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提供自已用得起的物質享受是叫敷淺耶!
因為我認為「愛自已」的定義就是:使自已覺得開心滿足
(當然是以不影響他人、不犯法為前提啦)
有些人認為購物、享受一些好的物質是一種快樂的事情
或是是一種放鬆壓力的方式
這當然不為過呀
但有些人的愛自已可能就像上述說的
閒來無事的時後,看本自已愛看的書,佐自已愛聽的音樂或好喝的飲品,渡過一個沒有人吵的時光
這也是其中之一
端看每個人對於「如何寵愛自已」、「如何使自已開心」的定義啦!
以我來說,我愛自已的方式就是
拉男朋友騎車(一定要騎車,不要開車喔)滿城市亂繞
鑽一些自已沒有走過的小巷子、小路
看看過巷子後出來會通哪裡,會發現什麼新的店
或是
拿著逗貓棒大肆陪我的貓兒子們玩耍一番
或是上書局看免錢的書看到爽
還有跟男友衝去想去的地方來個三天二夜或二天一夜來個小旅遊,而且完全不要有任何計畫
車開去那裡再想下一步要去哪玩
對我來說,這些就是令我放鬆、令我感到愉快的方法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