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可以定法律,最想改哪一條?

我最想改的是強暴犯直接處死刑,跟軍法一樣!
  • 滿16就可以考駕照.......
  • 喀嚓
    喀嚓
    喀嚓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如果可以的話 的話: <br /> <br /> 嗯  對犯強暴OR性騷擾OR虐待老人孩童罪的這些犯人<br /> 應該對他們處以極刑  方法可參考上面網友的回答<br /> <br /> 可不可以也加一下新的法律?<br /> 對所有要生孩子的人都應該接受心理測驗<br /> 看看這個人是否身心成熟夠去生育教養小孩<br /> 沒通過就不准生OR領養<br /> 或是政府可以提供課程或什麼輔助<br /> 幫助這些人  讓他們有成熟的心智去教養小孩<br /> 小孩無權選擇父母<br /> 常常看到那些被虐待的小孩  我都好心疼</blockquote> <br /> 這個法律非常好,也可以讓下一個世代減少犯罪率<br /> 不適任的父母,不管是虐待或寵溺,都會造成子女身心失衡<br /> 輕則需要看身心科,重則傷害社會其他人
  • 其實在這講這麼多雖然很多人會看見<br /> 還是不能改變什麼!!<br /> 我也覺得一些刑責要加重<br /> 不是以暴制暴.....<br /> 是對那些罪犯所犯下的罪行得到相對等刑責<br />  
  • 強姦犯要淹了 在判死刑<br /> <br /> 這樣的人是最爛的 也沒有資格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來養他<br /> <br /> 最好是淹了他 讓他痛在讓他死 垃圾人
  • 虐待動物的人只要造成牠重傷或死亡<br /> 一律死刑<br /> 我會這麼氣憤<br /> 是因為朋友的柴犬都養在家外面<br /> 晚上天氣冷有用一個狗屋和毯子給牠睡覺<br /> 前年有一個瘋子用加了毒老鼠藥的狗罐頭給牠吃<br /> 害牠被毒死了<br /> 雖然狗狗不應該吃陌生人的東西<br /> 但是傷害一個小動物的這個人更該死
  • 小貓汪汪叫
    小貓汪汪叫
    每次看到喝酒開車的人,撞死孝子...辛苦一天下班的人...早晨運動的人<br /> <br /> 都覺得酒駕應該判重一點
  • 我想改的法條是<br /> <br /> <span style="color:#FF0000;"><span style="font-size:16px;"><strong>以牙還牙,以眼還眼!</strong></span></span><br /> <br /> 當初是怎麼傷害人的,就要實足實的反受回去!<br /> 讓犯罪者也嘗嘗他肆意妄為時的<strong><span style="color:#0000CD;">痛楚與恐懼</span></strong>!<br /> 畢竟即便是死刑,<br /> 台灣行刑時還是人道得很,<br /> 根本不足以懲罰犯罪者的身與心,<br /> 也難以彌補受害者親屬的難過與痛恨!
  • 動保法吧<br /> 台灣法律 對動物而言 根本就把他們當作是一種"物品"看待<br /> 在國外 你虐待動物<br /> 是很嚴重的<br /> 警察還會定期去訪查 確定你有對家裡寵物好好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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