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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母親同居男友持刀亂砍

女兒衝回房拿空氣槍開槍救母

直到同居男友筋疲力盡後,少女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遭遇家暴時專家建議...

以暴制暴不能算是正當防衛.以免觸法

應該要帶親人離開現場,或躲進房間等安全空間,阻止加害人進一步傷害

如果不是因為有槍

這對母女恐怕會逃不過這一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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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遭家暴砍滿臉血 19歲孝女 開8槍救母

更新日期:2011/08/30 06:30 蘋果日報

【蔡進男╱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19歲少女昨目睹母親遭同居男友持刀割傷、滿臉是血,還大喊:「妹妹救命!」少女不顧安危,肉身力抗護母,卻慘遭割傷頸部,她一怒之下,衝回房內取出裝鋼珠的空氣槍,朝母親男友連開8槍,4顆鋼珠擊中他臉部、4顆卡進胸口,少女趁隙帶母親逃離現場並報警,3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但少女開槍護母的行為已觸法,恐面臨3年以下徒刑。


警方調查,少女歐宜汶(19歲)為保護母親歐碧茹(44歲),開槍打傷母親的同居男友簡財春(51歲),她的左頸被簡持刀割傷15公分刀傷、深2公分,其母則被簡割傷左額,下巴也被劃出10公分、深約1公分傷口。


肉身抵抗遭割頸


警方表示,昨凌晨2時許,簡男喝得醉醺醺返家,由於歐母先前曾提醒他不要喝太多,於是出言質問:「你怎麼又喝這麼多?」兩人為此口角,歐母見情況不對勁,轉身欲離開臥房,卻被簡男阻擋,並抓起一旁美工刀朝她額頭及下巴揮去,當時在另間房內的歐女聽聞爭吵聲前去察看,見母親滿臉是血,便對簡大喊:「你不要再打了!」並衝上前以肉身護母。


簡男拿著美工刀對母女倆一陣亂揮,其間割傷歐女頸部,歐母嚇得大喊:「趕快逃啊!」但她不聽勸言奮力抗簡男,簡男則發狂似地抓起房內花瓶、枕頭等物砸向母女倆,歐女不顧頸部不斷淌血,想起友人送給她的一把空氣槍,隨即轉身跑回房內取槍,她朝簡男一陣亂射後,又再度與他拉扯抵抗,直到他筋疲力盡後,她才趁機抓著母親逃下樓並報警。


稱「不知有子彈」


母女倆逃出後,由獲報到場的警消送醫治療,警方隨後上樓察看,簡男見警員到來,自知闖下大禍,半蹲高舉雙手「投降」,讓警方銬上手銬帶回警局,簡男身上無明顯傷痕,卻不斷哀求說:「我不舒服,送我去看醫生好不好?」他送醫後經X光檢查,才發現他臉上人中、下巴、鼻子、額頭有4顆卡在肉裡的鋼珠,胸口也卡著4顆鋼珠。


警方在醫院為歐姓母女製作筆錄,歐女稱,打傷簡男的空氣槍是友人贈送,她辯稱:「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子彈!」開槍後隨手將空氣槍丟在地上。警方調查發現,她在今年3月曾為友人率眾直搗警局,不但砸破警局玻璃,其友人還打傷一名警察。警方昨已將空氣槍送驗,釐清其殺傷力是否超過20焦耳,初步將簡男朝殺人未遂罪、歐女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但須待簡男清醒完成筆錄後,才能將兩人送辦。


難主張正當防衛


律師林銘龍則指出,歐女恐涉及《刑法》本刑3年以下的傷害罪,甚至是殺人未遂罪嫌,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她遭簡男割傷,立即以手邊空氣槍反擊,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義憤犯案」,得不罰或減輕刑責,但她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意味較深,主張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恐較難成立。


林銘龍說,一般人都認知頸部有大動脈,砍殺該處易致死,簡男持刀割傷歐女頸部、歐母額頭及下巴,恐涉及傷害或殺人未遂問題,兩者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認定為殺人未遂,最重得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針對此案,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分析,若孩童自幼目睹家暴發生,恐因年幼不敢吭聲,但長大後,「尤其是長女或長子通常會有爆發性的動作」,認為歐母受暴恐非首次,而歐女恐因幼時就目睹母親受暴,加上個性較為火爆,才有如此以暴制暴反應。

  • 這真不知如何說起

    除了警察和歹徒

    有誰沒事會把槍就放在身上

    以便隨時掏出自衛或反擊

    又不是西部牛仔

    雖然這個女生也不是泛泛之輩

    但事情一碼歸一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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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若她遭簡男割傷,立即以手邊空氣槍反擊,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義憤犯案」,得不罰或減輕刑責,但她衝回房內取槍「反擊」意味較深,主張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恐較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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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自已的媽被砍,誰不會想說趕快制止歹徒,一心只想對方趕快停止就好。一方面又再加上過去的新仇舊恨一次湧上來。很難有理智去分什麼叫防衛,什麼叫義憤犯案啦。

