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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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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這時候需要你門時你們在幹麻阿??

    幫助人真的只有有錢人才能做

    以後他哥哥出來在陸上走可不可以告他...
    ----攜帶危險物品出門----(玻璃骨)

    大家其實也不要說嚴加她們的不是了~畢竟這不是鹽小弟部願意看見的...他也不希望看到這種事情發生...因為他結果害到了自己喜歡的同學

    不過我蠻想說依據話的~~如果是蓄意的~把他推下去就好了~~幹麻也讓自己受傷~~得不償失~~
    那各呆法官...你讀這麼多書~~還分辨不出來嗎??
    還是~~你想這靠弱勢族群...變成大紅法官阿...
    而且~~陳同學~若是蓄意的摔死他~~是能得到神麼好處嗎??
    玻璃娃娃的同學們是會因此而拍手叫好~~耶!陳同學你是我們的救世主...我真的不想跟他當同學~~感謝你把他摔死了~~@@"

    名利~~讓人只看到自己...
    一各玻璃娃娃~~毀了一個人的未來~~

  • 冷漠的社會
    冷漠的社會
    好心的老實人卻被這樣欺負
    當初出事的時候那個顏旭男應該還可以表示些什麼ㄅ
    可是怎麼都沒人知道~~~
    他應該不是一跌倒就都沒意識了ㄅ!!!
    還有今天的新聞~
    都只顧著訪問顏家人
    應該還有更多為人不知的內幕可以挖出來ㄅ
    還是因為顏家人有什麼力量
    可以讓本來好心的同學變成有前科的可憐人
    他們家到底有什麼背景可以這樣害一個可憐的學生勒???
    還是當初為了要讓顏旭男進去景文
    花了很多關說費所以現在要一次把他撈回來???
    而且些種種卻要讓一個無辜又富有愛心的同學來承擔
    當初顏旭男進去那個班級~同學們老師是怎麼照顧他的
    他的家人應該很清楚ㄅ
    可是現在卻為了錢~竟然就像惡魔一般的可惡!!!
  • 我原本是個很喜歡幫助人的人
    相信助人為快樂之本
    每次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我都會覺得很開心
    日行一善是我最快樂的事
    不管是賣口香糖的老婆婆
    或是行動不便的視障者
    又甚至是拾荒老人
    只要我能幫的我一定不會吝嗇出一份力量
    但是看到這新聞
    我心裡很難過
    明明知道那同學只是因為為善最樂
    卻換來這種下場
    讓我以後都不想再幫助人了
    而且我的心只會越來越冷漠
    不會再幫助他們
    就算他們拜託我也不會再伸出援手

    前幾天還想說高職學的CPR忘的差不多了
    上網複習一下相關資料
    (自己曾經被噎到差一點掛掉,後來是自己狂跳狂捶才吞下去的)
    想說以後如果有人需要幫助
    或許派的上用場
    現在呢!不需要了
    要幫也是幫家人
    以後馬路上有人車禍我們只能冷眼旁觀
    千~~萬不能出手相救
    以免被人誣賴說是你撞的
    有CPR執照的人也要當心囉
    我聽說如果你領有執照
    但是遇到需要幫助的人你卻沒有幫助他
    你會被判有罪喔
    你救了他如果他還是死搞不好你還會有“過失致死”的嫌疑呢
    所以領有CPR執照的人就燒香拜佛千萬別讓自己遇到快要嗝屁及需要你專業技術去急救的人
    你救活他也是救活自己
    他嗝屁了你也休想有好日子過
    要是真不怕事的話
    就先準備個三五百萬再去幫人吧

    還有以後看到玻璃娃娃我們最好別靠他們太近
    如果看他們跌倒了也千萬別去扶他一把
    免得他們說是你把他推倒的
    也說不定你扶他之前他已經骨折卻誣賴說是你把他弄骨折的
    人家可是玻璃娃娃呢
    搞不好摸他一下就要賠個三五百萬

    我還聽我媽說
    如果你出國的話
    在機場遇到行動不便的人或是老婆婆老爺爺要你幫他拉一下行李
    千萬不要幫忙
    因為裡面有可能夾帶毒品
    沒被抓到算你命大
    被抓到就算你的
    如果哪天你在街頭看到一個滿身大汗的人
    說他來這城市找朋友卻掉了皮包
    朋友的電話也掉了
    需要2000元坐車回家
    又說台北人真冷漠
    只有你理他....
    告訴你千萬別理他
    叫他去找警察
    或是你乾脆幫他打電話給警察...

