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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冷知識,不要在女生生曰當天求婚。

因為如果兩人之後分開,
想把鑽戒拿回來,
在生日當天求婚的話,
鑽戒會被法官認定為禮物,
沒有辨法告女方侵佔,
錢難賺,
大家要注意這些細節。
  • 哈哈
    有此種說法??
  • 我有個同學交往時跟男友一人一半買了鑽戒。

    分手後,想說已經戴這樣久了,就付另一半錢給對方,自己留下來。

    後來男生媽媽不知情,竟然跑到我同學公司理論,大吵大鬧。

    同事們後來說這樣的人家,也還好是沒有嫁進去。

    男生太過於小氣真的要小心。



  • 我還以為要說什麼勒...

    虧你有事先想到這種問題

    乾脆不要求婚不是更快

  • 悠伊的話:
    我還以為要說什麼勒...

    虧你有事先想到這種問題

    乾脆不要求婚不是更快
    ============
    哈哈哈
    那不要交女朋友不要送禮物不是更好

  • 哈哈這個很幽默
    應該很少人會想到這點吧!!
  • 連這個都可以計較唷~~送都送了

    那甘脆都不要談戀愛,以免人財兩失

  • 既然有心要送,應該就不要想有拿回來的一天
    送人的東西還要回去,感覺不是很好耶
  • 沒想到是因為這個原因..

    版大也太細心了吧~

    沒說真的不知道這件事XD
  • 這個話題, 算是比較有建設性的

    男士們要注意一下...XD
                                                     
  • 有一種嘴臉是說
    「還沒吃之前一直跟,吃到後嫌人家腥」(台語)
    有一次聽豬哥亮講的
    覺得很適合形容男生交往前後的差異
  • 好誇張..

    那都不要送禮物就好了阿!!

    送了還要跟人家拿回才奇怪吧...

    很小氣..


     

  • =.=  想的真周到

    不過如果真的有這種顧慮 沒有下定決心想要相愛一輩子

    還是別求婚吧

    感覺很快會因為今錢的小事離婚ㄟ
  • .........

    分開後還會想要把禮物拿回來喔?!

    就算是婚戒也會不想拿了吧!!

    你都送出去了不是嗎?!

    告侵占很怪吧!!

  • 感覺好好笑~~
    如果這樣小氣不要也罷..為了禮物告上法庭
    版主想的真仔細......我還沒想過這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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