    說是殺人未遂我個人覺得有點太過了。
  • 菜刀的話:


    看到自已的媽被砍,誰不會想說趕快制止歹徒,一心只想對方趕快停止就好。一方面又再加上過去的新仇舊恨一次湧上來。很難有理智去分什麼叫防衛,什麼叫義憤犯案啦。

    說是殺人未遂我個人覺得有點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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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同
    但法律就是這樣∼殺人未遂真的是太嚴重了
  • 現在來假設一個狀況

    警察家被數名歹徒持刀闖入報復

    但他空手不敵有人數優勢的歹徒

    而槍不在身邊

    是在臥室衣櫃中

    在房裡睡覺的兒子聽到打鬥聲衝出一看

    不得了

    趕緊跑到父親房裡拿出警用制式90手槍

    朝歹徒猛開 ( 知道槍枝藏放何處及如何使用 , 當然是因為父親的疏忽還有電影 )

    當場擊斃一名

    其餘見狀
    立即逃逸

    這時候

    該頒給這個救父的兒子英勇勳章?

    還是判他個三年徒刑??


    我想.....

    都不會

    因為死無對證

    而逃逸的歹徒也不太可能出面說明

    所以警察父親應該會在證詞中宣稱

    開槍的是自己
  • 法律就是這樣的
    有的時候會有些不盡人情
    看來法官會要傷腦筋了吧
    畢竟如果首開先例的話
    以後就會變得很麻煩

  • 無言  ==
    誰會隨身攜帶武器?
     
    警方調查已指出她是於攻擊後尋武器抵抗
    這還不能被歸類於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
     
    看來以後人人都得隨身攜帶防身器具
    以便於遭受攻擊時 立即以手邊的防身器具反擊&於事後主張正當防衛或義憤犯案
  • 黃老.....您說的對啊!!!

    我覺得那個開槍的女生應該很恨那男的吧!
    畢竟常常看到媽媽被欺負,是誰都無法忍受吧!
    我總覺得他事情有可原的,至於那個家爆男和那被家爆母,
    感覺比較需要負責。

  • 如果可以的話...
    我也想放把槍在家裡...
                                      
  • 感覺現在的社會好亂
    每天看新聞都有搶劫殺人
    害我都會有一種恐懼感
    晚上不太敢一個人出門
  • 為什麼女人總是要跟這種爛人同居呢?害自已也害了女兒阿~~~~~~

  • 簡男喝得醉醺醺返家
    ...........
    差異在於有無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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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說動機了
    可能隔天連記憶都沒有
    看來判定簡男有殺人動機的機會不大



    歐女稱,打傷簡男的空氣槍是友人贈送,她辯稱:「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子彈!
    ---------------------------------------------
    那就應該到廚房拿菜刀阿
    說謊也要打點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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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是正當防衛
    可是那空氣槍裡是"鋼珠"這個就不太妙
    印象裡好像連玻璃的彈珠都不行
    只能裝一般塑膠的珠子

     

  • 犯法跟被砍死我寧可犯法=..=
    現在神經病太多了..
  • 好悲哀的家庭悲劇喔

    就是有這種媽媽放任這樣的同居男友

    無辜連累到女兒~~想必女兒一定很痛恨這個人吧

    這種事真是情有可原,而法律也太沒人情了吧
  • 我只能說

    護母的19歲少女









    要是真槍還得了~ 槍槍致命
  • 還蠻勇敢的阿
    這樣子算是正當防衛吧
    好恐怖的同居人....
  • 警方調查發現,她在今年3月曾為友人率眾直搗警局,不但砸破警局玻璃,其友人還打傷一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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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單獨事件來看,媽媽跟自己都被砍傷了,怎可能不是正當防衛?
    但可能是因為這19歲女有前科,有再加上負面觀感吧,就會更難公正的做出判決

    話說這19歲女真的很厲害也很可怕,可以在暴力狀態下做出更暴力的反擊

    實在很難想像他的童年是怎樣過來的 0.0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不要說動機了
    可能隔天連記憶都沒有
    看來判定簡男有殺人動機的機會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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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是啦,那還聽的懂別人罵他,還懂得拿美工刀砍人?那他怎麼不拿指甲刀砍人啊?
  • 妞妞甜八寶的話:

    為什麼女人總是要跟這種爛人同居呢?害自已也害了女兒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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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女人沒男人是會死的 我自己就有這樣的媽媽 只能說最好不要跟這種人住一起盡可能離她遠一點才不會被害跟著一起死
  • 本話題使用UID無法回應功能

    太誇張了,

    有必要那麼偏激嗎?

    猶如電影情節,

    那些傷害人的,

    需要做一些心理輔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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