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煩)要跟家人對薄公堂

我可能要跟家人對薄公堂,一家人會撕破臉,怎麼辦....
  • 呃你可以考慮和你嫂嫂的律師先"私下"談一下

    也有一些是可以不必出庭也能對孩子扶養權有利的方式

    或者可以請其他比較熟的鄰居及親朋好友對於此一事件作陳述

    或者可以考慮採用錄音及錄影,將兩方私下談話記錄下來提供佐證

    注意:錄音的話需為兩方對話,若只是偷錄一方的日常談話是不能作為證據,且涉妨礙秘密罪

    就算是你出庭也只是提供法官一點點的考量...

    除非雙方真的經濟及教育差距過大,否則法官的判決是不會那麼容易被左右的

    我也能體會你的痛苦...但...你現在不做日後可能是毀掉你自己的生活

    想想....現在說要照顧他的人不顧了...是誰要做?或是日後你哥再娶...家庭問題是不是會更多之類的

  • 你家人真的對人家不好嗎= =

    我覺得你應該不要管才對

    不管你幫哪邊感覺都不好

  • 我覺得只要陳述事實,其它的不需要顧慮,老天自有安排。

    何必為母親及哥哥設想太多,也許哪天哥哥又再娶了妻子。

    這一切都是無法設想的。跟著自己的良知做就對了。

    祝福版主  :)
  • 我記得沒錯的話,如果法官認為你有出庭的必要而把你列為證人,是可以不用經過你同意的,你收到傳票就必須要出席,由不得你當不當證人@@

    看看下面所述:
    證人作證須知


    證人之義務
    為協助司法機關發現事實之真相,並且作證為國民應盡之義務。

    證人之權利
    證人到場作證後,依法得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但刑事案件被拘提
    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不在此限。

    證人之處罰
    證人經合法通知或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罰鍰,並得
    拘提之。

    又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亦得科以罰鍰。
    另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如於執行審判職務之機關審判時,或於檢
    察官偵查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
    者,依法構成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出庭的話,你不用擔心口供必須要怎麼講...總之只要法官問你什麼,你再回答什麼就好了...
    不用擔心什麼當你嫂嫂的證人,你兄母會不悅
    因為只要被列為證人,是一定要出席的...

  • 還有不用擔心若是你沒收到傳票,你嫂嫂卻還是要你出庭作證的問題
    因為法官沒傳訊你出庭作證的話,開庭的時候也不會讓你進去發言的
  • "下一代" 一定要在你家生活才算嗎?

    一個被養壞變成社會眼中敗類的下一代仍是你們堅持要的嗎?

    想也知道你媽和你哥對這個小孩基於愧疚或補償心理 一定會竉上天

    讓他在正常環境下好好成長,作個有用的人比較重要吧

    身子�流著你家的血脈是誰也換不掉的

    如果十年後,你的侄子不止是你哥翻版更青出於藍,我想你會後悔一輩子的

  • 要是我的話,我會大義滅親,
    同時我也會跟長輩說,請想清楚,你兒子所做的事是對的嗎?
    別人家的女兒不是女兒嗎?
    如果離一次婚可以讓男人成男,還怕無法傳宗接代嗎?
    只是都什麼社會了,還在傳宗接代冽。
  • rocket
    我覺得你可以去找資源去諮詢女律師
    畢竟律師才懂法律(收集有力證據)
    很多婦女機構都有資源
    請妳的嫂嫂去四處找找看吧
    (找步道請你嫂嫂自己出錢找律師,畢竟你也是要幫她了,不是嗎)

    這是唯一不會跟家人起正面衝突
    又可幫助你自己的良心的一個好方法

  • rocket
    你媽媽有宗教信仰嗎
    如果有可以從你媽媽那邊下手
    勸退你媽媽
  • 有必要為了一些是跟自己的家人撕破臉ㄇ
    或許你可以冷靜的好好的想一想

    如果可以化解 就大是話小 小事話無囉 並進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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