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寵物毛孩

新聞╱支持性犯罪鞭刑條款

轉貼新聞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八日電)民進黨立委薛凌、張慶惠及陳秀惠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納入「鞭刑條款」,並要求藍綠天王支持「惡性重大性侵犯增列鞭刑條款」簽署。外界質疑有人道問題,薛凌表示可以公開辯論。

薛凌(不分區)、張慶惠(不分區)及陳秀惠(不分區)下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捷運雙狼」案雖已破案,但也引起婦女同胞對治安的失望,呼籲朝野支持「鞭刑條款」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增列惡性重大性侵犯、連續性侵犯併同執行鞭刑處分的條文,讓「捷運雙狼」成為第一組遭到鞭刑懲處的對象。

薛凌說,明天起將分頭詢求藍綠陣營的連署,並首先要求藍綠天王支持「惡性重大性侵犯增列鞭刑條款」的簽署活動。她相信民進黨四位登記參選總統者一定都會支持。

張慶惠說,美國「潔西卡條款」對於重大性侵犯規定最少判二十五年以上重刑,不得假釋或保釋,美國已經四十一州通過,希望台灣也能移植這項法律保護婦女安全。

外界質疑鞭刑有人道問題,陳秀惠說在「治本」的性別社會教育不能完全解決性侵害問題前,不得已的情形下,先推動鞭刑立法懲處性侵犯。薛凌表示,人道問題可以公開辯論,除了鞭刑外,「化學去勢」也可列入考慮。
  • 所以就只有死刑是最好的!

  • 絕對支持!!
    希望人權團體不要在出來"攪屎"
    謀人權不是用在這些壞人身上~
  • 絕對支持!!!!

    每次看到這種人渣都讓我生氣
  • microflower的話:

    絕對支持!!
    希望人權團體不要在出來"攪屎"
    謀人權不是用在這些壞人身上~
    ---------------------------------
    +100000000

    絕對支持
  • 而且有多少人因為被性侵,承受不了而走上自殺一途的,強姦犯根本就是殺人犯,而殺人就是要槍斃論!
  • 強烈支持,舉雙腿雙手支持
  • cindys的話:
    支持!!!

    應該去勢。。。。


    -----------------
    +1

    說得好!!!
  • 我贊成死刑或終身監禁
    像那些殺人的犯人才會被判死刑
    強暴女性的犯人
    卻不會被判死刑
    真的很沒天理
    既使被鞭刑或去勢
    以後他出獄後
    也會想辦法報復
    利用其他工具
    性侵女性
  • 我有疑問耶
    鞭刑對所有強姦犯都有用嗎?
    變態的人  萬一"下面"不行了
    他還有手啊  其他道具可以凌虐人啊?

    我覺得  還是永遠都不要放出來比較好

  • 來個唯一死刑 如何?!

    看誰還敢犯

    人權是給『人』用的 不適用於畜生身上
  • 我其實覺得鞭刑對性犯罪者不一定有效,應該引進腳環,可以追蹤,搬家的話地方警局都有記錄,這樣不但好控制,有犯罪發生的時候也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縮小範圍。
    我記得看過報導,性犯罪者大多數都是累犯。
  • 真想把他們註銷國籍﹐全部送到非洲去當長工......
  • chalcedony的話:
    真想把他們註銷國籍﹐全部送到非洲去當長工......

    ------------------------------------------------------------------

    非洲的問題已經夠多了,不太好啦∼

    不然這樣好了..丟到非洲的野生叢林區

    您覺得如何?讓猛獸天決他們吧!
  • 不如裝一裝送出去到外太空好了....XD


    支持性犯罪鞭刑條款
    且死刑也不要廢除
    還人權勒...那被害人的人權勒?
  • 支持+100000000000
    趕快立法吧!!
  • 贊成"花中之花"的積極做法
    寫信給區內立委
    對性侵犯罪(還有虐童)
    表達強烈立場
    支持立法改革

    別讓它又成為一次短暫的新聞話題
    或選舉工具

    我們要的是安全的生活空間
    而不是族群對立,政黨惡鬥
  • 聽說一個月後
    立委們會就性侵害的事件"討論討論"

    我想如果打鐵不能趁熱
    很快的這件事情就船過水無痕了.......

