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用防曬用品的防曬劑含的劑量合乎規格嗎
感謝Charme C 的提醒 我們真應該要對眾多防曬用品的劑量多加省思
以下是我在台灣的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所查到的資造 希望對大家在選購防曬用品也能有所用處
前 言
臭氧層是阻擋紫外線的良好屏障,自1978年開始的10年內,全球各緯度大氣層當中臭氧含量降低約1.2-10%。
陽光當中紫外線與90%的皮膚老化、白內障及絕大部分皮膚
癌有關。紫外線對於皮膚的影響取決於曝曬的強度與時間,高劑量紫外線會增加罹患基底細胞癌及惡性黑色素細胞瘤之風險。
自1973年以來,美國黑色素瘤之死亡率提高了4%,雖然黑色素瘤於皮膚癌當中所佔比例不高,卻佔了皮膚癌死亡率之8成,一次嚴重的曬傷可能提高50%罹患皮膚癌的風險。
94年4月,行政院衛生署針對果酸之使用加列了
「使用後必須使用防曬劑」等注意事項。
物理學家依據波長將紫外光區分為3種:
UVA、UVB 及UVC。UVA之波長介於400至320 nm之間,UVB介於320至290 nm之間,UVC則介於290至200 nm之間,波長愈短能量愈強。UVA不會被臭氧層吸收,能量較低,但穿透力較強,可直達皮膚的真皮組織,導致膠原纖維及彈性纖維萎縮變性,而產生皮膚鬆弛及皺紋,並且到達地表的量是UVB的100倍,UVB部分會被臭氧層破壞,但能量較高,雖然只能到達皮膚的表皮層,卻是造成曬傷的主因,致癌性及曬紅曬傷作用為UVA之1000倍,UVC雖然能量最高,但在抵達地面之前,已被大氣層吸收,對人體之影響不大。
首次防曬劑的使用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船員利用氧化鋅(Zinc oxide)製劑來預防曬傷,一般大眾則逐漸於1950至1960年間開始使用。
防曬劑基本上分為無機(又稱物理性)與有機(又稱化學性)成分兩種,所提供之紫外線波長防護範圍,防曬產品常合併無機與有機成分以達到加乘效果。
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與氧化鋅屬無機防曬成分,主要作用原理為反射及散射紫外線。
有機防曬成分則包括廣泛使用的
Octyl Methoxycinnamate、Avobenzone、Oxybenzone及Homosalate等,主要作用為吸
收紫外線並以熱的方式驅散之。各國對於防曬劑之管理現況方面,在美國列屬非處方用藥,歐聯與日本則列屬化�品管理,我國依據化�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將防曬成分列於「化�品含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當中,歸屬含藥化�品管理,上市前需辦理查驗登記,經核發許可證後,始得輸入、製造及販售,並公告37種防曬劑及其使用限量(表一),在產品外盒包裝或容器上亦規定,必須顯著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廠址(含國別)、進口商名稱及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成分、用途、批號或出廠日期及許可證字號等項目。
同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0年11月5日衛署藥字第0900071596號公告,化�品應標示產品之全成分名稱。
本局自88至91年度,連續4年進行市售防曬化�品品質調查,結果顯示,除了品質不符合原廠規格之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外,標示不符合規定及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情況,仍需改善。因此,94年再度針對市售化�品宣稱防曬用途、標示SPF
值、PA、UVA、UVB等字樣之檢體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籤、仿單或包裝標示之檢查,其結果提供行政管理之參考,並達成保障消費者使用防曬化�品品質及安全之目的。
衛生署公告之防曬劑及其使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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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分 &
以下是我在台灣的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所查到的資造 希望對大家在選購防曬用品也能有所用處
前 言
臭氧層是阻擋紫外線的良好屏障,自1978年開始的10年內,全球各緯度大氣層當中臭氧含量降低約1.2-10%。
陽光當中紫外線與90%的皮膚老化、白內障及絕大部分皮膚
癌有關。紫外線對於皮膚的影響取決於曝曬的強度與時間,高劑量紫外線會增加罹患基底細胞癌及惡性黑色素細胞瘤之風險。
自1973年以來,美國黑色素瘤之死亡率提高了4%,雖然黑色素瘤於皮膚癌當中所佔比例不高,卻佔了皮膚癌死亡率之8成,一次嚴重的曬傷可能提高50%罹患皮膚癌的風險。
94年4月,行政院衛生署針對果酸之使用加列了
「使用後必須使用防曬劑」等注意事項。
物理學家依據波長將紫外光區分為3種:
UVA、UVB 及UVC。UVA之波長介於400至320 nm之間,UVB介於320至290 nm之間,UVC則介於290至200 nm之間,波長愈短能量愈強。UVA不會被臭氧層吸收,能量較低,但穿透力較強,可直達皮膚的真皮組織,導致膠原纖維及彈性纖維萎縮變性,而產生皮膚鬆弛及皺紋,並且到達地表的量是UVB的100倍,UVB部分會被臭氧層破壞,但能量較高,雖然只能到達皮膚的表皮層,卻是造成曬傷的主因,致癌性及曬紅曬傷作用為UVA之1000倍,UVC雖然能量最高,但在抵達地面之前,已被大氣層吸收,對人體之影響不大。
首次防曬劑的使用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船員利用氧化鋅(Zinc oxide)製劑來預防曬傷,一般大眾則逐漸於1950至1960年間開始使用。
防曬劑基本上分為無機(又稱物理性)與有機(又稱化學性)成分兩種,所提供之紫外線波長防護範圍,防曬產品常合併無機與有機成分以達到加乘效果。
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與氧化鋅屬無機防曬成分,主要作用原理為反射及散射紫外線。
有機防曬成分則包括廣泛使用的
Octyl Methoxycinnamate、Avobenzone、Oxybenzone及Homosalate等,主要作用為吸
收紫外線並以熱的方式驅散之。各國對於防曬劑之管理現況方面,在美國列屬非處方用藥,歐聯與日本則列屬化�品管理,我國依據化�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將防曬成分列於「化�品含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當中,歸屬含藥化�品管理,上市前需辦理查驗登記,經核發許可證後,始得輸入、製造及販售,並公告37種防曬劑及其使用限量(表一),在產品外盒包裝或容器上亦規定,必須顯著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廠址(含國別)、進口商名稱及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成分、用途、批號或出廠日期及許可證字號等項目。
同時,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0年11月5日衛署藥字第0900071596號公告,化�品應標示產品之全成分名稱。
本局自88至91年度,連續4年進行市售防曬化�品品質調查,結果顯示,除了品質不符合原廠規格之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外,標示不符合規定及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情況,仍需改善。因此,94年再度針對市售化�品宣稱防曬用途、標示SPF
值、PA、UVA、UVB等字樣之檢體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籤、仿單或包裝標示之檢查,其結果提供行政管理之參考,並達成保障消費者使用防曬化�品品質及安全之目的。
衛生署公告之防曬劑及其使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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