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那本∼最近看了什麼書?!(5)

我也想加入社團耶~
但我以前申請過FG會員  不過ID.密碼忘得一乾二淨了@@
我要推薦一本我最近看的書
地獄人皮書
 
Letters  From  Hades
內容簡介top 
但願這本人皮書能傳到「活」人的手中,告訴你們──
我在地獄的八十七天……

你以為地獄是撒旦在管?
不──「祂」是唯一的造物主,天堂與地獄的共同主人,
主掌所有創造與毀滅……看似有兩顆頭,卻只有半顆心。

某天,我在地獄醒來,開始過著天譴罪人的生活。

  我被烙印了一個「不」字,代表我的罪名:我對「祂」存有質疑。於是,為了懺悔玷污祂榮耀的罪,我們被迫擁有無限生命──即使被砍頭、被丟入絞肉機後,依然可以復原(當然痛還是一樣痛)──來承受無止盡痛苦去懺悔自身的愚蠢。
我得小心躲避惡魔的砍殺──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不讓我們太輕鬆逃命。

  更得小心天使從你背後掃射機關槍──因為他們總愛偷偷摸摸玩狩獵遊戲;就這點惡魔還比較可愛。

  就在某次例行逃亡中,我意外解救了一位美麗女惡魔的危機(不知我是敵不過她的恐嚇,還是我不知死活仍懷有愚蠢的同情心)。但結果是,引發一連串天使與惡魔、惡魔與罪人之間的地獄解放戰──

傑佛瑞膽大包天地揭開有史以來最大騙局──好人就會上天堂!
栩栩如生的描寫,驚人揭露地獄與天堂另一樣貌,既美麗卻又無比殘酷。
反轉屹立不搖千年之久的天堂地獄觀。如果你敢質疑「祂」,你得先看完本書,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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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一般人對地獄.天使.惡魔的想像
很特別的一本書
還有之前水水推薦的"國寶"也很好看 
現在覺得大陸作家寫的書種類很多  文筆也不錯~
  • 最近剛看完〝鹿男〞
    日本的小說..
    我很喜歡作者的寫作方式
    讓人很輕鬆就可以翻閱的一本書
    推薦..
  • 我有3組博客的序號可抵用
    需要的人記得跟我要喔
    到08/31為止^^
  • 我最近買了猜火車跟刺猬的優雅
    把這兩本啃完應該需要我不少時間

    但其實先看完的是一本小雜誌-蘑菇
    這期的主題是  三天兩夜
    配合作者們樸實溫暖的文字以及實景照片
    彷彿就像是跟著他們也到了那個地方走了一遭

    闔上書本
    也很想出走一下..
  • 再給我ㄧ天的話:

    所以我今天去借了一本書
    叫"分心不是我的錯"
    是一本關於治療注意力缺失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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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
    竟然有這種書
    我要去買來看

    實在是需要來治療一下我的注意力..
  • 據我們店家說就是要找她.
    我們有店家的客人認識管碧玲服務處裡的人.
    據客人的說法是管碧玲真的是有在做事.
    所以店家才會拜託他們幫個忙.
    店家說管碧玲那邊的人也轉達她的意思給我們.
    因立法院現在是休會的狀態.
    所以她都會在南部.
    就算是她必須北上開會或是她無法和我們見面.
    她也會請她服務處的主任來幫我們.
    因此我們現在在串聯店家.
    準備一起向管碧玲陳情.

    至於說申告員警.
    這點應該很難.
    因為他們有是執行上面的命令.
    加上分級制度這個問題本身的法令就有問題.
    從新聞局到警政署大家都在互踢皮球.
    連大法官釋憲的條文都搬出來了.
    還是無事於補.
    所以我們是希望能夠修改法令.
    我們大多數的店家都願意配合.
    只要給我們一個清楚的標準和規範.
    讓我們可以照表操課其實就可以了.
    不然只要缺業績就來亂一次.
    您真的會煩死.
    而且還死得不明不白的.
    我們已經很多店家為此事情退出這個行業了.
    現在正在幫忙處理的店家也有人表態要退出.
    我目前也是其中一個.
    因為在法令沒有明確的標準之前.
    我們這些店家都很有可能是下一個犧牲者.
  • 哈比∼∼
    歡迎回來.
    不過我準備要下班了.
    先簽明天再上來看您的遊記.
    大家晚安.

