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

不公平
為什麼警察已經被記過了
那個酒駕的還逍遙法外阿
警方該負責
那如果警察被撞斷腿呢
明明就是酒駕的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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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女警消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撞斷腿,警方第一時間未善盡周邊警戒之責,事後又涉嫌瀆職縱放嫌犯;藍綠議員輪番炮轟市警局,連消防局長也在議員逼問下鬆口表示,「警方該負責」。檢方亦針對警方縱放一事,簽分他字案調查。

新北市消防局救護員賴文莉日前遭酒駕男陳熙發撞斷腿,警方未依現行犯將他移送,且未依法請示檢察官,自行放人,事後迫於輿論壓力才緊急補救,遭質疑有縱放人犯之嫌,警方雖曾出面澄清,卻刻意避開此問題。板橋地檢署表示,目前已掌握相關新聞剪報資料,視需要將命檢察官偵辦,若有不法,將依法究責。

新北市藍綠議員昨日下午在市議會輪番撻伐市警局,市議員何淑峯表示,看到英勇的女消防員,沒有掉一滴眼淚,讓不少人感到心疼,但發生這種憾事,她質疑是警、消未能充分合作所致,且肇事者撂人嗆聲,根本不見公權力伸張。

藍營議員周勝考則痛批市警局長失職、分局長瀆職!他說,員警須在現場恢復原狀後才能離開,究竟是竊案重要?還是人命關天重要?警察竟為了抓竊賊而離開,根本就是瀆職!

周勝考說,肇事者陳熙發酒測值高達○.六五,警方竟還能放他回去看小孩,如今消防隊員出勤救人,腳卻得鋸掉,市警局光是檢討能有什麼用,更要對女警消負起責任,不能只丟給消防局承擔。

三重警分局長許永生表示,肇事者陳熙發三度拒絕酒測,才會強制帶去三重醫院抽血,但等待檢驗報告期間,陳嫌表示家中有小孩須處理,雖無員警陪同,但若一去不返,「我很有把握能把他找回來」。

面對議會炮聲隆隆,市警局長伊永仁說,當時因重新橋下發生竊盜案件,現場員警與交通分隊員警確認後離開。今年警方執行交通取締時也有很多人被撞,只是媒體沒有披露,未來警消到場後,不只保護發生車禍的人、車,救護車也會在警戒範圍內並加強警、消的合作。

不過,周勝考表示,警察過去執勤確有被車撞的情況,但警方是為了臨檢,將三個車道縮減為一個車道,這樣會不妨礙交通?會不被撞嗎?他進一步要求伊永仁向消防局及女警消道歉,並質問消防局長黃德清認為市警局有無疏失。

黃德清說,該案涉及警察對現場事故處理部分,救護車未離開現場,警察就該留在現場,警方將酒駕車放回家就有責任,未來在救護執勤,也希望警方能多提供協助。伊永仁則表示,從頭到尾沒有否認警察無疏失,也理應向傷者道歉。
  • 唉....因為依法警方必須留在現場
    所以該處罰的還是得處罰
    只能希望類似的事件可以因為這次的懲處而不再發生

    但!最關鍵的是那位酒駕的吧!!!
    還好意思喊冤?說是因為沒有警示?
    那位駕駛不是已經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忘記什麼名字的罪了嗎???
    而且!他酒駕耶!!!
    還搞了一堆朋友來叫囂!叫屁呀!

  • 為什麼都已經祭出吊銷駕照還是牌照什麼的
    怎麼就是有很多人不怕
    每天看新聞都少不了酒駕事件
    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嗎
    他們自己不想活也別拖無辜的人下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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