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四年前吧
我應徵到一家小公司的行政助理
說是行政助理其實心裡也有數--打雜的
只要行政工作做完就要進現場幫忙
但我做的很開心..我主管對我很好,
就好像是我媽媽那樣
雖然錢是少了點但工作簡單離家又近
結果在我適用滿三個月的當天的下班
當天下班時喔...總經理就在辦公室把我叫過去
當著辦公室的人(我直屬上司和副理還有二個小姐)
以我不適任為理由把我fire
然後開始唸我的(罪狀)就是把我從進公司以來這三個月
只要是辦公室出的錯,全歸到我頭上
我真的真的又驚訝又羞辱
我投了一個眼神望望一向維護我的主管
希望她能幫我講幾句話
但她只是低頭一直在寫東西
因為我不想跟喝酒醉的人講話
沒錯,那個總經理下午跟客戶吃完飯回來就醉在辦公室
總經理講完之後
我修養不夠忍不住回話了
如果你們真的覺得我不適任
我真的不適任的話,不必要到三個月才知道吧
或是你們不喜歡我,可以直接跟我說
我又不是第一天出來上班
何必要這樣為難我呢
沒必要要搞成這樣吧,講完我就回我位子上收東西
眼淚我硬是逼回去
在位子上收到我主管投來歉意的眼神.我心領了
收完之後,我起身,主管偷偷塞一個信封給我
我不要...主管硬是塞到我包包裡
回到家之後
我拆來看,裡面是1萬元現金和一紙條
是我主管寫給我的
大意是說,很對不起我,因為當初徵我進來
是她要我,但總經理是不肯的
因為徵人那天,總經理剛好不在
而她也徵人徵了很煩
她又覺得我很投她的綠
我做到一個多月時其實總經理就跟她說叫我不要來了
但她力保我(她說真的很對不起我.沒想到更令我難堪)
後來又剛好發生一件事,讓總經理硬是要我走
(就是有次有個大客戶來,我泡茶,結果我不知道那個
大客戶是不喝茶的,只喝白開水..當然我被總經理罵得
狗血淋頭,罵我不知道不會問喔,但偏偏那天好死不死
辦公室又只剩我一個人,我去那找人問,我也是默默接受
總經理的責罵)
她說,沒人要來跟我提,叫我不要來這件事
結果一拖再拖,就拖到我就要滿試用期了
她說她原想拖過試用期,總經理也就沒折
所以她才一直沒跟我講
那1萬元算是她個人對我的小小補償
她也很無力,她離婚又要獨立養個兒子
她也是靠她姊的關係才進來的
不想再因為我而再得罪這個新來的總經理
我看完之後,很悶
但我也不想再去追究何謂事情的真相
這件事放在我心裡四年多了
一直到現在我沒跟任何人講
抱歉.我離題了...淚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