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hera的話:
不會吧~~~
記得國賠不是要基於平等原則嗎?也就是它國可以對我國國賠~我國才會對它國國賠~
>_<~~兩關法真的如此規定啊??
法官應該要審查我國歷年來~去大陸那的人有申請過嗎?
兩國要平等才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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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不就是要他國與我國的法律基於平等原則才享有同等的權力嗎
如果對岸也適用平等原則對待我們台灣的中華民國人民
那嚜我覺得申請國賠是沒有可異性的
但是~原則上真的必需要把關嚴格
之前台灣不是很多也是因為天災造成很多災難跟罹難
但是這屬於國賠範圍嗎?(這我不清楚)
如果符合的話那當然可以提出了
另一點,對岸如果未以平等原則對待我們台灣的話
那嚜有什麼理由可以對台灣提出國賠
該不會是那該死的兩岸關係法吧~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那就又沒話說了
但是還是希望台灣對這件事情不要有政治因素或說什麼繳稅等等的輿論
只希望在訴訟過程可以完全依法行政處理
尤其這些狗官不要太過於壓力下判決,政府也不要干涉
因為還有很多諸如此類的台灣人遇到天災而罹難
要享有同等權力才是
真的~台灣不要又干涉太多政治壓力
這樣會讓我覺得身為台灣人很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