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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的現實問題

12月底要結婚了  目前住的房子是老公在付房貸

頭期款是老公的爸爸出的    結婚前  媽媽提醒我說

要跟老公說  結婚後要去登記夫妻共有財產制

也就是房子要登記我倆的名下  我知道媽媽是為了保障我

的權益  因為我家的房子也是登記我媽的名下  以她的觀念

男人是應該要給女人這方面的保障  更何況我和老公雖都

有個穩定的工作  但他付完房貸後再扣掉必要開支  每月所

剩無幾  生活的部份如吃的地方  也是我要支出

這是我們之前都說好的  我也有跟他提過(雖然只是在MSN上) 

那房子以後要去登記一人一半  他當然也是說這是一定要

的  我了解他的個性  如果我不再提  他也不會主動去提要

去登記  但矛盾的就是  在結婚前提到這種事情  不就是會

讓人家覺得我很現實  還沒嫁就已經想要分人家的財產

但我了解以後家庭生活經濟方面我也是要負擔很大的部份

媽媽說的沒錯  以後如果怎麼樣了  他有一棟房子 

而你什麼都沒有  問題是  什麼時候才是最佳的時機向他提

出呢?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去跟他說?
  • 翻肚曬太陽的話:
       
    對於開版的老公做法.真低比較不妥.因為他要開版的負擔老公生活費.這一點就像在養老公了.

    可是為了這個原因.
    開版想要房子的一半.這我就不認同
    主要卡在"頭期款"加上公公的心態是不願意.

    若是願意當然最好.既然公公不願意.當然就是還給他.自然開版就可以擁有一半的房子.
    ~~~~~~~~~~~~~~~~~~~~~~~~~~~~~~~~~~~~~~~~~~~~~~~
    請某位男士看清楚以上網友的話
    我發現你很會斷章取義..不會整段看完瞭解對方意思再回應      只會就某句然後延伸解讀來回應

    網友後面意思有說到公公"不願意"是不願意房子登記兩人名下
    然後網友也有說到可將錢還給公公    如此房子就可登記兩人名下了(這也是我一直闡述的論點)

    我是認為跟人討論要去用心瞭解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 
    如此討論才有意義      才不會淪為自言自語..好似對方說的都是白講(我是說我講的好像白講)

    我想有些人不再回應你應該是懶得解釋吧   
    因為一直被你解讀錯誤        因為我也是很懶得回你了  不好意思



    雖然版主的事情或許是過去式了    但看討論區的人何其多    也會有類似問題的網友   
    所以網友們的討論或許也會有網友受益的

    我真的認為先計較的人是版主的男人
    因為他不去顧及到版主的安全感    堅持要讓版主付的錢變成房租(平等的婚姻關係不會這樣吧    我看版主男人找房客比較令人認同    找太太卻用這樣的手法真的令人唾棄)

    版主跟版主男人一起負擔家計    然後房子聯名登記(將公公付房子的錢退還    如此公公也無權管了)
    我想夫家人明理是不會講話的(若不明理  然後又有事事順從爸媽的老公  我想這婚姻凶多吉少)
    但版主男人似乎站在家人這邊      把版主當房客看而不是家人
    家人跟我們一起負擔家計    房子也會聯名登記的


  • 如果有心要跟另一半走進婚姻
    應該獨立點
    不要因為家人不明理而讓另一半對你無法信任跟依偎
    無法跟另一半一起繳房貸六百萬(若將公公給的三百萬退還後)
    那就跟另一半重新買個便宜一點可負擔的房子
    公公出三百萬貸的房子就賣掉

    很多事情若有心跟另一半一起走未來的路
    就應站在對方立場思考  不要讓另一半有被ㄆㄟ到的感覺
    女生被男生ㄆㄟ      通常不會有好下場(對了    之前我有講到男生對女生好跟女生對男生好的兩種狀況    我當然是講通則、大多數狀況    那位男士你怎會不了    你不也講過客觀來說女生沒邏輯  你說這句話是指大多數情況而不是一定    那你怎反過來卻聽不懂我要表達的)

  • 某位不知是男是女(雌雄同體操?~阿  新注音又出問題了)住海邊的阿?
    我愛怎麼回別人的文也輪你管阿?
    別人愛回不回我根本就不care
    到是有人說懶的解釋還一堆廢話  馬上自己打自己槍

    回不出來就回不出來  少一堆藉口

    ---------------------------------------
    你不會認為好好的一個女兒就住家裡就好了嗎  何必跟男生住然後負擔男方生活費
    ~~~~~~~~~~~~~~~~~~~~~~~~~~~~~~~~~~~~~~~~~~~~~~~~~~~
    對阿    好奇怪
    有人拿槍抵著她的頭逼她一定要嫁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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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暱稱:  結婚前考慮清楚   時間:  2008/12/19  上午  09:34:04   
    我是版主    感謝各位網友熱心的提供意見
    .............
    .............
    這幾天我也思考了很多    婚姻是兩方你情我願
    的    雙方都已經認定彼此要共同走下去    如果再如此的計
    較彼此各自的利益    那婚姻又有何意義? 
    --------------------------------------- 

