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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5歲 女35歲 私奔同居

【周庭慶、曾雪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十五歲男學生,上網認識了一名三十五歲少婦,兩人發展不倫姊弟戀,小男生上月二十七日還蹺家與少婦私奔,在高雄市同居及發生性關係。警方前晚在左營一家網咖找到他帶回漏夜開導。警方表示,少男似已覺悟,並向警方誓言:「我一定會發憤圖強好好念書、考上高中,不會再和她在一起了!」 


 

姊弟戀
警方調查,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長相俊俏的小強,升上國三後開始沉溺上網,去年底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曾姓女子(三十五歲),兩人私奔同居和發生性行為。律師郭隆偉表示,曾姓女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略誘罪及強制性交罪。台中市少年隊則表示,近日將傳訊曾女到案,依法究辦。 


 
透過網路結識 
小強昨應警訊時,坦承與曾女發生過性關係,警員進一步問:「一天好幾次喔?」「她很愛你、有用嘴巴對不對?」小強則笑而不答,對兩人發生性關係的次數、地點等,他應訊時也不願多談,並將電腦中與曾女交往的相關資料全數刪除。因小強稱與曾女性愛過程未使用保險套,警方趕緊要家人帶小強就醫檢查是否感染性病。
警方調查,小強認識曾女後,兩人便經常視訊對話,未婚生子的曾女騙小強她才二十多歲,且不斷傾吐「生活苦悶,和家人都處不來」,博得小強同情與她交往。
小強告訴警方,曾女今年初約他及另五男三女一起見面後,其後曾女便與小強開始一對一交往,她經常從高雄到台中找他或打電話給他。平時和媽媽睡同一房間的小強,都是趁媽媽入睡後,偷溜到客廳打電話與曾女互通款曲。
今年二月農曆年期間,小強拿了壓歲錢,騙媽媽和朋友到台北去看資訊展,還故意找友人在他身邊、打電話跟媽媽說:「我和XXX、XXX在一起,不信我請他們接電話。」就這樣在同伴掩護下和曾女出遊。
曾女三月間也到台中找小強,待小強下課後一起出遊到晚上九時多。 


 



 
  • 每次這種女大男很多的戀情    就要被嘲諷一番
    那種男大女很多的    就會變成<佳話>
    真受不了這種雙重標準~
    多的是那種老夫少妻的  怎就不去問性生活怎樣    有沒有不協調<嘿    就我邪惡的想法    一定有>
    男小女大又怎樣    少年性能力不用補也比你們這些記者大哥強!少在那邊酸溜溜!
  • 警員進一步問:「一天好幾次喔?」「她很愛你、有用嘴巴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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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問這幹麻=  =?
  • 感覺警察跟哥哥

    都很羨慕小強....


    話說  小強  還真的好強...

    15VS35

    我好想看看那個曾女的照片

    為啥蘋果的新聞都這麼勁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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