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的法律規定(女生ㄧ定用的到)


請態度要堅定,千萬別被售貨小姐的晚娘臉給嚇到,他們搬出公司法條,你就搬出國家法條,反正該退的貨,一定要退,才不會對不起自己啊……

不知道是為什麼  ,  我這雙手就像是被魔法詛咒了一般,每次買東西,即使千挑萬選,但就是會買到瑕疵品回家。再加上耳根軟,抵擋不住推銷員的三寸不爛之舌  ,  常常抱一些隔天就看不順眼的衣服回家。
不過,我也不會因此受氣,因為本人的臉皮夠厚,只要我不喜歡,不管在多遠買的,我都會拿去「退貨」。

首先,有瑕疵的商品比較好退。像許多超市買回來的食物,要拆掉
保鮮膜才能確定品質如何,因此,我家附近的超市就被我退過發臭的雞腿、切開後發爛的西瓜、底下那面發黴的蓮霧等。

沒有瑕疵,純粹只是買回來就看不順眼的東西就比較難退了。早年,在消費者保護法(簡稱消保法)還沒出爐時,那時要退貨全講運氣,碰到刁難的售貨小姐常常鎩羽而歸。但消保法出爐後,即情勢逆轉,退貨好退多了!

拿我最常退的衣服來講吧!
「小姐,這是我前天買的衣服,我想退!」
「哦!請問是那裡有問題嗎?」
「沒有,只是我不喜歡了,想退。」
「抱歉,公司規定沒有壞就不能退。」
「可是,根據消保法規定,凡是這種有人推銷的買賣,只要在七日內我都可以退貨,不須任何理由啊!如果你不讓我退,我可以去消基會檢舉。  」

通常,拿出消保法後,小姐就會讓我退了,但還是有不肯的。
有一次,小姐指著牆壁上A4的公告:「貨既售出,概不退換  」,再加上桌上貼的:「折扣期間,恕不退換  」。 

很多人看到這種情況可能就會打退堂鼓了吧!錯了,「小姐,你們這樣寫是犯法的你知道嗎?消保法規定不能以這種契約形式來約束消費者,所以就算你們公司有這樣
寫也沒用,衣服你還是得給我退。  」

可是,有時即使法條都搬出來了,售貨小姐還是不肯退,以前我還曾為此與小姐吵了一個小時。
現在聰明了,有些售貨小姐因為職位較基層,在她們心中,公司規定絕對大於法律規定,若硬不讓退貨,也不必跟她們吵,直接找公司就行了。

在百貨公司買的,就找百貨公司的客服部,在專賣店的,就直接找那個品牌的總公司客服部。 

根據我的經驗,這些經理級的人的確都比較有法律的觀念,跟他們溝通後(消保法還是得拿出來用),就會讓我退了。
尤其是在百貨公司,現在都有退貨的觀念了,什麼都不須要解釋,就有客服人員服務到好。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拒絕退貨理由,「小姐,很抱歉,我們公司規定掛牌剪下後就不能退貨了!」 
這種也是不成立的說詞,我買衣服回家穿,掛牌當然要剪掉啊,就像包裝要拆一樣嘛!

只要衣服本身完整,並無損壞,公司還是得退的。
退貨時,還有個必勝招數,就是「態度要堅定」,千萬別被售貨小姐的晚娘臉給嚇到,他們搬出公司法條,你就搬出國家法條,反正該退的貨,一定要退,才不會對不起自己啊! 

另外,許多售貨小姐會勸你用換的,通常價錢若不到原價的話,還會再勸你買一點其他的東西  ,  如果真能換到自己喜歡的東西也不錯,
但若換的東西還是不太喜歡,也不必勉強自己,該退的,還是要退的。
PS:還有一條也是最近消保法才成立的∼以前妳跟別人定貨∼因為商人怕妳跑掉∼都會叫妳先給幾成的定金∼不過等事後妳後悔了∼在跟商人說∼你不要這個東西時∼一般商人都不會退你定金∼可是現在因為消保法有規定∼商人必須要給消費者15天的考慮期∼若消費者在這15天內後悔∼商人都必須將定金全數退回∼否則妳都可以去消基會檢舉∼ 
  • 哇~我都不知道耶....太好了那以吼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去換貨啦~~
  • 寫的很棒!
    台灣的商家都太壞了    欺負消費者
    來美國才發現    只要不喜歡    一定時間內    都可以退現金
    店家也都很客氣    也不用跟他吵    馬上讓你退 


       
  • 想問如果是在期間內退貨, 
    物品又完好的狀態下,
    一定是退回原價嗎??
    免的下次被退時被凹只能退百分之幾那樣..
  • 雖然法律上站的住腳,
    可是在道德上有所疑慮,
    反過來看,
    如果自己是商家,
    雖然退回物品沒有瑕疵,
    但當初是顧客自己覺得不錯,
    基於自己的意志下去買這樣東西,
    七天內給它用了過癮之後,
    現在要退回的話是有點說不過去.......
    (人家所說的"懊客")

    純粹就事論事啦,
    沒有支持哪邊,
    各有各的立場~~
  • 這是保護消費者啊
    不要被那些服務人員給嚇到了
    說什麼我們這樣是奧客
    我們特地跑去換商品或是退貨也是要花時間的啊
    並不只有服務人員花一道手續處理而已
  • 很棒ㄉ法律喔    不過是真的有這麼好康ㄉ事ㄇ??
    在國外ㄉ話  其實一般都是一ㄍ月ㄋ  像一些有名ㄉ店(如  bunana  republic)
    是真的都給你退貨  不需要原因喔  (因為就是不喜歡ㄚ)
    有時即使店員問退貨原因  也是說不喜歡/想法改變ㄌ即可
    不過還是有些小店(不像那種大型聯鎖店)  是七日內只換不退ㄉ
  • 哈哈!真是超讚的!!

