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很奇怪的國家。
他承認類似美國之類的雙重國籍,
但如果是你加入香港籍,
很抱歉!你必須繳消中華民國國籍。
她規定人民如持有中港澳3區的任何國籍,
則你的台灣國籍沒有繳銷也會被強制取消。
PS:這裡的國籍指的是公民!
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台灣的戶口雖不必遷出但要改成外國人 =_=
嫁到香港回台灣娘家有限制拘留天數嗎,這倒是沒聽過~
在香港註冊公證後只需在台灣補登記手續(我以前聽的,不知有無錯誤)。
老公結婚後來台灣可以居留多久呢? 與本國人結婚之外籍配偶,第一次申請外僑居留證時,只核給一年效期。之後外僑居留證(居留目的為依親)證件效期三年以下。
和老公結婚後老公要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國民是不是就一定要當兵呢? 依照國籍法,外國配偶只要三年就可以申請歸化。但後來有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香港人民被列入中國大陸港澳地區規範。取得本地身分證的居留期限從八年延長為十一年。呃,也就是如果你老公25歲,必須在36歲才能取得身分證,然後被役政機關調去當兵,你老公可能當不動了。但台灣的除役年齡是45歲,所以極有可能是高齡士兵(還是最菜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