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嵐收拾好最後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後轉身微笑著巡視自己的新家。工作了兩三年了,獨自在這城市闖蕩的自己終於結束了四處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擁有了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了。
說真的,方嵐覺得自己的運氣真是不錯,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情況下,她居然能以二十萬的價格在這不錯的地段買到一套二室一廳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議。這個六層式的住宅區總共也只蓋好了六、七年的時間而已,方嵐買的房子在這個新村13號的401室,雖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來的房主也沒有長住過,所有的設備裝潢都還很新,總之她是撿了個大便宜。
方嵐十分慶倖自己在網上看到這則賣房廣告時能在第一時間和房主聯繫並在看過房子之後便立刻作了決定,如果她也象林聆那樣因為房價便宜而疑神疑鬼、猶豫不決的話,說不定房子早讓別人買走了。雖然房主說急著用錢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積蓄之外還問林聆借了五萬,但看著這個完全屬於自己的家,就算接下來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飴。
“唉,總算忙完了!”收拾完客廳的林聆一邊輕捶著微酸的手臂,一邊走進方嵐所在的臥室。一頭微卷的中長髮加上漂亮的娃娃臉,以及那嬌小的身段,可愛的林聆總是讓人誤以為是高中生。她與方嵐是大學時代的好友,現在又是同事,關係十分的親密。“你也收拾完了嗎?”林聆一邊問道,一邊懶懶地攤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方嵐也在床上坐下。與林聆的美不同,長髮及腰的方嵐屬於那種帶有古典韻致的溫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像,你連考慮都不考慮就把這房子買下了來!”
“這麼好的房子只賣二十萬,我不先下手為強,還不讓別人給搶先了?”
林聆有些激動地從床上坐了起來,不贊同地道:“就因為這房子很好,卻賣得這麼便宜,才讓人不放心啊!沒理由的嘛。”
“好了啦!”方嵐微笑著揉了揉林聆的頭髮“你別疑神疑鬼的啦,我總算有家了,你該為我高興啊!請我吃晚飯吧!”
“吸血鬼啊!”林聆誇張地哇哇大叫“哪有這樣的啊,騙人家來給你搬家,還要人家請你吃飯,好過分啊!”
“沒辦法啊”方嵐裝出小媳婦的可憐樣,目光“幽怨”地望著林聆“泫然欲泣”道:“人家的積蓄都用來買房了,你不請我吃飯,難道要我沿街乞討不成,嗚,你怎麼可以這麼狠心啊?”說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撲,就學起林黛玉來了。
“好了啦!”林聆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她總覺得方嵐不去演戲實在是浪費“又來這一套,我認輸還不行嗎?我請你吃飯啦!”其實,就算方嵐不說,她也打算這麼做的,誰讓她們是最好的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