  • 哈比.
    祝您一路順風啊!
    我們大家只能眼巴巴的等您回來交心得報告.
    我已經結完帳準備要回家了.
    大家晚安.
    明天見了.
  • 不行了.
    晚上吃太飽.
    現在剛把手上工作全部結束掉就好想睡覺喔!
    我要準備回家喔喔睏了.
    明天等我養精蓄銳後.
    再來和大家聊.
    大家晚安.
  • 大家午安.
    Elena.
    我昨天算是早下班的.
    因為今天晚上要和店家及同學去吃燒肉.
    所以我要趕快把手上的工作結束掉.
    趕快回家補眠.
    剩下做不完的就丟給小姐.
    打烊後我要查帳.
    還要整理書以及安排明天的工作.
    這幾年我把工作看得沒有以往那麼重要.
    所以很多事都是慢慢做.
    就變得越來越"慢性".
    也因為這樣的關係.
    我反而還蠻享受獨自一個人的時光.
    電腦在run報表時.
    我就翻翻書或是玩玩小遊戲.
    這套書也是我的寶貝之一.
    不過目前丟在倉庫.
    所以我要趁這個週末要搬倉庫裡的書時.
    再把它找出來回味一下.
  • angel0907的話:
    書香園
    在高雄那裡呢?
    不會在我家附近吧?(楠梓區)
    記得之前在我家附近就有一間書香園
    不會那麼巧吧?

    ************************************************
    我不方便透露我店是開在哪裡.
    只能說店是開在北高雄的某區.
    不過我家是住在楠梓.
    若是我有考慮把現在這間店收起來的話.
    也許不排除把店遷到楠梓也說不定.
    我家在高雄海科大那裡還有一間店面在哪裡.
    那您家是住靠哪裡呢?

    至於書香園的名字.
    我去書商那裡拿書也曾聽書商說過有好幾間.
    不過我到目前還沒有遇過和我同名的.
    但是像是書香庭或是書香緣就有聽過.
    我之前在唸屏技時.
    我知道廣東路附近那裡有間書香園.
    在課程空檔外出晃晃時有看到.
    由於當時我高中開始就是在我現在開的這間店借書.
    所以那個時候還真的是有點給它嚇一跳.
    不知道屏東那間書香園現在還在不在?
    因為我只在屏技唸一年就休學.
    回來唸高雄海科大.
    由於前任老闆是住在屏東.
    所以我想也許可能前任老闆喜歡這個名字.
    所以她接手後就把這間店取名就叫書香園吧!
  • 哈比~~
    我也希望租書店能夠繼續生存下去.
    不然我真的很難想像萬一有天我若離開這個行業.
    那種沒書看的感覺很難過.
    至於您看的那個迷小說系列.
    我家是租到翻過去ㄟ.
    好多客人在追進度.
    我去拿書時書商還跟我說不能退的.
    不過我自己不是那麼愛看古裝.
    加上又是第一人稱寫法.
    而且這個系列的書都是穿越時空的題材.
    我在建檔時都覺得看久了就好膩.
    雖有好幾個客人叫我要看.
    但我就是興趣缺缺.
    言情我最愛的作家是湛清.
    故事內容不太會重覆.
    偷偷告訴您們.
    狗屋的書最後面的那個狗屋嚴選的廣告是我寫的.
    就是那個感謝讀者大捧場聽聽大家怎麼說的內容.
    一共有5個評語.
    前3個就是我寫的.
    那個時候是因為我看完湛清的書後覺得很好看.
    雖然有些題材是有點老套.
    但是透過湛清的寫法看起來就覺得不一樣.
    所以我就有感而發.
    把書裡面夾的問卷回函寫一寫後寄出去.
    我一共是寄了3張.
    之後我也忘了這件事.
    直到某天我看到那個廣告之後覺得內容好耳熟.
    想了好久才發現說那個就是我之前寫的.
    我家客人說我應該要去跟狗屋要稿費.
  • 小小哈比人的話:
    書香園
    屏東廣東路那間書香園我不知道在哪裡,但我知道建國路有一間,我朋友都去那裡租...
    然後,林森路好像有一間(但我不確定是否名為書香園)...

    *************************************************
    我唸屏技是大約11年前的事了.
    所以我也不太記得那裡的路名了.
    只知道我有看過一次.
    但我沒進去過就是.
    不過我有聽住宿的同學說屏東市是有2間書香園.
    下次有機會去屏東時我再過去看看吧!

  • ~Elena~:
    多謝您的誇講.
    反正這行業我們也不知道可以做多久.
    所以就只能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了.

