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因皮包被扒無身分證--考TOEIC就不予計分
請懂法律的人幫忙, 本人於100年6月19日參加TOEIC考試, 其雖於email上有規定測驗當天務必攜帶有效證件(僅限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但途中皮包在公車被扒,故無法持身分證入場,因而不予計分.,因這次考試是為了貿協招考而舉辦的, 考試不予計分等於無法申請貿協任何職位, 我花了很多精神來準備這個考試, 這樣的處份我認為很不公平,我已查過非消保, 其第11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本人於100年5月24日購買其服務商品, 到考試當天(100年6月19日)僅26天,故我認為其條款明顯違反規定,應不能構成契約之內容。
有試著去消保會申訴,但其回應為”非消保法受理範圍”,請問我該去何單位申訴 ?麻煩告訴我. Thanks!!
有試著去消保會申訴,但其回應為”非消保法受理範圍”,請問我該去何單位申訴 ?麻煩告訴我.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