    我男朋友就被騙過
    因為好心給了他1000元坐車(他還說不夠,我男朋友說1000元夠你坐到家打電話叫家人來接你)
    他對天發誓說回家一定會轉帳給我男朋友
    我男朋友沒有給他帳號只給他地址
    他自此以後再也沒有寄錢回來
    如果我男朋友給了他帳號
    說不定錢都會被盜領
    我男朋友說他雖然失去的不是1000元
    而是一份善心...
    現在助人再也不是快樂之本了
    是無奈的開始.......
  • 人性的審判   
    中晚社評  2005-08-25 

    這可能不是一個民事判決,而是對人性的判決,對愛心的判決。法律上站得住腳的,在人性上,卻是沉淪的開始。法律與人性之間,你要選擇哪一個?   

    故事居然起因於愛心。一個景文高中的陳同學,平常就有愛心,身材高大,所以常常照顧玻璃娃娃顏旭男,不料有一天,因為下雨,上體育課的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同學熱心的抱著玻璃娃娃到地下室,卻不料滑倒了。玻璃娃娃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而死。這是一個悲劇。陳同學的愛心,卻害了同學。但使人不解的是:顏姓同學的家人,竟控告體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法院雖然判決無罪定讞,但陳同學還是被判「交付保護管束」。但顏姓玻璃娃娃的家人繼續控告,要求景文高中、陳同學及其監護人的民事賠償,要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台北地院原本判決顏家敗訴,但高院卻改判顏家勝訴,景文高中和陳同學要賠償三百多萬元。   


    我們可以了解顏家因為一個失足、一次過失而失去孩子的悲痛。法律上,該不該賠償,或有可議之處,但我們更擔心的是:這件事會產生什麼後果。   

    首先,這是對玻璃娃娃非常大的傷害。因為他們平時確實需要有人照顧,不管是在學校、在家庭、在社會生活中,都需要有愛心的人來隨時協助。但此事將讓所有社會人士想到愛心,就想到賠償三百萬。因為你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保證安全。陳同學難道不是因為愛心,並且有把握嗎?他怎麼會料到自己會滑倒。如果不是為了愛心抱著人,一個健康的人,怎麼會滑倒?而如果愛心會讓人賠償三百萬,以後見到玻璃娃娃,誰不會躲得遠遠的?這是在害玻璃娃娃,還是在愛玻璃娃娃?這三百萬賠償,正在封殺人性中的同情,也是對弱勢者的傷害。但誰會想到更長期、更大的影響呢?   

    其次傷害的是人性。陳同學是悲哀的,因為他不是為了罪而受罰,而是因為愛。以後,誰敢有愛心?   

    當然,學校裡沒有完整的無障礙空間,也確實有責任。但這些事,難道不是學生在入學時,就該先注意到的嗎?家長有沒有提醒學校?學校有沒有提醒家長?還有家長對自己的孩子,難道就沒有責任?難道放在學校,一切責任都在學校?現在法院的判決,恐怕讓許多學校有理由推託說,因為學校無障礙空間不充分,所以無法容納玻璃娃娃來上課。而且,萬一出事,誰也無法負責。這樣,其他玻璃娃娃的就學權利,會不會受損?這恐怕是對所有玻璃娃娃的傷害吧!   

    一個判決,賠償三百萬,不是很大,但對窮人是一個負擔。然而影響最大的,是它會成為一種價值觀,一個人性的指標。如果愛心不再是溫暖的互助,而是利害與賠償的計算,甚至是一種罪的懲罰,愛心會因此窒息。這是對人性善意的一種扼殺。這個判決,最大的傷害,在人性。
  • 助人請量力而為
    ..................
    每ㄍ人會不會因為這句話
    而造成很多見死不救ㄉ事呀

    青年守則第x條:
    --助人為快樂之本--就改成:
    --助人請量力而為--好ㄌ

    唉~~我該怎麼教育我ㄉ子女
    是否告訴他們沒事別雞婆
    你們ㄉ媽可窮ㄉ很..........
  • 以後要熱心幫助別人
    得先考慮一下ㄌ...
  • 剛看新聞

    玻璃娃娃協會的人出來說

    顏家告陳同學也是不得已的,因為還是要釐清法律上的責任

    對於陳同學判陪3百多萬,顏家也感到很遺憾


    @_@  是我的中文退步了嗎?我怎麼看不出來顏家的不得以和遺憾在哪裡???
  • 也想幫陳同學分擔
    可是一想到就算捐款
    錢是進了顏家人的口袋
    我就想吐
    一家都是死要錢的爛人
  • 唉~
    這次是雖的是陳同學吧 
    一個小小年紀 
    就要有這種壓力
    難道他不能快快樂樂的長大嗎
    他可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
    讓他求學過程  活的快樂一點 
    想幫助人  也是錯的嗎

    如果這次揹的人是玻璃娃娃的媽媽
    那他不就有殺子之罪嗎
    還是過失殺人???