    "你  情  我  願"  看清楚了嗎?
    "再  如  此  的  計  較"
    請妳po個她老公上來計較的文可以嗎?跪求啦!!!
    上來抱怨的是版主 不是她老公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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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認為先計較的人是版主的男人
    因為他不去顧及到版主的安全感        堅持要讓版主付的錢變成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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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租那是我在跟別人爭辯時提出的隱性支出(除了版主,妳可以到那間600萬新房常住卻免費嗎?)
    關他老公什麼事阿 她老公可能連FG是什麼都不曉得

    "版主的男人∼∼∼堅持要讓版主付的錢變成房租"?要胡扯也打點草稿先

    才不會淪為自言自語? 解讀錯誤? XD
    別笑死人了 妳先做到再說吧 

    至於客觀云云∼∼
    那是一個瘋婆子先說 男生怎樣怎樣 ∼客觀...∼
    很明顯在揶揄她 
    "我發現你很會斷章取義..不會整段看完瞭解對方意思再回應  只會就某句然後延伸解讀來回應"
    送還妳吧!

    對了  有件事我要道歉  前面說不知you是男是女
    看在you怎麼沒邏輯  八成是女的
    謝謝指教!
  • FG真是塌嬤地公正廉明
    FG真是塌嬤地公正廉明
    哇哈哈

    FG果然也是這種level

    自慰取暖的大本營

    對別人人身攻擊

    雌雄同體操
    沒後代
    瘋子
    沙豬

    反而都沒事

    真是塌嬤地公正廉明阿~~~哇哈哈
  • 人不是我殺的~~~
  • 真的耶

    男人這種生物被黑了啦

    各位女性有福了
  • 這版讓我看得十分頭昏

    只覺得要結婚還是好好考慮清楚比較好

    話都先請清楚、說明白

    誰也不要賺誰便宜
  • 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的指控那麼快就有答案
    原來是球員兼裁判


    --------------------------


    魚嬸阿  喜酒好喝嗎?

    28以上對我來說是外星生物啦
    何況妳住在幾千萬光年外的地方

    再者憑閣下的尊容...咳...端莊嫻熟
    就算再年輕個20歲
    也不是我的菜啦
  • 哈,有這各味道。

    所以才會有婚前契約

  • realeric
    realeric
    哈,有這各味道。

    所以才會有婚前契約
    _________________
    比生前契約還可悲說

  • 是我的話,不會結了....

    要馬就結婚暫緩把錢存一存,(畢竟自己有錢最大,不用看人臉色)

    婚後也不會落人口舌,婚前就這麼多問題婚後一定會更多,

    婚前你都忍不下來這些難聽的話,婚後更多難聽的話也都會出來

    結婚不是你爽我爽就好了,是要大家爽  =  ="
  • 哎呀~!!糟了

    我回錯篇了..拍謝拍謝..(((別打我)))

    版主別見怪=  ="

    ((逃ing))


  • msc432的話:
    因為我已犧牲自己夢想的地點而買在離她家(自己的)只有二分鐘的地方.    婆婆只能不高興的找親戚來對我們唸,    但我充耳不聞,    她也沒輒.
    你自己有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切記,    拿人手短.
    ===============

    贊同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雖然我還搞不懂為什麼每一任女友都會跟我這樣要求.

    但我真的不想住離任何一個父母家近為首要條件.

    應該是要追逐工作,  穩定自身經濟為主吧.

    我也要硬起來了!  不能老是被吃得死死的  =.=
  • TEST
  • 現在是怎樣

    有人欲蓋彌彰的太明顯嗎?

    要黑就黑    又不黑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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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暱稱:  Saxxxxx0217   時間:  2008/12/16  上午  10:22:48   
     
    所以人有多重標準阿
    通常都是"嚴以律人        寬以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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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的好阿    真是將動態標準發揮的淋漓盡致

    要黑就黑沒差啦    讓其他人來看看FG是多麼公正!

    最看不起前後不一的人
  • 對嘛  這樣才對阿

    球員兼裁判還是地主隊

    愛怎麼搞風搞雨    弄坑設井    都妳們說了算咩

    對於妳們不利卻是事實的指控還是黑掉的好

    什麼層次的人就該做什麼層次的事

    小人就盡好小人的本分    不要勉強充君子


    http://tw.f14.yahoofs.com/myper/9.F9AxqBERUqfnEYNyXJuWZ3guw4/profile/1?TTwsRTJBzWNKE773

    只不過是大媽一株    不知在跩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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