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腦殘的人,也可以當上法官???

上次有件,襲胸沒超過10秒鐘,無罪
還有件類似的,企圖襲胸但只摸到肋骨,無罪

再來是今天的一則新聞
一位客運司機不慎撞死一位男嬰
結果法官還引用什麼「三角函數」的
認定那是看不到的死角,所以司機無罪
管你什麼三角不三角函數的,就算真的是死角,司機沒看到,是無心之過
但刑法也有一條叫做「過失致死罪」啊~~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也都知道啊~~
結果那位法官竟然還判無罪
連這種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的人,當初是怎麼考上法官的啊???

為什麼不時都會出現這種腦袋瓜有問題的人來當法官啊??
然後做出一些令人諦笑皆非的判決
這種人都能當法官,那我也能當法官,大家都能當法官啦~~
  • 5201314的話:
    如果我是法官
    我並不會完全死死地只依照法條的規定去判決
    也要考量到社會的觀感
    法官的判案,本來就可以有自由的心證,而且也有彈性的空間
    並不用完全死板地只依法條規定,而且可能有些法條已不合時宜
    就像襲胸的那個案例,就算當時有關性騷擾的法條沒有規定得很清楚
    法官仍然可以斟酌,引用其他的法條,再加上考量社會觀察,然後判有罪才對
    我是覺得,法官判案本來就該有彈性、以及靈活的空間
    太死板地拘泥法條,有時反而不符合社會的期待與觀感
    ========

    看這段話
    發現完全沒有說下去的意義了

    法官還要顧到彈性空間???
    還要顧慮社會觀感???
    看來我說你懂幾個大字還是抬舉你了

    考慮社會觀感跟彈性空間這種事
    是檢察官該做的
    不是法官判刑的依據
    檢察官若認為
    社會常情致使案件發生
    可以在考慮後
    以起訴與否呈現

    法官還要以彈性空間凌駕法條之上???
    那全世界都不需要司法考試了
    就用公道伯出來搓圓仔湯
    可能還比較圓融世故

    法官就是單以檢察官起訴內容
    去引法律條文查驗判罪
    如果實在法律條文有違社會常情
    才有司法外的救濟
    該判的結局還是要判
    但可以加註外情說明
    來兼顧情理法

    版主針對上述例子
    已經開過好幾版相關的版面了

    我可以理解
    版主為了搏版面
    長時間維持高開版量
    每天絞盡腦汁想新題材的辛苦

    不過
    別以為自己當個替代役
    被分配到法庭去打雜
    就出來講的好像
    自己是法律專業人士一樣
    下的詞句那麼重
    請問你是律師還是法官???

    前面幾篇你說過
    要當庭對這些你不爽的人痛罵幹醮
    不知道你實現你的正義感了沒???
  • 回到今天這個新聞的本身

    我只是覺得,一條人命咧~~  就這樣判無罪??
    就算確實司機沒有看到,司機真的是無辜的~~
    但畢竟害了一條人命,難道那個小男孩的人命就這麼不值錢??
    就算他不用坐牢,多少也要判他賠一些錢吧~~
  • (我懶得講了,本來剛才寫了一推)
    你只要去對單一類似案件去做幾百件案例研討就好了......
    去查過失殺人等有的沒的
  • 因為保障身心障礙朋友的就業機會
    只是都選錯人
    人家很多身障的朋友
    腦筋可是很清楚的!!
  • 看來事情還有來龍去脈,
    兩造似早有過節,
    恕我無知,
    撤案,閃人!
  • 小咪兒的話:
    版主也許真的不是那麼了解法律條文,
    但相信他的發言是基於正義感,
    也代表相當部份民眾的常識認知及直覺反應,
    我想了解法律的人也不用把版主罵得這麼兇吧!
    了解律法限制的人可以好好地將事理進行分析,
    增加大家的正確理解,
    何必用「菜場阿婆」來攻擊一個為受辱女姓發出義憤的同胞呢?
    這種在不知不覺中所流露出的「知識的傲慢」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像落雪常以溫和、理性的態度傳遞一些法律知識,
    這種態度遠比專業知識令人欣賞。
    ==================================================

    謝謝妳的這番話~~

    有時看了很多社會的案件
    雖然那些案件與我無關,也不是發生在我身上
    但我有時只是很看不慣,為何有些明明該抓的、該判罪的
    卻被司法機關給縱放了??
    就像上個星期,宜蘭有個連續撞死2個女學生的混蛋
    地檢署卻只用5萬元就讓他交保的事
    看在被害者的家屬眼裡,情何以堪啊??
    我只是很感慨,為何有時司法機關,不能即時地為人民伸張正義??
    為何時常會看到有些司法機關所做出的決定,完全不符合社會正義??
    我覺得台灣真的要正視這個問題.........
  • 我覺得是台灣的法律制度才是嚴重的腦殘,凸>o<凸
  • 法律有要修訂的必要
    可是正義感並不能當法律用吧

    憑個人觀感
    冤枉好人的機會應該更大
  • 那些襲胸  酒駕撞死一堆人無罪(或判很輕)等事件
    我不想發表意見~

    但是
    我一定要說
    常常看到大車因死角撞死人(公車  垃圾車  貨車等  今年很多案例)
    而專案小組實地測量確實如此
    這種情況下
    我深深覺ㄉ司機很衰耶!!(尤其又沒任何違規  甚至違規ㄉ是死者)

    就版主提出此事件
    很明顯是錯在那老婦人(若新聞屬實)
    判司機有罪(除ㄌ過失致死)那司機家屬更情何以堪?!
    這樣隨便罵法官腦殘
    難道不知道別人心�會把你想成什麼樣子嗎?
  • 看完的大家的見解
    看來已經有人把我的意見寫出來了
    內容我也不多贅述

    法律是一個規則
    法官也必須照著規則走
    自由心證是在法律所賦予的範圍內
    不能超出法規的範圍
    上述兩個案件
    法官的判決並沒有不對



  • 可是帶那個男嬰過馬路的婆婆也不對耶!

