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司法真的很重要!

之前對司法很失望,但今天看到兩起新聞,還稍稍聊感欣慰。如果司法都不保護這些小女孩,以後等她們長大就會用很可怕的手段來報復這個社會。請大家還是要繼續支持白玫瑰運動。

我不是突然要這麼嚴肅的><"  只是我很了解那種四面楚歌的感覺,還好有DNA,要不少女的冤屈是要以死明志嗎?

悲慘少女 控姑丈性侵 全家罵說謊 內褲DNA鐵證 惡狼判12年(不過為何還可以再上訴?她未滿十四了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4/143/2xfor.html


繼父蹂躪 母親遮掩 法眼明察(X!人家只想X妳女兒,根本不想理妳這老太婆,妳還扒著這爛貨當寶?有夠X!)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3/4/2xd62.html

  • 女人為了男人 連自己女兒都可以糟蹋<======你說的我無法反駁................

    男人就沒聽過為了女人作這些事

    都是自己糟踏自己女兒<==========這樣有比較好嗎? =  ="
  •  快斷了的話:
    這就要怪你們女人啦

    女人為了男人 連自己女兒都可以糟蹋

    男人就沒聽過為了女人作這些事

    都是自己糟踏自己女兒

    ===================================

    =___=” 這什麼邏輯???這樣還怪女人???
    (好吧∼當作快斷了是在反諷男人...)
    菜刀說的我挺認同的~
    台灣法律不曉得到底在保護誰....矛盾點很多....

  • 從好多類似案例可以看出,
    那個當媽媽的角色有多麼可悲.

    這一輩子都不知道在幹什麼,
    自己被打了, 女兒被姦了,
    還能隱忍不發, 甚至跟賤胚站在同一陣線,
    活得跟一灘泥似的, 永遠不懂勇敢兩個字怎麼寫, 枉為人母!
  •  (不過為何還可以再上訴?她未滿十四了沒?)

    這種案件是檢察官起訴, 所以應該是透過檢察官再上訴吧~
    不是由本身或監護人授權或提出告訴~
    案件成立後就是由檢察官負責了...印象中是這樣~~

    來幫妳推個文~是說我覺得我們在這支持感覺很難有大影響~
    狼心狗肺的人都是僥倖心態躲在角落的...而且這類莫名其妙的事愈來愈多了...唉.....
  • 為了面子
    還有鄰人的閒言閒語。
  • 每次看了就覺得一肚子火 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呀?!!?
  •  快斷了的話:
    女人其實有逃避責任的傾向

    從和男人交往就開始

    到了真的該負責時

    因為逃避太久

    已經不懂要負責了

    很容易找各種藉口逃避

    ===================================
    我沒有要吵架....但恕我不認同你的說法
    針對案例裡發生的母親是不負責任逃避問題沒錯...
    但相較於性侵的狼人...也一樣是不負責任到底...傷害別人只是為了爽到自己...並沒有比較好
    所以請不要用這種一竿子打翻女人, 或只是站在某個角度看事情的說法來說好嗎?
    非常感謝...^^ 

  • 法律的規定.能不能上訴是視「犯人的罪刑」而定
    要不要上訴.就要看見檢察官.法定代理人.原被告等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覺得社會病了...
    加害者通常都是週遭的鄰居.親朋好友..
    也就是說...在家裡反而不安全??
  •  默塵語的話:
    法律的規定.能不能上訴是視「犯人的罪刑」而定
    要不要上訴.就要看見檢察官.法定代理人.原被告等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覺得社會病了...
    加害者通常都是週遭的鄰居.親朋好友..
    也就是說...在家裡反而不安全??

    =============================
    因為被害者未成年的關係...加上她父母不支持
    所以應該是交由檢察官全權代理.....也許還有動用到除去監護權等的條款
    加上是性侵案...就不能以一般案件視之


  • ichien的話:
    (來幫妳推個文~是說我覺得我們在這支持感覺很難有大影響~
    =============================================

    是的,沒錯,我們支持的力量看起來的確很微小,但是所有龐大的影響力都是由一點一滴微小的力量聚集而成。
    我以前在八大工作時,認識很多誤入岐途的女孩,她們的生活都白爛到不可思議的地步。但深入了解她們,她們的本性都不壞,也同時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從小都在家�受過很不公平的待遇,或缺少家庭的溫暖。

    其中有不少都是受過家暴的受害者,對象是父兄的很多。而且當她們起身反抗時,都一律被冠上說謊者的罪名。這樣一再的受辱受挫,最後就乾脆放棄自已的人生。

    假使,第一個新聞的少女若沒有得到司法公平的待遇時,她長大後,就有可以變成第二個新聞中那個白爛的媽媽。因為她的價值觀已被混淆錯亂,對於感情的態度就會變成只要有浮板就好,是非並不重要。

    清明的司法不僅只是單替被害人爭取權益的功用。它還有導正社會風氣及教育的作用。像李慶安這件的判決就非常離譜,好像在告訴大家,說謊沒有錯,有錯的是你不去查證。這什麼跟什麼?怎麼你法官的個人認知大於法律對於整個社會的價值影響?你都是這樣教小孩的嗎?抱歉,我扯遠了。

    總之,請大家還是要持續關注白玫瑰運動。
  • 菜刀轉貼的小女孩真是遇到好法官




    我好友的女兒在廁所被性侵.對方都承認了
    最後法官只是口頭訓誡男方.就這樣
    而那個法官居然還是年輕的女的
    我不相信台灣司法
    清明???是青瞑吧!!!

  • 對呀,法官決定權很大,但有時有些法官令人很失望。
  • 醉蓮的話:

    我好友的女兒在廁所被性侵.對方都承認了
    最後法官只是口頭訓誡男方.就這樣
    而那個法官居然還是年輕的女的
    我不相信台灣司法
    清明???是青瞑吧!!!

    ===========================

    妳說的那件我有印象。年輕的女法官根本沒有社會經驗,這案子交到這種人的手上一定完蛋。
    所以才說要支持白玫瑰運動,淘汰不適任的法官。
  •  醉蓮的話:
    菜刀轉貼的小女孩真是遇到好法官




    我好友的女兒在廁所被性侵.對方都承認了
    最後法官只是口頭訓誡男方.就這樣
    而那個法官居然還是年輕的女的
    我不相信台灣司法
    清明???是青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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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頭訓誡???我有沒有看錯???
    太過份了吧∼再上訴∼我支持!!!
  • 還好有DNA,要不少女的冤屈是要以死明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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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細看了新聞  覺得少女好可憐 沒有人支持她
    還說是因為自慰大家衣服一起洗才會有驗出來 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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