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沒有排一小時的隊,我等了大約20.30分鐘,如果真的人太多,我也不會去排
再者"跟人家擠著去看101LV"這句話有問題.
去排隊等進去101LV不是一種湊熱鬧的行為.而是當時需要排隊,所以就排隊.只是因為去逛101.所以順便看看LV我有興趣的款式.我不是為了LV去逛101.
再說明一下前面我的發言.
我並不是反名牌主義者,我個人也有幾項單品是所謂的名牌貨.
鞋子更是見鬼似的無法抗拒某幾個牌子.
我的意思是使用名牌不能當作是時尚的表徵.
時尚講的是一種穿著打扮上的風格品味.
而不是品牌.
品味跟品牌不完全相等.
即使是名牌也有可能出現失敗的作品.
這篇討論的問題其實是題義與題意相左發生的.
如果要討論時尚行頭,是不是在寫出自己買的東西的品牌之於也該告訴大家樣式.風格,才能互相交流目前的時尚潮流.
而不是光講品牌.
不希望引起筆戰,所以本篇我的回應到此為止.還是謝謝您的意見,讓我發現我的發言太簡單引起您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