    都已經綠燈了還要過馬路,而且還慢慢走...

    那個司機真的就是沒看到嘛!綠燈亮了本來就要前進

    難不成以後每個卡車司機看到綠燈了還得下車去繞一圈

    確定沒有人才能起動?






    很多老人家真的都把紅綠燈當參考用的.......
  • 5201314的話:
    babywhite的話:
    這個有待討論
    因為腦殘的路人也很多
    如果真的是出現死角
    錯的是那位阿嬤
    那司機不就很衰
    =====================================
    就算是這樣,是自己完全沒有察覺
    但畢竟一條人命就這樣葬送在自己所開的車的車輪下
    還是符合「過失致死罪」
    只是可以判得比較輕,也許民事賠償就好,不用吃牢飯
    但完全無罪,真的是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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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方面而論
    我覺得撞死許瑋倫的大貨車司機也很倒楣

    那種狀況下根本躲不掉∼
  • 這則新聞後來有說
    將司機給起訴的那位檢察官
    也無法接受法官這樣的無罪判決
    所以不待死者家屬提出上訴,檢察官自己已經先提出上訴了~~

    不好意思,我的標題下得有點重
    因為當時我看到這個新聞時,是蠻生氣的~~
    標題下得不妥,真的很抱歉~~
  • 很多台灣人根本沒什麼路權概念.
    不守交通規則變成習慣.

    守交通規則的被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害死.

  • 法官算什麼~

    一件錯的事.可以判成對的!
    上訴後..又變成錯的了...
    再上訴!又變成對的?

    事事非非.法官說的就算~管他腦不腦殘!
    不然要有錢!有錢直接判無罪^^
  • micmic
    micmic

    重點是在  "  不是不成立故意就=過失  "

    有些事  是連過失都沒有的~完畢
  • 剛找到這則完整的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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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死2歲童     法官:視線死角無罪 
    記者:葉奉達    屏東報導 

    曳引車撞死2歲男童,司機竟然獲判無罪,屏東地院法官,以三角函數算出曳引車有死角,因此,判決他撞死2歲男童無罪,家屬激動痛哭,無法接受判決,就連公訴檢察官也對判決表示不服,已經主動提出上訴,要替家屬討公道! 

    男童母親:「我好想他,我看到我婆婆,我好難過,我不想跟她講話,因為他害我兒子這樣子。」

    痛失2歲愛子,看著照片中兒子可愛的模樣,做母親的痛哭失聲,車禍快一年了,她依舊無法原諒一旁的婆婆,因為意外當時,婆婆帶著2歲孫子外出,沒想到,過馬路時,坐在嬰兒車裡的孫子竟然被剛起步的曳引車捲入車底輾斃。

    婆婆至今仍相當自責,頻頻拭淚。男童阿嬤謝姚櫻霞:「實在很沒公道,唉,很沒意思。」

    家屬激動落淚是因為,一審判決,學理工出身的承審法官陳松壇,竟然以三角函數,算出曳引車有死角,判決被告司機無罪。男童阿公謝秀吉:「沒有那個小鏡頭,你前面當然會壓死人嘛,哪有什麼死角?」

    男童父親:「缺目擊證人,現在法官就是以三角函數(判決),那個(三角函數)說實在的,我也搞不懂那個是什麼東西,說什麼三角函數計算方式,有死角。」

    重回車禍現場,男童父親告訴記者,他不懂什麼是三角函數,但法官用這樣的方式,判司機無罪實在是史無前例,家屬不服,現在就連公訴檢察官,也主動提起上訴,要替家屬討回公道!
  • 5201314的話:
    回到今天這個新聞的本身

    我只是覺得,一條人命咧~~    就這樣判無罪??
    就算確實司機沒有看到,司機真的是無辜的~~
    但畢竟害了一條人命,難道那個小男孩的人命就這麼不值錢??
    就算他不用坐牢,多少也要判他賠一些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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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所謂的正義是?
    有人被撞死
    肇事的人就拍賠償、坐牢
    這就是你所謂的正義嗎?

    我告訴你
    就算你今天是法官
    你判司機有罪
    還是會有很多你說你沒正義感

    這是很主觀的
    不要認為自己的觀點就是正義
  • 上過一次法院後
    深深覺得真的是
    有錢有勢對判決結果
    是絶對有影響的

    國家養一堆沒心沒肺的法官
  • 法官至少知道整個事實經過才判決

    不像某些人是看新聞來批評法官

    妳覺得新聞記者的法條懂得比妳多幾條

    還不是一堆連法學序論都沒上過的傢伙

    不懂法律的人說給不懂法律的人聽

    妳覺得離事實真相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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