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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簽約後未期滿就離職,會怎樣啊?


有點擔心我以前的同學,所以幫她問一下,

她六月份跟公司簽約一年,
可是她打算十月份走人,
不曉得她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

公司會提告嗎?
或是要付違約金嗎?
她說公司有些人離職時也是約未滿,也沒怎樣
怕是她們工作性質也不一樣,說不定簽的約也不同啊
又怕她會不告而別,
我猜她會這樣做,
因為之前我要她先遞離職單,她說一定沒人會簽

如果是我待的公司,老板是一定會寄存證信函的

幫她問問
趁十月前再和她談談

  • 要看當初簽的合約內容唷
  • boogi的話:
    要看當初簽的合約內容唷
    =========
    +1
    我也做過要簽契約的工作
    但是提早離職沒關係
    因為契約裡沒那項規定

  • 我在問問她好了
  • 我覺得第一要看簽約的內容,基本上只要不到公司競爭對手從事相同的工作,在一定的時間以前提離職,我想應該都是可以接受的吧:  ]
  • 我也認同以上眾水水的說法
  • 需看合約  內容才知道~~~

    比較不計較的公司  了不起  做到10月  只給到10月薪~~做幾天給幾天~~~

    狠一點的  告違約  賠償公司損失~~~  因為他還要刊登  找人    花時間~~~影響公司  整理營運
  • 14
    14

    要看當初簽的合約內容唷
    =========
    +1
    嗯,沒錯,不過我想合約大概都有寫需工作滿N年這項..(看工作領域,補教業就幾乎都有這項規定)

    但原則上還是可"法外開恩"啦,如果公司很龜的話,一定要正規理由,那也可依照一些不可抗拒之理由提前離職如:疾病等..

    另外,如果公司不大,上司也算隨和,可以事先跟上司表示自己想離職..事先說至少讓他們好再趕快找人接任,而且表明態度時要誠肯些,一般都ok可先解約,因為他們也不願看到員工心思不在這,大家好聚好散
  • 真的要看合約內容
    如果有特別的規定都會在合約裡註明的
    我之前也有提前離職過
    就賠了一個月的薪水
    不過那是合約裡就註明的
    要離職前就有心裡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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