    哈比:
    從您們的情形看來.
    您們的領隊到底是在做什麼呢?
    這些問題是要您們領隊去喬才對.
    我們帶團出去.
    這些都是我們領隊要做的工作.


  • 好幾天沒上來了.
    話說回來.
    那個"厚話"的社長怎麼都沒看到人吶?
    還真想念她哩!
  • 大家晚安.
    我等會要去吃燒肉.
    所以您們的問題要等我酒足飯飽後再來回答您們.
    BYE!
  • 小小哈比人的話:
    有人有看過追尋前世今生的小說嗎...
    裡面有很多套,例如
    法老的寵妃,夢迴大清等還有很多不同朝代的
    聽說滿好看的...
    但我看言情小說不看第一人稱的...
    有人覺得好看嗎...

    ************************************************
    為了準備拜拜的東西.
    我在家樂福採買到凌晨4點.
    昨天拜完後還是留在店裡面忙.
    今天在家昏睡了12個小時.
    還是覺得好累.

    那個書我沒看.
    因為我也不喜歡第一人稱的書.
    但是我家租得很好.
    看過的客人都說好看.
    夢迴大清的結局寫得不好.
    但是追書的人還是很多.
    這家出版社原本是出國內言情小說.
    但是賣的不好.
    所以轉向大陸作者發展.
    迷小說這個系列的書都是大陸作者.
  • 大家晚安.
    我今天先跳過.
    只進來簽到.
    今天店裡面普渡.
    我從昨天就開始忙到現在.
    剛吃完今天的第一餐.
    實在是沒啥體力打字.
    等我明天精神好一點我再來聊.
  • 我來補說明上次Elena所貼的新聞.

    「青春專案」找績效    網咖漫畫店業者怨擾民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8/14    04:09"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暑期「青春專案」變調!

    在警政單位訂定違反兒少法、毒品等6大項目評比績效下,各警分局莫不卯勁衝刺。原本是要導正青少年偏差行為的「青春專案」,也變質成以「取締」為目的。為量化績效,網咖、出租漫畫店等青少年經常逗留處所,動輒成警方「找」績效熱門處所,業者輕者受罰,重則移送法辦,怨聲四起。

    據了解,警政署將「青春專案」訂定:毒品、兒少法、社秩法、移送司法機關案件、預防犯罪宣導、少年行為偏差勸導等6大項目,評比績效。影響所及,有警政單位擔心達不到績效目標,執法走偏鋒。

    高雄市有不少網咖,因深夜涉嫌容留未成年男女,遭警方以違反社秩法開罰,每件每人要罰1到2000元不等,店東往往要工讀生以薪水「吸收」。有網咖店長就氣得登門向警方抱怨:連要收一碗泡麵錢都會被砸店了,網咖工讀生又不是警察,客人若不肯出示身分證,他們也莫可奈何。

    至於漫畫出租店,更是動輒被以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去年新興區有漫畫出租店工讀生因店內陳列露點成人漫畫,被警方以妨害風化罪嫌函送,引發輿論撻伐,今年並未改善,前天前鎮區也有一位50幾歲的漫畫出租店老闆娘,因陳列成人漫畫被警方送辦,生平頭一次吃上官司,嚇得在警局昏倒。

    還有多名不諳法令的學生網拍「看過、不想再看」的舊成人漫畫,也被警方以妨害風化罪嫌傳喚送辦。對此,不少警界人士私下也不以為然。篤信佛教的市警局督察長黃泮池昨私下談及此事就主張,類似專案的評比最好都應該取消,才不會造成部份警界同仁執行上有偏差,徒增民怨。他並提醒警界同仁:「人在公門好修行,當警察最好要積德,不要造業。」
  • 這個發言的店家就是新聞中被移送的前鎮區租書店老闆娘的小孩.這篇內容是我們店家才看的到的討論.

    發表於:  2008/08/11  pm  02:30        文章主題:  警察來了.....     

