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先以簡訊告知,然後在講電話說清楚吧!!
這樣的話不知道行不行得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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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
《我也是以簡訊先告知,然後在用講電話說清楚,再外加e-mail道歉函》
我和前男友也是,我住在台北,他在新竹
一星期只能在星期日見一次面,交往了兩年
彼此要了解對方實在有限..
他對我真的非常好,但因為我比較無法接受遠距離的戀情
所以我和版主一樣....
每天都在想....該用什麼樣的方式提分手,才不會傷害到對方.....
我覺得要主動提出分手,對對方真的粉殘忍,且需要極大的勇氣耶....
不過還是硬著頭皮豁出去,反正遲早要解決的.....
版主加油喔!
相信您....一定可以和平分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