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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結婚是否該合法化 ???

幫個忙  公司辯論會題目
因為要出差沒足夠的時間準備
我是贊成的一方
因為我認為人皆生而平等
有贊成或不贊成皆歡迎發言  多多益善  拜託拜託!!
  • 不會因會同性戀結婚合法化後..
    大家都變成同性戀吧..

    我是同志..我支持結婚合法化..
  • 我贊成結婚啊
    可是可以領養子女嗎
    因為一般夫婦是可以領養的
    以後領養子女會不會覺得怪怪的
    有兩個爸爸/媽媽
  • 雙手贊成可以結婚...
    但不太贊成領養小孩耶...
    被領養的小孩沒有選擇的權利..
    但他未必能接受爸爸或媽媽是同樣的性別,
    要多為他們想想吧...
  • 我贊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就跟一般的夫妻一樣,
    他們的相愛應該得到一些法律上的保障,
    而且某種程度上這也可以抑制濫交!

    領養小孩方面就有點複雜,
    我想我還是贊成,
    當然會怕小孩被投以不一樣的眼光,
    但是當很多同性家庭都如此做的時候,(領養小孩)
    反而就會見怪不怪了吧.
    這是社會風氣的問題,
    沒有跨出第一步,可能永遠都會有被歧視的小孩...
    從這個方面來說,
    可能要犧牲一些先驅,但是應該還是值得的.
    重點是[是否有能力領養小孩,給予良好的教育及環境],
    而不是[是否為同性戀家庭].
  • 我也是舉雙手贊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他們又不做傷天害理的事,只是勇於承認自己的性向,當然是盡力支持他們囉!

  • 真巧
    我以前作過這方面的研究

    先給你一點資料
    2001年法務部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法案中明定國家應尊重同性戀者之權益,同性男女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2002年張俊雄前院長卸任前夕,提出人權政策白皮書,承諾要破除對同性戀的偏見,在性別認同的人權部份,包括確定無歧視性的公平待遇原則,在教育權、工作權上不因性別傾向或性別認同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但是就我訪問過同志諮詢熱線的幹部及
    第一個想結婚 現今將同志結婚合法化而奔走的人
    (突然忘了叫啥了 抱歉)
    發現幾點事實
    1.這只是草案 尚未定案 目前仍被壓在立院
    2.草案中只是承認結婚合法性 但並未將伴侶定與和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 依然被矮化 
    如遺產權 另ㄧ半死後 伴侶無權獲遺產 這是不合理的
    3.對收養小孩的相關法條仍未明定之
    4.小孩的父母 如何認定?如何登在身分證上?
    5.小孩面對同性雙親 對性別認知上是否會有所混淆?
    應需定期由輔導機關加以關注檢驗

    就加大或其他先進國家 儘管明定同志可結婚
    但有一前提"需相處在同一個屋簷下"
    也就是說 若與另ㄧ半相隔兩地 結合之名不受承認
    易言之 仍是對同志的打壓
    至於為何會設立這法條 無人了解∼

    呵 我本人是贊成同志結婚的
    但前提是 以上相關疑慮需有適當的解決方針

    若有相關疑問
    可以諮詢同志熱線聯盟
    她們會很樂於為你解答
    畢竟她們很少有發聲的機會 屬於弱勢族群...

  • 我不婚

    但我贊成
    因為同志ㄉ婚姻也需要保障
    不應該剝奪他們ㄉ權利
  • To  元氣優格:

    您的資料真好~
    各位男/女同志們~加油喔!

    不要被環境打倒!勇於做自己!
  • 支持!兩個人不過是相愛,犯了什麼罪?愛是不分性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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