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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違禁品登機? 光良怒槓華航地勤

.藝人光良上個月到桃園機場要出國,但是行李卻被華航地勤查出,有髮膠金屬罐,由於屬於違禁品,禁止帶上飛機,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事後光良把地勤照片傳到個人網站,還叫粉絲看到他最好換櫃台,引起當事人不滿,要求光良道歉。

藝人光良的微博,9月28日卻出現這樣一篇文章,照片中,一位華航地勤人員看起來正在服務乘客,但是上頭的文字卻說,「看到這個人請選別的櫃台,或者坐別的航空公司,就不會見到這個人」,聽起來火氣不小。

光良經紀人孔勝民:「(華航)以客為尊,可是(開行李箱)這個動作其實就是在刁難你的客人,他(光良)當然很生氣,他覺得莫名其妙。」

根據了解,光良當天上午要出國,但在機場準備劃位時,疑似攜帶違禁品金屬壓縮罐裝髮膠登機,結果被地勤人員告知無法攜帶,在安檢人員解說下放棄攜帶,但卻相當不滿地勤人員打開行李箱的舉動。

因為託運行李通常都不需要開箱,要求地勤人員出面道歉,但地勤人員表示,是基於飛安因素才不可攜帶,對於光良PO照指責一樣不滿,如果光良不撤下照片跟道歉,不排除提告。

華航公關:「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叫安檢人員打開(行李箱),絕對不是這個樣子,應該是安檢人員發現。」

根據民航局規定,搭乘國際線航班的旅客,手提行李或者是隨身攜帶上飛機的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不可以超過100毫升,光良經紀人坦承的確有攜帶髮膠,但地勤應該沒有開乘客行李箱的權限,因此不滿槓上華航,這場風波究竟誰對誰錯,還有待釐清。


我覺得光良很多事
自從上次因為在台音樂排行榜差
大言不慚說台灣人的音樂欣賞素質不如大陸

哀哀~越看越討厭!!
  • 叫他去歐美原封不動跑一趟 說一遍
    搞不好明星會被脫光光掰開屁股檢查哩

    台灣海關一向友善
    但我建議要比照辦理
    先記他一筆列入不受歡迎人物再說
    就算是航空公司櫃員
    客戶帶了違禁品 又不接受勸導檢查
    還把人家的照片弄上網
    真是囂張到了極點


    不過坦白說 華航的櫃檯人員
    有些非常友善 但有些也不是說不友善
    但是就是會說不關他的工作上的事
    比方說 我從紐約回來
    就被一個男的櫃員問我說
    你有沒有綠卡?
    我有沒有綠卡跟我搭你家的飛機有關係嗎?? 好怪

    這件事我覺得
    他只要通知安檢人員過來
    表明基於工作權責 沒有安檢人員許可
    他不能讓他通關過去就好了 剩下的就由有權力的人去決定
    像這種自己不守規矩還質疑人家不是警察的人
    不要抓他 照規矩做就好了



     

  • 既然是違禁品,就不該帶上飛機,以前沒被查到是運氣

    萬一要是帶上去造成飛安事故 ,請問罹難家屬是不是該向

    帶東西的人求償?光良是以為自己很大牌,所以身邊的人就

    應該享有特權嗎?我如果是機上乘客,航管沒管好,我才想告

    他失職哩!真受不了那些自以為優越的人

  • 不過坦白說 華航的櫃檯人員
    有些非常友善 但有些也不是說不友善
    但是就是會說不關他的工作上的事
    比方說 我從紐約回來
    就被一個男的櫃員問我說
    你有沒有綠卡?
    我有沒有綠卡跟我搭你家的飛機有關係嗎?? 好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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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我所知~有沒有綠卡跟有沒有美國護照都跟航空公司有關係!

    好像是美國政府要求航空公司要做登記的,

    可能是要抓那些持有綠卡卻不常回美國的"假移民"吧~
  • 據我所知~有沒有綠卡跟有沒有美國護照都跟航空公司有關係!

