助額度分為3000元至6000元不等。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上述補助方案,屬於短期性措施,明年3月到期後,經檢討若有必要,可再加延長補助期限。

據悉,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編列202億元,做為因應「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必須延長補助期限之用。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院會上表示,從2000年到2007年,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許多中產階級淪為底層階級,政府有必要針對近貧族群給予必要的幫助,透過工作所得補貼,有效維持近貧家戶的購買力與家庭消費力,協助他們穩定生活度過難關。

廖了以指出,該方案將在9月1日正式啟動,政府將主動篩選約40萬個具有全職工作的低薪資受助者,同時為避免遺珠,亦匡列5萬個名額接受申請,在經過各級政府的查核後,於今年10月至明年3月,分兩期  (每期3個月)發給符合資格的近貧家戶每月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補助費用。內政部預估以每家戶3人計算,應有約145萬人受惠。

全台約145萬人受惠

該方案實施對象是針對年滿20歲至未滿65歲國民,為全戶主要收入者,其個人全年薪資在新台幣30  萬元以下,並且符合下列條件:1、非低收入;2、為全職工作者;3、申請人配偶或所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年薪資所得均在30萬元以下;4  、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合計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未超過基本門檻  (單身無配偶或親屬者在25  萬元以下;  有配偶或扶養一親等親屬者除綜合所得額30萬元外,每增加親屬一人以10萬元加計);5、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所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390萬元。

另外對於非自願性失業,包括95年全年薪資低於19萬8  千元,或服務於5人以下公司者,亦可自行提出申請。
  • 不再談感情
    不再談感情
    像生活真的過不下去
    想跟政府借錢的也要看勞保加入幾年
    才有勞工貸款
    要向銀行借錢也要有勞保和公司證明可以徵信
    那試問有些真的苦到沒錢的人
    急需要錢生活和住院開刀的人
    是不是要等著慈濟報上新聞後
    再等著大家來捐款專線
    因為現在沒有勞保證明
    想得到補助和借錢都不可能
  • 所以這個方案我一點都不會想去申請
    只怕花了我一堆時間填寫一堆表格之後
    還是不了了之

    倒不如等老二大一點
    再外出去工作賺錢比較實際

  • 不好意思,我看不太懂

    請問,是合計加起來「全家人」的總收入沒超過兩萬五

    還是「單獨」個人沒超過兩萬五

    才有補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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