    各位前輩大大好,我先說一下我家18禁的書,因為店內分1.2樓,1樓漫畫2樓小說,18限我們放在1樓最裡面跟最上層,然後在間隔處會貼上未滿18歲客人請勿翻閱租閱, 

    昨天我在顧店,大約下午2點多來了2個中年人,我很肯定那時候並沒有未滿18歲的人進來,在店內晃了幾十分鐘,忽然拿了一套"思春期少女"的18限書到我前面來並且出示證件說:我們是警察,你這一套書違反235之1條OOXX的妨礙風化,再繼續拍照,說我們是現行犯,然後在店內寫了一些文件,並且說了這只是小事,罰點錢大部分都沒事,我問他說約多少,他說2.3萬,然後就要我們出示營運登記證,出示之後上面的負責人是我媽媽,就要我媽媽去警察局做筆錄, 

    後來才知道他們還是其他分局的,我們這邊是高市前鎮區A分局,他們是高市前鎮B分局(還滿遠的),跑來我們這邊查,說已經有跟這邊的說了,而且他們"都"是前鎮區所以都可以抓,後來到警察局大約做了快3小時,再送我們去偵查組,在按指紋的時候,它們的電腦一直逼不到我媽媽的指紋,又因為我家裡最近發生一些事情,我媽媽就有點崩潰的說你們是不是在玩我們阿,後來我跟我爸爸在旁邊扶著我媽媽,它們就抓著我媽媽的手把10根指頭還有手掌手側逼到電腦裡面去,要我媽媽簽名的時候,我媽媽昏倒了, 

    他們就只說要我媽媽先躺在地上休息一下,我爸看情況不對請它們叫救護車,又有點愛甩不甩的,我爸說一個女人家為了這種小事你們要這樣折騰嗎,最後送到醫院,初期檢查結果是沒有大礙,偵查組那邊說如果沒有住院就一定要去檢察官那邊,可是我媽媽還是沒有意識,請醫生開看看,結果傳真到檢察官那邊卻說,這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重大疾病不然一定要到場,然後警察就跟我們說要嘛現在去做一做,再等法院通知,不然就是我現在把你媽媽銬在醫院怕你媽媽逃跑,後來我們送過去檢察官那邊的時候,先問了幾句話,我媽媽又昏倒了,檢察官就說"心臟病跟高血壓不適合偵訊,又要我們離開,離開前還問我說為啥我媽媽這樣你們還把她送過來,我就把剛剛警察說不送過來要靠手銬的事情跟他們說,他們卻說會派員警在旁戒護,不會銬手銬,後來我媽媽又送到醫院檢查。
  • 後來隔天書商跟我說這種事情都會罰到幾十萬,應該是員警騙你的。我想請問的是

    1.警察來查18限的時候是應該事先出示證件,再開始調查,還是他們是故意在等未滿18歲的人翻閱呢? 

    2.警察說罰2.3萬,又說這一定要辦了, 
    變成是說我們花錢了事,但是卻跟事實不符罰幾十萬,那我們是不是可以告他們"利誘認罪"? 

    3.偵查組那邊在我媽媽情緒不穩定的時候按指紋是正常的嗎?明明他們電腦一直逼不到,卻說是我媽媽不是很配合,最後逼完我媽媽昏倒的情況下還叫我媽媽快點簽名他們要送資料上去。後來還沒簽名到醫院卻又可以直接不簽名送到檢察官那邊去,那豈不是不簽也沒關係,照樣會送... 

    4.警察在店內的時候我有問他,那有些書外面沒有"限",但是裡面可能有,這樣算嗎?他說也算,這是店家要自己預防的,那時我沒想到這個問題,我想問的是那如果賣漫畫的賣給未成年,但是外面沒"限"裡面卻有露兩點或是甚麼等等的,那賣書的不就也犯法?那像純情房東俏房客 
    或是史上最強弟子兼一那種封面或是內容女角穿的衣服不是隱隱約約看的到兩點或是啥等等的就不算? 

    真要說起來就連柯南天天有人死,就不算血腥?不算限制級?就連小叮噹的內容不算異想天開??不符合現實生活? 

    5.我跟警察說我們有貼標籤,他們卻說要做隔間,他們的說法是我現在到店內,可以自由走到某個地方拿這本書裡面又有限制級的,這就是防礙風化,不管你有沒有貼標籤等等的,必須是要有個門,在客人進去前你就必須叫住他確認他是否18才可否放行....我後來問其他客人,有客人跟我說旁邊幾間連標語都沒做,這樣也沒事阿.....還有客人說從以前到現在的漫畫店他也沒特別看到有隔間 
    (我是有看過,但是真的不多)大部分都是貼個標語罷了... 

    6.警察說這是教育局為了暑假期間要求警員到漫畫店, 
    錄影帶店等等查看是否有這種情況,難道不是為了業績嗎?如果沒有業績的話它們會做嗎?會特別來抓浪費自己的時間跟多1個案件要辦?1-6.9-12都不抓,就在7.8月有業績的時候抓?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