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參加活動得獎都要報稅了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好煩噢...現在改那個什麼稅制啦....要是每年超過一定額度就要多補繳個人所得稅....小老百姓的小確幸也不能讓我們享受一下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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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標準』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按給付全額扣取10%稅金,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 過NT$2,000者,免予扣繳,</span><br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 />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扣取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終了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 另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價值不超過NT$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span><br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 />
<br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 />
<span style="font-family: 微軟正黑體,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新細明體; font-size: 15px; line-height: 22.5px;">6.主辦單位於現場領獎通知時,將於信件中附上「兌獎收據予得獎人填寫,得獎人需檢附身份証正反面影本供申報個人年度所得,並於截止日回傳,逾期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身份証正反面影本,方可領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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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這樣的啊 況且只要是參加活動中獎了 但還會附上一張要繳稅的單子啊 但是我是沒想那呢多啦 因為要中到金額這麼高的大獎也是不容易啊 中大獎就當繳稅做公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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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繳的還不夠多嗎<br />
真是的能榨就榨<br />
錢都拿去養那些殺人放火作奸犯科的人<br />
真的是超不爽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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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還好啦<br />
反正我參加的抽獎很少抽中超過要繳稅的東西<br />
大部份的保養品也不會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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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喔<br />
有人中了大樂透2300多扣掉20%只剩1800多而已<br />
倒不如直接就中1900多能實領<br />
只能安慰他反正是多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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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年中了一台mini ipad<br />
還不是照樣得報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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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原本就有的規定嗎?另外如果是政府的彩券中獎稅率是20%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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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老媽上次有去活動那邊有得獎結果還是要繳稅金呀<br />所以我也覺得還好<br />畢竟這個很難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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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570628 的話: <br /><br />中華民國萬萬稅非常同意~~~中華民國萬萬稅<br />那些富豪大老闆們有專人協助"避稅"<br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卻一毛錢也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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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不是一直都有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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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中發票也是要扣稅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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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有甚麼不合理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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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中到這麼大的獎也不容易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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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喜歡就不要領獎就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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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來就有的規定了喔<br />
如果中到這麼大的獎應該還是會蠻開心的<br />
稅的問題到時再來煩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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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黎兒&nbsp;的話:&nbs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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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繳的還不夠多嗎<br />
真是的能榨就榨<br />
錢都拿去養那些殺人放火作奸犯科的人<br />
真的是超不爽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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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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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中華民過萬萬稅<br />
對我們小老百姓真是的能榨就榨<br />
漏稅大戶欠稅永遠追討不回<br />
而且錢都拿去養那些殺人放火作奸犯科的人~像那位犯下捷運殺人案那位<br />
真的很火大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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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平性而言,這是應該的。獎額超過一定數額就相當於多出來的收入<br />
但是,更應該被徵稅的人,怎麼還想不出辦法要他們繳稅呢? 那麼多攤販、包租公包租婆,都應該要繳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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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一直都有這規定吧<br />
不過是覺得還好啦~畢竟是免費的<br />
但我曾中過價值大概三百多的保養品<br />
要叫我回寄一些資料~這樣就真的覺得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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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要超過20000才要扣稅<br />
一整年下來<br />
連10000都沒有吧<br />
根本不用擔心吧<br />
除非真的是種超級大獎<br />
一般這種保養品應該都部會超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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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要有中那麼大獎的命XD<br />
我們平常中個小獎就很不容易了<br />
不用想太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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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獎要中很難咧<br />
我中的小獎是沒斷過<br />
大獎中了繳稅一下其實也不多啊<br />
(我願意 讓我中大獎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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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中獎過1000元以上都要繳身分證咧<br />
現在有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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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要報稅阿 這本來就是應該的<br />
本來嘛就像眾了彩券要課稅一樣<br />
雖然不是拿錢不過也是拿到有價的東西就應該要繳稅<br />
反正門檻也算高 平常也不會隨意就需要繳 就別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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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中獎~不是容易、機率也低!<br />
中獎以後~是件開心、驚喜的事!<br />
若需報稅~合理安全,就覺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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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很久啦!<br />
抽中大獎才會需要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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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 之前就是這樣啊~<br />
不過我沒有中過大獎過 所以沒有報稅過<br />
不然 我挺想中到破萬以上的大獎 報稅我甘願 XD&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