    真適合我.....
  • 雖然版主應該是好意轉貼的,
    但是,不好意思,我要糾正一下,
    那篇文章是『錯誤』的。(部分)
    請不要再以訛傳訛。

    因消保法第  19  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也就是只有『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才有『無條件』7日退貨、退款。

    ☆郵購買賣:就是一般看紙本目錄或網站,然後經由郵局或宅急便送貨的買賣。因為消費者無法看到商品實品,所以才有7日猶豫期。

    ☆訪問買賣:是指挨家挨戶推銷或者是路邊臨時設攤向路過民眾推銷商品,所以,原則上,設有店面的,即使小姐向客人推銷,也不是消保法所指「訪問買賣」。「訪問買賣特別規定,是因為商人臨時設攤或沿戶推銷,民眾可能一時無法完全瞭解商品資訊,所以才有7日猶豫期。

    所以,一般民眾在一般店面購物,是沒有什麼7日無條件退貨退款猶豫期的「當然權益」,如果說店家在牆壁上貼一張「貨物既出,概不退換」,應該是消保法所稱的「定型化契約」。
    一般來說,這種「貨物既出,概不退換」的定型化條款,算是違反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所以大部分應該都會被認定無效,所以,如果一般民眾在店面購物,回家之後想要退換,應該儘快回去商店退換,不要很開心的等7天,這樣只會徒增爭議。
    另外,縣市政府都有消保專線,消保官等等的,有疑問時就盡快打電話去問。
  • ★也就是只有『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才有『無條件』7日退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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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是有條件的退換~~


  • spicababy說的是正確的

    版主的內容是錯誤訊息嘍.

    有疑問的人可以去問問消基會哩.
  • ↑我同意。

    P.S感覺版主是奧客
  • floweronlyone的話:
    ↑我同意。

    P.S感覺版主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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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人身攻擊~~
    不太好吧~
    這篇又不是版主寫的~
  • 我覺得開版者是好心啦! 

    至少提醒我們要注意消費者的權益!

    上次在美國,  我買了一件衣服,  隔天不喜歡就拿去退
    店員就說"  OK  !"

    在台灣,我不敢耶!

  • floweronlyone...

    你不能說奧克拉

    要說澳洲來的朋友...

    這樣好聽多了

    現在  很多店家  我看過的 

    都會再店門口  貼上一些條文

    印象深刻的有  光華商場跟一些大賣場

    他們說  鑑賞期...對他們沒用




    還有  再賣特價品的時候...

    東西  有些都下殺到一折了

    廠商的用意是...

    他們想清庫存

    如果再讓消費者退來退去...

    那不如不要賣了 

    通常  他們都會在賣場  貼上  特價期間  恕不退換

    所以  大家  將心比心...

    要ㄇ  就不買  要ㄇ  買了回去好好穿...

     

  • floweronlyone的話:
    ↑我同意。

    P.S感覺版主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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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floweronlyone很沒網路禮儀。
  • 謝謝spicababy提供的資訊!
    那如果在網路拍賣買東西
    收到貨跟想像的有落差的話
    我就可以搬出這套法律來要求賣家讓我退貨囉!
    因為有些賣家都會說不接受除了有瑕疵或尺寸不合之外的退貨…唉~~~
  • 哇...真是厲害~
    消費者保護法真不是蓋的^^
  • 說到這個....我提供我的經驗
    前一陣子      有一個高中女學生在我店裡買了一件外套
    買回去2個禮拜了    有一次陪朋友來我店裡看東西
    稍微跟我提起      外套買回去不知道怎麼搭配
    可不可以拿回來退?
    我當時婉轉的跟她說      衣服沒有瑕疵是沒辦法退的
    你衣櫃有什麼類的衣服      可以教你搭配
    她也沒說什麼      就回去了
    又隔了2個禮拜        她又來了    帶著外套來
    這次態度很強硬      說她買回去都沒穿過    可不可以退?
    她再次強調      她完全沒穿過    百貨公司可以退貨之類的
    臉色很臭      態度也不好
    我也跟她解釋:
    如果今天衣服有瑕疵  ok!  我無條件跟換
    重點不是有沒有穿過    而是今天你帶回去已經1個月了
    如果是不知道怎麼搭配    我們都可以給你建議的
    她聽了      就說    百貨公司可以退!我都沒穿過!!
    我說:    對~但那也是一個禮拜內      你帶回去已經1個月了      有任何搭配問題    我們都很樂意幫你解決
    只是如果要退貨      真的是沒辦法....
    她聽了      也一直說百貨公司可以怎樣怎樣...
    我跟她好好的說    她這樣的情形    不管是路邊攤還是店面      或是百貨公司    應該也是不會接受的
    這之中      我都好言好語的跟她說
    最後      她臭著臉離去
    我想        我已經得罪一個客人      想必事後
    她會跟她朋友說      這家店是濫店也說不定~
    當時      我沒退她      我有我的原則
    我只是一家不到2坪的小店      很認真的經營
    我的態度一直都很好
    面對她的臭臉        我的心情只要一想到
    都會覺得很悶~~~
    雖然已事過境遷        但是
    我還是想問大家            如果是你們    你們會讓她退嗎?
    不是換貨喔~~是退錢
    我想知道我這樣的處理方法好不好      或是哪裡需要改進的      謝謝大家^^"
    ps:我朋友是說    她是澳客    不用理她    你們覺得呢? 
  • 首先我先為我部份轉貼錯誤文章跟大家say  sorry。
    下次我會先查證再轉貼的^^!
  • TO百香紅茶
    你說的高中女生完全就是個澳客啊
    別理她
    而且看其他人說的消保法  你連內疚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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