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瞭了~那就代表我星期四應該是要先去提告,因為民事訴訟的到期日是這星期五,
妳一定會想,為什麼我會拖到這時才理賠?
因為他們公司的天才理賠員當初我受傷的時候告訴我,
"理賠要在兩年內申請,只能申請一次。"
因為我傷到的是左手的筋骨(骨折+兩處脫臼)所以到現在還沒好,手伸不直,
保險公司講的話讓我覺得,我只有一次機會,申請一次之後,再有任何費用,他們保險公司不負責。
而且在我受傷的期間,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只打過幾通零星的電話給我,
問我:好了沒?
我說:還沒。
他就說:那,等你好了我們再看看怎麼和解!
一般不懂理賠的外行人,聽到保險公司這樣講,應該都會覺得要盡量看到好再和解,
然後,等到兩年大限將屆,我把文件收據整理一下正式求償的時候,跟他提到日後的醫療費用,
他語調輕快地說:以後你有看醫生再拿收據跟我們報帳就好了
我語帶驚訝地說:先生,你當初跟我說,要在兩年內申請,而且只能申請一次ㄟ~~~!?
他:只要有在兩年內申請,以後的醫療費用我們公司還是會負責。
我內心OS:靠!你怎麼不早點說!!!!!害我傻傻地拖了將近兩年。
其實我這個車禍案件應該是很好解決的,因為我跟另一位當事人是早有默契要和解的,
就是因為保險公司當初那一句"
理賠要在兩年內申請,只能申請一次。"所以拖到現在~~凸!!!
我真的很生氣,他真的誤導我很嚴重,也損害到我的權益,因為我當初沒提告,現在根本是任保險公司宰割,
雖然我不是他們公司的客戶,是被他們公司的客戶撞到的倒楣鬼,
可是好歹他們是服務業,我們一般民眾對車禍理賠一定是不懂的,當然就是問他們怎麼處理,
把話講清楚一點是會死是不是!!!!!?????有耐心一點很困難嗎!!!???
後來去問了認識的業務員(也是明X的),他才告訴我,其實後續醫療費用可以在和解書中約定,
我根本不用傻傻地拖到現在,而且我覺得那個理賠員他其實也知道我一直沒談和解是因為我的手還沒好,
可是他都不吭聲,保險公司難道不會盯著底下的業務早點把案子結掉嗎?真是
專業阿~
對平常沒在跑法院的老百姓來說,提告是困難的,但我還是要去做,真無奈~沒想到本來不想告的,被保險公司逼著告!
假使要走法律途徑,對方有保險公司出馬,我只有我自己,我是不是還要找律師啊~~~律師費用可以算在理賠金內嗎?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