    我看以後  大家想做好事的心  就在心裡想想就好
    不用幫了啦
    愈幫愈雖的感覺      唉~無言
  • 玻璃娃娃協會出來呼籲:大家對玻璃娃娃愛心不能斷

    玻璃娃娃沒有那麼脆弱,牽牽他們過馬路,抱他們上車都

    是大家可做到的....@@

    不知該說什麼..

    司法會說法律上站得住啦!!只是”有點”爭議錢,賠少點大眾可許就可以接受

    我很確定司法會的人腦袋裡裝屎

    可悲
  • 觸不到的犯人
    觸不到的犯人
    (轉貼)
    2005.08.22   中國時報 
    玻璃娃娃林煜智桃花劫  自曝醜聞揭騙徒劣行
    中央社


             「玻璃娃娃協會」創辦人林煜智在網路聊天室遭人設計拍下裸照並被勒索,林煜智不願讓歹待得逞,決定自曝醜聞,於今天上午十時在台北縣五股鄉成泰路二三四之四號二樓,由地方民代陳明義陪同召開記者會。 

             林煜智身高只有六十七點五公分,體重二十二公斤,是台灣最矮的成人,也是全世界第三矮的成人。林煜智罹患俗稱「玻璃娃娃」的先天成骨不全症罕見疾病,平日有上網習慣,因上網交友落入桃色陷阱,歹徒勒索二十萬元否則將散布他的裸照。
    ==================================================

    玻璃娃娃請滾出社會

    不要再出來害人害己
  • 太沒天理了

    這種事情真不應該發生

  • 顏家人當幾輩子的玻璃娃娃都不夠贖自己的罪!!
  • 今天我一看到這新聞  馬上想到卡通馬達加斯加中
    的一幕 

    H  e  l  p

    H  e  l  l

    幫忙~  卻變成下~地獄
  • 台灣有這種司法這種社會
    很快的,台灣會連一點溫馨都沒有

    還有,老師被謀殺的那個案子也是
    竟然還能上訴
    看到何媽媽哭成那樣,鼻子也酸了
  • 玻璃娃娃母親:「今天發生這種事,兩個家庭都損失,我只是希望他們以後作事要量力而為。」
    死者哥哥顏凡偉:「你們看到我坐輪椅的人,如果要幫我,一定會看能力可不可以,如果要抱我下樓梯,也要看週遭危險環境,不能說好心幫忙,造成兩個人同時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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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看到新聞真的很生氣
    如果照顏家人跟法官的說法
    那所有的玻璃娃娃都不應該上學
    因為沒有學校裡面會有她們口中的專業人士能照顧她們
    而且要說到量力而為,那在陳同學要出手幫忙的時候
    顏同學自己是不是也能主動拒絕接受幫助
    不應該在出了事情之後,家屬卻反過來責難好心幫助的人
    這樣真的是會讓這個社會越來越冷漠
    至少我以後看到任何人需要幫助
    我都會很遲疑......也相信自己多半會選擇旁觀了吧
  • 回悲情處女男的話:
    我心情糟弊了!想罵的字您都幫我們罵出來囉!
  • 死者哥哥顏凡偉:「可以讓死者顏旭男知道,他哥哥五年來的辛苦,他的清白沒有被抹煞,台灣的司法環給他一個清白。」
    努力了這麼久,不是為了區區300多萬,家屬要的只不過是要大家知道,玻璃娃娃相當脆弱,同學不是專業人士,好心幫忙抱他,也要看狀況。

    ------------------------------------

    法官昏頭了吧,好心同學是因為天雨路滑而滑倒,又不是因為從事醫療行為而導致顏同學摔死,我就不相信天底下有什麼專業人士天雨路滑都不會跌倒的,你嘛幫幫忙就算是護士或醫生,天雨路滑也會滑倒好不好,難道有不會滑倒的專業人士嗎。

    照這位顏凡偉的說法,學校只要沒有充足的幫助殘障人士的設施,就應該拒絕殘障學生求學,公司行號因為沒有專業設備,也不應該錄用殘障人士,只要大家不是專業人士,都不能幫助玻璃娃娃,這樣大家瞭了嗎,所以為了幫忙玻璃娃娃大家都要去唸護理或醫學院囉,真是莫明其妙..
  • 觸不到的犯人
    觸不到的犯人
    所謂無間,這裡就是意指沒有間斷的受到折磨吧。 

    經典對白>>
    陳同學:給我個機會,我想當好人,

    顏家人:去跟法官說吧。
  • 唉..看到這篇新聞
    真的覺得現在的社會會這麼亂
    實在不是沒有原因的..
    法律不是講求情理法嗎..
    那這個案件到底情理在哪裡?
    這樣的判決應該會讓好心的人在這個社會上消失吧..
    現在只希望這個案件可以上訴成功..
    相信還有很多案件也是這樣..
    祇是沒有被大家知道而已
    現在的法官到底腦子裡裝什麼..都是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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