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犯人吃牢飯用的是大家的錢?
最近突然在想,為什麼那些作奸犯科的人,還是什麼性侵犯變態。
被抓去坐牢,但是吃的牢飯,就連穿的那些犯人服,都是人民買單,甚至是受害人納稅繳的錢。
為什麼不是從他們的所得存款扣取?為什麼不是他們應該繳納這段坐牢期間的基本花費?
當我們對他們仁慈的時候,他們又是否曾經對那些被害人仁慈憐憫過。
被抓去坐牢,但是吃的牢飯,就連穿的那些犯人服,都是人民買單,甚至是受害人納稅繳的錢。
為什麼不是從他們的所得存款扣取?為什麼不是他們應該繳納這段坐牢期間的基本花費?
當我們對他們仁慈的時候,他們又是否曾經對那些被害人仁慈憐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