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惡房東 生氣!
之前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租賃期限為一年,於上禮拜六到期
當初簽約時,房東收了我三個月租金,已於租賃期滿交屋時先還了我兩個月押金
另外一個月押金他說要等這個月的水電瓦斯費用繳清後會還給我
(我打算明天打去水電還有瓦斯公司結清度數)
晚上對房傳了簡訊給我說我把地面上某個插座用壞了,維修費用交從押金扣
我嘗試打給他,但對方不接電話
於是只好傳簡訊告訴他 那個插座在我搬進去的時候就不牢固,會往下陷
我因為要用接檯燈所以把插座蓋拿掉,自己嘗試把檯燈接頭插在會往下陷的插座上
但交屋時我忘記把插座蓋安裝回去
他說不可能,堅持交屋的時候是好的,而且還說簽約時有不得報稅的條款
我若把租金報稅,他會"請人"去公司找我追討
所以,現在是恐嚇威脅我就對了? 我可以報警嗎?
插座真的不是我用壞的,更何況我入住的時候插座蓋蓋著,我哪看得出來下面的插座鬆脫了﹖
再來,他又說我把電視遙控器換成舊的
真是見鬼了,我是不看電視的人,搬進去一年,不要說第四台,就連一般基本可以看三台的天線我都沒拉
(所以電視打開有三台,但是畫面會很不清楚),請問我拿她的遙控器幹什麼?
我試著撥電話給他,但他擺明就是不接
如果他在打算繼續凹我栽贓我用壞他的東西,我打算尋求法律途徑
請問板上的朋友們有任何建議嗎?