    剩下來的應該只有身心受創的被害者
  • 當然要支持嚕
    新加坡就是因為有嚴刑峻法
    所以治安才好阿
    對罪犯還要講什麼人權
    她們犯案的時候從來不會想到受害者的人權的
  • 惡狼兄弟  姦11歲弱智童 
    遭洩慾5年  童泣:屁股有東西流出來 


    【林群浩╱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對兄弟長期性侵一名弱智男童,前天警方突破兩兄弟心防後,兩人坦承分別逼男童口交及肛交,被害男童泣訴:「屁股有東西流出來」,警方大罵:「連智障的孩子都不放過,簡直禽獸不如」,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兩嫌函送。

    警方調查,邱姓兄(三十三歲)弟(三十一歲)長期性侵一名十一歲男童,原本男童家人不知情,日前因邱姓弟弟到男童家中找男童,和其家人發生肢體衝突。 


     
    「他們都欺負我」 
    雙方到警局說明後,喝得酩酊大醉的弟弟突冒出一句:「我看過哥哥壓在你們家小朋友身上」,家人追查此事,男童才表示:「他們都欺負我」。
    男童家人前晚緊急將男童送到醫院,發現肛門有撕裂舊傷,精神狀況也不穩定。
    邱姓哥哥到警局後也坦承,今年初曾將性器官插入男童肛門,但辯稱:「只有那一次而已」。
    他也反咬:「我也看過弟弟關掉電燈,跟男童一起在房間裡」,警方斥責:「男童簡直成了這對無恥兄弟的洩慾工具」! 


     
    性侵前先播A片 
    警方調查,這對兄弟犯案時間前後可能長達五年,兩人因與男童家人認識,趁男童父親常在外工作,利用周日的空檔,籍口約男童到住處玩電動玩具時性侵,每次性侵男童前,都會播放A片觀賞。
    警方問及原因,哥哥竟宣稱:「看A片是怕光碟放太久會壞掉」。父親難過地說,他每個月收入不到兩萬元,還得照顧年邁雙親,沒想到兒子竟遭人欺負。 


     
    預防兒少遭性侵與觀察事項 
    ◎突然對性行為或性知識感到好奇,如自慰或撫摸下體
    ◎抱怨排尿或排便疼痛
    ◎表現出如嬰兒般的依賴或身心發展出現遲緩現象
    ◎對他人碰觸,表現出強烈反應,或對不當碰觸例如被撫摸隱私部位毫無反應
    ◎抱怨身體不舒服或腹部疼痛,卻檢查不出任何原因
    ◎經醫生檢驗陰道擴張(尤其是年齡較小的孩子),處女膜有新的或陳舊性傷痕
    資料來源:台中縣警局、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 鞭笞不如三振出局   

    捷運雙狼案件,再度引爆鞭刑和化學去勢的呼聲。由於性侵犯根本不理蘇貞昌拼治安的口號,遭性侵的婦女人數直線上升,造成鞭刑呼聲高過歷次。 
     
    瘡疤好了將更小心 
    有些性侵犯是大腦的性荷爾蒙過度分泌,以致無法克制自己的行為。化學去勢就是要抑制腦中的荷爾蒙分泌。這方法有效,但會引起罪犯的憤怒,使用其他更殘暴的方式,如手指、棍棒、酒瓶等性侵女性,或殺人以報復社會對他的懲罰。
    精神病學家解釋:性侵犯依罪行可分為虐待、權力和憤怒三種。除了虐待型,其他強暴犯的性慾並不特強,有時只是發洩情緒如憤怒等;而權力型更是要展示自己能控制他人的權力感,例如林世煌這種結夥性侵的習性,就是要同夥見證他超過別人的男性權力,即使全程都不舉。
    所以,鞭笞性侵犯者不見得有效,好了瘡疤忘了疼,照樣性侵,只會更小心,而且可能更暴力以報復所受之刑。從立法精神來看,「身體刑」是立法退步,不符合進步的法律思想。新加坡、馬來西亞的鞭笞刑是英國殖民時所遺留,具有殖民主展現權力,威嚇鞭打落後的被殖民客體的含意。香港很久前就廢除笞刑,即與該刑含意有關。星、馬都吹捧亞洲價值,也就是開明專制的威權體制,把人民當作統治客體看待,沒有人民主體的思想。台灣民主化了,不能向後看齊,否則鞭刑無效,是否要恢復古代的凌遲割肉呢? 
     
    學美公布居住社區 
    關鍵在警力不足,破案率太低,有9成性侵犯逍遙法外,形同鼓勵性侵。關起來的不是判緩刑放出,就是輕易假釋出獄,而再犯率竟高達6至7成。怠惰的警察、監獄和法院才是性侵犯的共犯。所以,應該仿效柯林頓任總統時的政策:「三振出局」,任何重犯再犯兩次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增加警察10萬人,提高破案率;緊縮假釋門檻。
    另外,我們也應學習美國《梅根法案》,落實社區告知制度,告知放出性侵犯的居住社區,以警惕居民。此外,美國的《潔西卡條款》也可模仿,對重大性侵犯規定至少判刑25年,且不得保釋、假釋。這才是治本之策,什麼鞭笞、化學去勢等落後想法,就不必了。 
    -----------------------------
    我不想等三振出局

    一次就讓那些變態出局

    就看立法委員能不能拿出魄力跟良心囉~
回應...
 返回 寵物毛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