    好像是美國政府要求航空公司要做登記的,

    可能是要抓那些持有綠卡卻不常回美國的"假移民"吧~
    ====================

    原來如此 可是一般人會據實以告嗎? ^^ 
  • 有沒有綠卡或是美國護照,跟航空公司有關係喔
    因為美國政府要求飛機降落就要把旅客的資料用電報發過去,所以地勤人員是在做美國要求的事,是合乎法規的,^_^
  • 唉~~他真的很幼稚ㄟ@@
    又不是小孩了!!

    髮膠是易燃品  在高空中有可能會有爆炸的可能~~
    這一切都是為了    飛航安全啊!!

    他怎麼可以仗著自己是藝人有影響力~~做出這麼沒腦的傻事啊!!

    對形相大傷啊~~
  • 這人是誰啊?!很紅嗎?!
    帶違禁品上飛機 你不要命
    飛機上的其他人跟你不要命?
    莫名奇妙的人



  • loverlips的話:
    光良跟品冠 我分不出來哪個是哪個

    *********************************************

    我是這樣記的...

    品冠 戴有框眼鏡 鏡框的框框就是個口 所以三個口 就是[品(冠)]
     
    另一個光良 沒有眼鏡 臉上光光 就是[光良]


    btw 公眾人物無端放大這種鳥新聞 ...不智
  • 最新的新聞出來了

    光良說要要提告

    我看中華民國政府才該提告他哩

    不遵守規定

    還欺負台灣人

    看不起台灣人的音樂

    當初待在星馬就好了啊      還死都要來台灣出唱片


    紅了就過河拆橋阿

    還目中無人

    連旁邊那條狗也是

    還說甚麼不能帶噴霧上飛機是因為你的關係吧

    驕傲自大!
  • 幸福得人疼的話:
    loverlips的話:
    光良跟品冠 我分不出來哪個是哪個

    *********************************************

    我是這樣記的...

    品冠 戴有框眼鏡 鏡框的框框就是個口 所以三個口 就是[品(冠)]

    另一個光良 沒有眼鏡 臉上光光 就是[光良]


    btw 公眾人物無端放大這種鳥新聞 ...不智


    ***********

    我只能說你的人物介紹太完美了∼∼呵∼忍不住都想給你一個讚!!






    回主題

    我覺得,應該要尊重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就不要帶。

    不要因為以前沒被發現,就理所當然的認為那是合法物品。

    畢竟一切都是為了飛安。
  • 不想受檢

    就該去當外交官

    而不是藝人

    更慘的是........

    還是個辨識度不高的藝人
  • 幸福得人疼的介紹果然是讚呀

    光良看起來是個娃娃臉小可愛 脾氣跟個性怎麼這樣呢?

    華航要不要考慮以後拒載他好了



  • 我覺得他可以表達他的不滿

    但是不可以把人家的照片PO在網上

    這樣很不尊重人
  • 若真的提告,即使告贏了也是得了面子失了裡子,
    真的沒必要這樣吧,航空公司那麼多家還怕沒飛機搭嗎@@
  • 說了這麼多

    卻沒有提到真正引爆這起事件的

    「看到這個人請選別的櫃台,或者坐別的航空公司,就不會見到這個人」

    是怎麼回事??

  • 要搭飛機就該遵守飛安規定

    不論是誰都該遵守

    由誰發現都是一樣的

    不能因為一罐髮膠就危及整機的乘客

     

  • 黃老諧的話 讓我想到

    如果這個地勤在網路上放光良的照片

    還說 "看到這個人請趕快關閉你的櫃檯 或者乾脆到別家航空公司工作 就不會見到這個人"

    不知光良會做何感想跟回應
  • 違反飛安可馬上開罰
    如在歐美可強制驅離
    並上銬帶回



  • 沒錯

    但如果一開始

    他在微博的說法

    就如同此聲明稿的話

    事情恐怕也不會鬧大

    「看到這個人請選別的櫃台,或者坐別的航空公司,就不會見到這個人」

    這是羞辱了該地勤的工作專業甚或可能害他飯碗不保

    我覺得......人家真正在意的恐怕與肖像權無關


    還有

    既然根本就是 造型師 的事

    那麼在大多是自己粉絲才會瀏覽的微博上仗義執言

    似乎有點.......怎麼說?? ( 用一個比較含蓄的形容好了 )

    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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